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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话本养夫郎[种田](14)

作者:清光入怀 时间:2021-07-19 09:49 标签:种田文 生子 穿越时空 布衣生活

  连星身材真的很好,虽然肌肉紧实,力大如牛,但也只是正常男子的体型,甚至穿好衣衫还显得有些劲瘦,如今他一只手扶在扁担上,上臂绷起一道弧度,粗布衣衫下藏着蓬勃的力量感。
  郑成安看了眼自己的弱鸡身板,默默往树后的阴影缩了缩。
  连星却只是把两只桶放下,轻轻松松地倒进大水缸,而后回过头扫了郑成安一眼,微微点个头,又挑着桶走了。


第12章 试阅
  三天后。
  郑成安夜以继日、勤勤恳恳,终于写完了星月大陆的第一章——三千字,他看着厚度颇丰的纸张,心生骄傲,却又因为这堪比一册《闹西楼多情张郎将》的厚度心中生起不良的预感。
  他想了想,把连星叫了过来,打算让自己这个唯一的读者提提意见。
  连星在院子里不知道在忙什么,听到郑成安喊他就急忙过来,打开门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怀里还抱着个盆,赶紧放到一旁,转身进来。
  郑成安霎时闻到了一股浓重的水腥味,鼻尖微皱,手掌扇了扇风:“什么味啊?”怎么像是水里的东西?
  “王顺送来的河鱼,可能是感谢咱们上次从山上把他背下来吧。刚才我听到门口有响动,刚打开门,就只看到了他跑远的背影。”连星知道王顺家中很穷,像这种河鱼大家一般不经常打,因为又腥又有刺,也没多少肉,还不如野菜好吃,除了家里穷的人家,其他能买得起猪肉的大都不乐意吃它。
  但王顺和阿奶家中的境况他也知道,能拿出这种肉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
  “是鱼?那我们今天就吃炸鱼块吧?”郑成安没想到王顺表现得对他多讨厌似的,但还是挺有良心的。
  他兴致勃勃,顿时想起炸鱼块的香酥可口,垂涎欲滴。
  连星大惊:“怎么可能炸?油多贵啊!”
  也是,郑成安想起李氏几滴几滴的放猪油的事,顿时歇了气,可鱼若是不炸就很难做得好吃啊!
  “那你们以前是怎么处理啊?”郑成安问。
  “就和平时一样啊,煮一煮,放点盐,拌一拌。”
  郑成安身子抖了抖,他真是被这种吃法吃怕了,他之前吃的所有的菜全是清水煮的,只有这两日有了徐大夫“少用无妨”的允许后才勉强可以每顿用上两块猪肉,再这样下去,他馋肉都要馋疯了。
  郑成安无奈道:“这样吧,今天的鱼放着我来做。”
  起码他的手艺能稍微复杂那么一点点。
  接着,他便让连星先试阅一下他的第一章。
    第一章他写的是林渊被人骗到了地狱之林的深处,原先和他约好前来打怪的朋友突然消失不见,而此时因为他们的挑衅,一只一阶紫鬼羊已经暴怒起来,两眼通红,愤怒地朝他狂奔过来,虽然体内没了灵力,但他还能随时操控空气中较少的灵气元素,然而到底功力不够,打斗了几十回合之后他就被羊角挑到了悬崖底下。
  接着便是经典的掉落悬崖并收获金手指。
  但林渊遇到的金手指并非是大佬或者武器,而是一本典籍。
  典籍中记载了像他这般体质的修炼之法,原来天生灵体也有区分,像他这种是极少数的存在——星月体,即两种体质的混合体,乃天道之子,世间的所有元素都可以任意使用,只是前期会遭遇一次无法觉醒灵体并且所有灵气消散的状态。
  假如这时利用典籍记载的方法彻底打通自己的筋脉,就能激活灵体。
  但激活的过程极其痛苦难捱,这期间便通过回忆之前受过的屈辱作为主角强大的动力,并给予读者以暗示,这时的压抑足够了才能让之后打脸的爽度升级。
  连星一边看一边惊叹连连:“哇,好神奇的大陆!什么是魔法啊?”
  “灵力又是什么?”
  “灵力竟然可以操控世间所有的元素!”
  “太神奇了!”
  “可是林渊好惨,为什么大家变得这么快?明明他们之前都那么好!”
  “为什么觉醒还要遭受这样的痛苦,林渊也太惨了吧!”
  “……”
