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 腐小书> 穿越重生>

诸天大佬 下(4)

作者:衣落成火 时间:2021-06-16 09:40 标签:甜文 爽文 系统 情有独钟

  于是……
  明乐一边思考,一边走在零阶商品区域的诸多货架之间,想着有什么东西是现在很必要的,可以让他想办法凑到钱的。
  突然间,有人拍了怕他的肩膀。
  明乐吓了一跳,差点没蹦起来。
  他赶紧转头看,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笑吟吟看着自己。


第180章 明哥的血脉
  真是说曹操, 曹操到。
  凤眼薄唇容貌极好,就是跟他不怎么熟的人会很容易把他当成渣男的那副长相,不是明乐心上人的亲弟弟阳珑又是谁?
  明乐本来想着回去后要怎么跟阳珑联系一下,想办法确认自己的猜测到底对不对、阳珑和元极是不是一如他所想就是墟市的客人时, 就这么被阳珑直接拍了肩, 吓了一跳。
  他顿时有点无奈:“小珑。”
  阳珑笑着抬手, 故意跟他打了个招呼:“明哥, 真没想到会在这儿看见你。”
  明乐思考过很多种跟阳珑说话的方式,这一刻却发现他原本的想法都没什么用,因为阳珑在他面前说话时就跟平时没什么差别, 尽管口口声声说着“没想到”, 实际上表达出来的语气哪里像是没想到?根本就是很平常的态度。
  所以, 明乐也就稍微自在了起来:“我也没想到。”他想了想, 还是决定直白点, “你跟元极……都是墟市的客人吧?”
  阳珑点点头,准备把这个人设贯彻到底, 直接说道:“对, 我跟元极很早就是墟市的客人了。开学以后我跟他成了舍友, 很快发现了彼此的身份,就觉得这情况很难得,再加上大家的性格比较合得来, 就成了特别铁的哥们。”
  明乐对“哥们”这说法感觉不太对,不过既然阳珑这么说, 他也就这么听。然后他忽然想起什么,抬头朝阳珑身后一看, 果然, 在那看到了跟条影子似的元极——要不是元极跟阳珑关系好, 他是真觉得奇怪,因为元极总显得没什么存在感的样子,除非阳珑提起或者他主动开口说话,否则就算他在阳珑身边待个半小时一小时的,也很难让人想起他来、注意到他。
  阳珑又轻拉了明乐一把,神神秘秘地说:“明哥,跟我往这边来。”
  明乐有点纳闷,跟他走过去。
  在一个货柜前,明乐看到了几种金灿灿的灵药。不知怎么的,他在看到这些灵药的时候,本能地产生了一种渴望,而不同的灵药,让他产生的渴望有所不同。
  明乐有点好奇,又像是想到了点什么,忐忑开口:“小珑……这是?”
  阳珑一笑:“其实,元极除了是墟市的客人以外,也是有异能的。”
  元极点头:“嗯。”
  他压根没什么异能——最起码能力跟蓝星的异能没有一点关系——但是既然阳珑说他有,他也就承认有吧。
  明乐一愣,等阳珑的下文。
  阳珑继续说道:“他的异能,是可以看出不同人的身体里哪种血脉的浓度更高,最容易觉醒出什么样的异能来。有时候他甚至不需要亲眼去看,只要稍作感知对方的亲人,或者从对方表现出来的部分特征上,就可以做出准确的推断。”他顿了顿,提起一个人,“明哥应该也知道,我还有个舍友牛旭,上次寒假后他给我们带回来一些特产,元极就从里面看出来他姐姐的特殊性,现在他姐姐已经给我哥打工了。”
  明乐自然是知道的,来之前他还刚吃了肉干。现在他听见阳珑说这些,铺垫很足,心里也大概有点确定了,恐怕阳珑想跟他说的是……
  果然,阳珑说:“明哥的身体里也有一种血脉浓度很高,元极早就发现了。”
  明乐喉头微动:“你的意思是,我也可以觉醒异能?”
