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 腐小书> G L 百合>

被腹黑女主攻略(44)

作者:星小仙 时间:2019-03-25 10:50 标签:生子 快穿 穿书 打脸

  上一次魔法师们之所以敢在这里争斗,正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这里有一只强大的九级魔兽。也就是说,司马香凝如果找到方位,那还是可以回到人类世界的。
  这让她心中非常高兴。
  就在一个多月以前,她终于攒够次数,得到了凝神丹和凝气丹,现在已经开始正式修炼,只不过尴尬的是她一级战士都不是。但是这已经足够了,因为她右手的力量很强,前段时间还抽到了一个翅膀道具,所以

  现在是可以离开的。
  关联的问题,就是古芯珑。
  但是这点难不倒她,因为昨天早上,她跟古芯珑疯狂了很久,并且吃了系统提供的恢复药剂,直接把古芯珑放倒了。
  第二天中午,趁着古芯珑还在熟睡,司马香凝有点疲惫爬了起来,她看着一脸满足微笑的大美人,扑哧一笑:“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没想到你这只狐狸也是一样。”
  她赶紧把前天悄悄收拾好的衣物拾起来,跑到屋外,变出一对翅膀向着西方逃窜,她没有停留,一个早上都是飞行,几乎把自己的力气消耗一空才停止了飞行,然后休息又飞行,连着三天,等机器坏了才冷静下来。
  这天,司马香凝终于找到了人类活动的痕迹,只见前方的树林里有个破碎的小茅草屋,茅草屋外头野都是人类砍伐的痕迹,穿入茅草屋里,空间狭小简洁,斜墙方位站起来都可以顶着屋顶,还好司马香凝个头较矮,所以也没有多大的问题。
  茅草屋里面,只有一张小小的竹床和一堆柴火,竹床上还有一点灰尘,看起来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用了,应该是某些冒险的佣兵,临时搭建起来的小屋。
  但是,已足够司马香凝高兴的了。
  她用着火柴生火,然后躺在竹床上披着几件厚厚的兽皮,闭上眼睛睡觉。她是一动也不动,缩成一团。
  “嗷呜!”
  夜晚到来,丛林中的野兽也开始出来寻觅食物,豺狼虎豹还有各种魔兽毒虫,都在夜色的掩护之下,开始了新一天的生存,司马香凝也在明月的照耀下,缓缓睁开眼睛。
  透过屋顶的漏洞,司马香凝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的十五月圆。只见天空之上,两轮洁白的皓月就犹如太极图形一般,若近若离不断旋转,还撒下一抹薄薄的白纱。
  “嗷呜!”饿狼还在觅食,它们尖锐的声音在黑夜的掩护下,在夜风的传播下,不断地渗透深林的各部,那些小动物们都是瑟瑟发抖,祈求着夜晚的时间快些过去。
  司马香凝也是如此。