  连星两眼发亮,看完后还激动得不行,追着郑成安问:“星月大陆究竟在哪?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些故事?这座城是真实存在的吗?世间真的有灵力吗?真的有人会使用魔法吗?”
  郑成安被问得头疼,好笑道:“你可是看着我一点点写出来的,怎么可能是真的?”
  连星有些不高兴地道:“就是真的,他们一定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生活着,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他的神情充满期待和向往,是真切的希望这些书里的东西都是真的,看着他如此纯真的模样,郑成安心里受到触动,他恍然明白了现代那些沉迷纸片人的二次元们,并头一次对自己笔下的人物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他只是一个记录者,记录着不同世界里发生的各种故事而已。
  “这样看得好爽,后面呢?后面的写出来了吗?”连星迫不及待想要知道接下来的故事了,他想知道林渊回去后会怎么对待那些欺辱他的人,想知道那些人假如知晓了林渊能够觉醒灵体后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郑成安尴尬地咳了一声:“后面的……还没写,我就是想让你先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与你平日在书铺看过的其他话本相对比来说。”
  要是在以前他有电脑和键盘的时候,三天的时间他起码能肝个两万字,读者都天天嗷嗷着看不过来了,哪能像现在这样还被人催着写,但再催他也很难快得了,毕竟只有一只手能写字,还是难写的毛笔字,这个速度已经不错了。
  听了郑成安的问话,连星又仔细地翻阅了一遍,上次去书铺买笔墨纸砚的时候,他还趁机偷偷看了一本话本故事,仔细回忆着自己熟悉的故事,再和郑成安写的进行对比。
  慢慢的,他发现了不对。
  “我知道了。”连星指着纸上的文字道,“这上面的文字感觉太舒服了,就像平时大家说话一样,而其他人的……虽然也不如史书一般正式,但至少都是书面语。”
  “就像这段。”连星指出其中一段,试着举了例子,上面写的是“林渊看见面前出现一只硕大的紫鬼羊,它的瞳孔猩红,鼻尖喷出一道浓浓的烟,愤怒地朝着他奔跑,羊角泛着森然冷光向他斜刺过来。”
  郑成安眼前一亮,有些明白过来,他想起自己最初见到的那本话本《闹西楼多情张郎将》,连忙找出来翻看了一遍,接着按照那本张郎将的作者描述试着改了一下,努力变得文绉绉一点,道:“林渊面前见一硕大之紫鬼羊,眼猩红之,鼻喷出一道烟,怒望而走,羊角泛着森冷光问刺斜来。”
  说完他又觉得别扭起来,这样改完感觉都不像自己的故事了,皱眉问道:“……这样?”
  连星也觉得怪怪的,发愁道:“怎么听起来这么奇怪?都没有最初的味道了。”
  郑成安努力回想着这里和过去的区别,脑中猛然闪过一个念头,让他恍然大悟,缓缓道:“我好像……知道哪里出问题了。”
  其实不是他的描述上有问题,而是更大的层面。
  在《闹西楼多情张郎将》一书中,郑成安隐约能窥见一丝作者的思想和他的进度,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却能涵盖他以往言情小说中十几近二十万的剧情,这样发展下来,他以前那些百万大长篇在这里,只需要四五本就足以完结。
  而他却用张郎将十几万字的厚度去写了三千字的内容,虽是情绪渲染更丰富,但归根究底还是他习惯了长篇累牍,习惯了注水,习惯了为把剧情拉长而多加描述性修饰。
  这在以前是很行得通的,毕竟大家习惯了一目十行,没有耐心去慢慢阅读,但在这里恰恰相反。
  这里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看书只能到书铺买,笔墨纸砚那么贵的情况下怎么可能有人会买足有寸厚的话本来消遣呢?
  没有人买,就更没人会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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