  阳珑点头:“是的,只是明哥你的血脉浓度还不足以自行觉醒,而且那种血脉的等级很高,所以需要一种能够滋养那种血脉的、并且对那血脉有导引作用的灵药,才能提升血脉的浓度,然后觉醒成功。”玩笑归玩笑,现在明乐明显还挺期待的,他就没卖关子,指了指那几种让明乐有特殊感觉的灵药说,“这几种其实都是对明哥有用的,只不过,我个人觉得,它们的品级还不够,滋养的效果也不是很强。至少明哥你服用的第一种相关灵药,品级应该更高一点,之后如果不够用,再用其他的一起滋养,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说话间,阳珑把明乐带到一阶商品区域、二阶商品区域,在两个区域里,都有类似的灵药,那些灵药给明乐的感觉最强。
  阳珑还在对明乐解释:“明哥应该也有发现,你在舞台上的时候,自然而然就知道该怎么散发魅力,平时面对粉丝的时候,也从来没有任何怯场,反而天生懂得怎么让粉丝满意却又不会过度接近。明哥你虽然是顶流,但粉丝却比其他顶流的粉丝好管理很多,而且粉丝群对明哥的忠诚度也很高,只要明哥发话,她们自然会照做,控制自己的情绪。另外,其他年轻男性顶流的粉丝大多数都是女孩子,而明哥的不同,男女比例对半开,都很狂热却不过分狂热……”
  明乐听着听着,脸上有点发红。
  仔细想想他是这样的,可这些话从他心上人的弟弟口中说出来,就让他有点不好意思……感觉对方把自己和自己的粉丝都研究得有点透彻。
  挺、挺奇怪的感觉。
  阳珑笑笑:“明哥能做到这样,跟血脉也有很大的关系。”
  明乐微微睁大眼,他以前从没想过会跟这方面有关。
  阳珑说:“明哥的血脉是金乌血脉。”他看着明乐震惊的表情,忍俊不禁,“金乌就是太阳,明哥知道吧?蓝星上的人没谁能缺得了太阳,也许有些不太喜欢烈日,但温暖的那种很少会有人讨厌,太阳的魅力自然也很少有人能够拒绝。而太阳普照大地还分男女吗?所以喜欢你的粉丝,当然也不分男女。太阳对万物、对生灵大多都有正面导向,如果是太阳开口说话,普通的人类当然也会听从——他们从骨子里就明白,除非他们不需要太阳了,否则,就得顺着点太阳的规律。”
  明乐听着,表情渐渐有些古怪,渐渐也有些恍然。
  他想起来,好像他的粉丝都很喜欢他在舞台上独自唱跳的时候,特别是单独出来感谢诸多粉丝时,都会给他更大的反应,对他所有的表示给出正面反馈……所以其实这是因为,他粉丝一起过来晒太阳了?而他是在……阳光普照?
  瞧着明乐的嘴角微抽,阳珑轻咳一声,把话题从粉丝啊太阳什么的那里拉回来。
  阳珑说:“当元极知道明哥你是金乌血脉时,我就想买个什么样的灵药最好,早先只有零阶商品区域有几种,我感觉质量一般,做滋养可以,做第一口不可以,就等了等。后来一阶的、二阶的陆续出现,对于明哥你而言,目前二阶的也算不错,但我还拿不定主意。毕竟现在已经开启了一些中千世界,再等一等的话,还可能出现更好的。”
  明乐懂了,更好的价格自然更高,在阳珑纠结的时候,也要攒下一笔钱。他心里感动,又觉得歉意……一张白卡要一万法则币,品级在二阶的灵药起码也要两三千了,如果还想等更好的灵药出现,阳珑没立刻给荆孟买门卡,而是陆续提供一些其他资源帮忙,恐怕是先给他攒着买灵药的钱,不想等灵药出来以后却没法买下……毕竟一次花费一万后,即使阳珑来得早,消费的时候也要捉襟见肘了吧。更何况,阳珑也要修炼。
  越是想,明乐越是觉得惭愧。
  他是想跟荆孟在一起的,又比阳珑的年纪大,怎么也该和荆孟一起为阳珑考虑才对,结果他就只顾着跟荆孟心照不宣地酝酿彼此心里的情意,却害得阳珑一个小辈老是替他们打算。
  真的不怎么妥当。
  阳珑一眼看出了明乐的想法,眨了眨眼。
  他虽然是很需要法则币的,但随着交易方式的简洁化,来的客人越来越多,其实已经不再和最初那样缺钱了。何况他是墟市之主,凝聚一张门卡送给他哥,花费比起普通客人来更是只需要十分之一的价格,不存在什么替明乐攒钱的问题——他的纠结点主要在于不方便把亲哥直接变成手下、说不定一不小心还得跟自己行礼、占他哥便宜等这类小情绪。
 
[返回首页]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