  “这该死的狼,别那样吓人好不好!”司马香凝紧紧抱着兽皮,小声大骂一句,仿佛这个样子就可以掩饰掉自己发抖的身体。
  “要是那只狐狸在这里,我一定让她拔了你们的毛当地毯,割掉你们的肉做料理,还把你们的骨头炖着吃!”司马香凝继续咒骂。
  然而不管她怎么骂,还是无法掩盖住自己的恐惧,对鬼神的恐惧,对黑夜的恐惧,也猛兽的恐惧,更是对未来的恐惧。原来,她离开古芯珑之后,白天可以飞行她不怕,可是晚上休息时,她就慌了。
  一个人大半夜在恐怖的丛林中睡觉,这相信没有几个普通人敢做的,所以司马香凝真的慌得一逼,但是想想自己这么久以来的努力,也是忍忍过去了。
  还好,虽然很害怕,到也没有什么危险,都是有惊无险的度过,古芯珑那只狐狸也没有追过来,或许,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是今晚不一样了,因为她已经没有了飞行的能力,所以若真的遇到危险,那她绝对完蛋。
  就这样,她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不住低声骂着自己道:“司马香凝啊司马香凝,你这次可真的玩大了,就算这里是外围,可厉害的魔兽还是有的啊!就算没有魔兽,猛兽也是有的,你除了右手有力量之外,根本没有什么用吧!还不如等自己的实力增强一些,现在就算回去也不可能了,不说她会不会生气,就是路程的问题,已经足够你吃一壶的了。”
  “你可真是开玩笑!如果不回去,你难道不知道你每天的任务就是吃和h么?你心甘情愿?没有赌注就没有未来,现在的地点,我相信跟人类社会也没有多远了,只要在支撑支撑定可以。”司马香凝又自己对自己说。
  “别说那些有的没的,至少在她的身边,你是安全的。”司马香凝继续说道,“而且性生活又不是什么罪恶之事,你不也可以把她推倒么,互不相欠的!”
  开着精分自己跟自己说话后,司马香凝终于感觉好了一点,而疲惫的她,也终于撑不住周公的邀请,进入了梦乡。
  梦中,她看到了古芯珑满脸愤恨:“司马香凝!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明明对你那么好!”
  司马香凝很害怕,赶紧示弱道:“对、对不起!我只是想回到人类社会,我不能跟你在一起!”
  “胡说八道!你明明是讨厌害怕我!”古芯珑一脸扭曲,向着她冲过来。
  “不!不是这样的!不要!”
  很快,梦境转移了。她这时候在树林之中,身旁有无数的饿狼,正以那绿油油的目光贪婪盯着她,可怕的是,还会说话。
  “兄弟们,这个人类细皮嫩肉的,我们今晚有口服了!”话音刚落,就有无数的狼向她追过来,而她疯狂讨饶疯狂逃跑,还是无法逃离。
  就在她绝望的时候,一个熟悉的人影冒出来了,紧接着饿狼统统不见,她回到了那个山洞,古芯珑正深情看着她:“怕?”
  司马香凝一脸恐惧把她抱住,哽咽道:“嗯,我好怕!你好

  讨厌,干嘛不来救我!”
  古芯珑的尾巴缠住她的一双脚踝,一脸严肃说道:“是你自己要逃的,遇到危险还能怪我?”
  司马香凝摇摇脑袋,紧紧贴着她:“对不起!我只是觉得我们的生活太单调,想要回到人类社会而已,不是讨厌你的,如果我真的讨厌你的话,那被你欺负的时候,我会是那种感觉吗?”
  古芯珑浅浅一笑:“那我待你回去,怎样?”
  司马香凝犹豫了,小声说:“古芯珑,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你是狐狸我是人类,你是女人我也是女人,我们只是机缘巧合才在一起而已,为了舒爽为了任务才和你做这种事情。虽然我不讨厌你,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因为不论种族问题,单单结婚生子我们就不可以做。”
  “你可真是个无情之人!”古芯珑在她耳边轻轻一叹,便开始对着她探索。
  …………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量了,她果然没有什么危险,明亮的世界也终于让她感觉到安全了许多,但是让她害羞的是她竟然做了春梦,而且主人公还是古芯珑这只狐狸。
  甩了甩脑袋不想太多,忍着恶心呕吐进行漱口,然后捧着撒娇乞讨过来的大饼吃着,一口又一口。恶心呕吐,这并不是因为春梦,而是最近以来的常见病状,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清晨的森林显得安静了许多,野兽的吼叫声越来越稀少,耳边都是一些风吹树叶发出呼呼呼的声响,以及各种鸟雀和鸣的叫喊,这种感觉异常美好,可司马香凝却感觉到了恐惧。
  人是一种群居的动物,当他来到不熟悉的野外时,没有谁不害怕的,除非她是经历过训练,或者经常外出的猎人。
  正常人都会害怕。
  司马香凝只是一个普通的总裁而已,哪里能面对这些事情,几天以来没有一个人说话,她可都要发疯了。这时,她才想起梦中的事情,虽然古芯珑把她抓走,一般是为了救她一半是吃她豆腐,行为非常不好,可是至少能帮她,让她感到安全。
  吃完早餐,司马香凝继续行走。
  今天的天气并不怎么好,都已经上午了,可树林里的露珠还是没有干掉,司马香凝没走动,都要沾染一身水,还很痒。因为没有飞行的缘故,她只能翻山越岭了,曲折的道路让她才走一个早晨,脚底就已经磨出水泡了。
  这让她颇为难受,只能找个安全地方坐下,脱掉靴子,看看白白红红的水泡,只是轻轻一碰,就让她秀眉紧蹙,格外难受。
  几乎都想哭出来。
  还好她个性也是很强大的,抽泣几分便打起精神来,拿着木棍当拐杖,撑着身体忍着痛行走。她反复的告诉自己,只要再走远一点,一定一定可以看到人类。
  然而除了右手之外,她的体质完全不行,在双脚的剧痛下,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膝盖和手腕擦伤了,疼得她眼泪都掉了下来。可怕的,事情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天空开始黯然,雷电在云朵中不断地翻滚,厚重的水滴在疯狂地落下,不久便掩盖住丛林中的一切声音。
  司马香凝满脸惊恐爬了起来。
  四天以来,她第一次遇到下雨也没有想过自己如果遇到雷雨天气,那还怎么度过,无奈的她只能从包里取出兽皮当成厚厚的伞,蹲在大叔之下,把自己缩成一团。
  她有点后悔离开那个茅草屋,不对,她后悔离开了古芯珑的小屋里,至少,那里不会有这种事情。她现在的状况,根本撑不了多久。
  果然,在暴雨的寝室之下,她不久便湿透了,身体的温度随着雨水的侵蚀下越来越低,嘴唇开始泛白,瑟瑟发抖着。
  被冻死,原来就是这种感觉的么?司马香凝咬着唇,眸中充满着绝望,她哭泣着,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她看着已成为一条小溪的大地,里面,有一条小蜈蚣正在疯狂翻滚,密密麻麻的脚死死抓住树枝,在那急流中坚持着,忽然,有一个东西掉到司马香凝的面前。
  乍一看,是一条一米长的大蜈蚣。
  只见她乌黑的脊背显得虎虎生威,密密麻麻的脚令人头皮发麻,那庞大的身躯只让绝望的司马香凝惊恐吓退。这时,又有个东西掉了下来,碰巧压到她的头上,吓得她惊叫一声,把披在自己头上的兽皮都丢了,目光样那里一看,只有一条八十公分左右的蜈蚣正从她的兽皮里爬出来。
  司马香凝惊恐非常,下意识后退几部,同时心中也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战战兢兢抬头一看。只见,大树之上有无数条蜈蚣正在艰难抱着树枝,防止被雨水冲下来,大大小小各有不同。有一些的蜈蚣,它们半个身体垂落,半个身体抓住树枝,摇摇欲坠仿佛要掉下来无数的蜈蚣雨。
  司马香凝吓得花容失色,面色苍白,整个身体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连滚带爬离开了那个大树。而她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失去方向的她面对着眼前缠绕大树的巨蛇,慌了。
  前几天,一直飞行的她并没能注意到丛林中的恐怖,如今真的是被吓坏了,被恐惧支配逃跑,直到搁到树枝摔在浅浅脏脏的流水之中,才猛地大哭起来

  。
  她后悔了,真的后悔了。
  以及这样逃跑,还不如想办法让古芯珑带着自己回家,那样子就不那么麻烦了,古芯珑说的话果然是真的,就算只是外围安全区,魔兽很少,也不是她这个普通人能离开的。
 

上一篇:重生之桃夭

下一篇:闪婚(GL)

[返回首页]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