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捕快(170)
楚霄云道:“走吧,这次回去我们走旁边那条道。”
如果把楚霄云他们这三次走的路按照左中右来划分的话,第一次走的路算左边的路,第二次走的就是中间的路,最后走这次就是右边的路。
左边这条路和中间那条路成夹角,走不远都要路过那户清扫得很干净的人家。上次从那户人家左边走过,这次就是这次就是从那家人右边走过。
路过那户人家时,楚霄云很倒霉的又被蚊子袭击。他一巴掌下去又拍死了两只,看着满手的鲜血,楚霄云蹙起了眉头。
“捕头?”
见楚霄云停下来,其余捕快也停了下来。这一停下来,就受到更多的蚊子袭击。捕快们一边挥着袖子赶蚊子,一边疑惑地望着楚霄云。
楚霄云望着自己巴掌上的蚊子尸体和周围的血色道:“你们有没有觉得这里蚊蝇特别多?”
说着楚霄云晃了晃自己的手,又指了指那户人家院子里盘旋的苍蝇:“按道理这家人这么爱干净,这大旱天都要用水清洗院子,怎么可能有这么多蚊蝇?”
捕快们面面相觑。
楚霄云忽然想起什么:“快,把邓飞的口供给我看一下。”
身边的文书捕快赶忙从怀里掏出邓飞的口供递了过去。楚霄云仔细在口供上找着自己需要的信息,很快就找到了关于时间的记录。
此前邓飞前来报官时,他忽视了一点。按照邓飞所言两人下船时的时间,那会赶回县城城门应当已经关了。
魏塘是进不去县城的!
如果魏塘进不去县城,那么他失踪的范围只会是两人告别的地方到县城城门之间这一段路程。
这个范围又缩小了。
而且,既然城门进不去了,那势必会找地方借宿。
楚霄云收起邓飞的口供,望向面前这间院子。蚊子在他耳旁的嗡嗡声越发像是在诉说着什么。
楚霄云挥挥手:“进去看看。”
属下们奇怪地道:“去这里吗?一户农家,有什么好看的?”
楚霄云道:“这大旱的天,这里四周又是一片田野,缺少树木,加上这户人家这么爱干净,按道理是很少蚊蝇的。但事实却相反,这里却是蚊蝇成群。回想我们一路走来,并没有被什么蚊子咬,却单单到了这里却屡次被蚊子围攻。这是为什么呢?”
“这家人院子里都这么干净,家里必然不会更差。”一个捕快说着恍然大悟,“难不成是地下有什么招惹蚊蝇的东西?”
捕快们面面相觑。有人大胆地说了一句:“魏塘?”
众人皆倒抽了一口气。
“那这家人用水冲院子,是不是在冲刷血迹?”另有捕快道。
楚霄云脸色铁青,他将拍了一巴掌蚊子血的手在皂服上擦了擦:“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要是在现代社会,有了化验设备,没准化验自己手掌中这两只蚊子的血都能比对出结果。可惜这是在科技远远没到那个程度的古代。
楚霄云带着捕快们从前面的岔路上下去,推开那户人家院子的柴扉。站在院子里再看这个院子,比站在田垄上看这个院子有了一些不一样的视角,各处也能看得更加仔细。
楚霄云将院子扫视了一圈,蚊蝇的源头也被他锁定。
“有人吗?”楚霄云打量完毕这个农家小院朝屋里喊道。
一个农人打扮的老汉从屋子里出来,看到楚霄云一行,赶忙迎上来:“这些差爷……各位差爷到寒舍不知有何事?”
楚霄云听到农人的声音,他将打量院子的目光收回来,打量了一下眼前之人:“你是这户人家的主人?”
“小人正是。”老农毕恭毕敬地答道。
楚霄云的目光又扫视了一眼院子:“你这院子打扫得挺干净啊,这大旱的天还用水冲。”
“这天气太热,家里有个病人,受不了暑热。我们又不像大户人家能用上冰块,只能辛苦点去河里担水洒洒,稍微凉快一下。”
老农听到楚霄云的问话,脸上的神色微微一变,很快恢复正常答道。但那一瞬间的神色微变还是被楚霄云捕捉到了。
“是吗。”楚霄云笑笑,“能让我们进去探望一下病人吗?”
“这个……”老农迟疑道。
“怎么,难不成病人是刚刚生产的小媳妇?”楚霄云问。
“那到不是。”老农惶恐道,“差爷执意要见,那便请随小老儿来。”
楚霄云随老农进屋前,眼神示意一下屋子左边那丛竹子。留下来的捕快领会道楚霄云的意思,在楚霄云随老农进去后,从农夫家中找出几把锄头,往屋角那丛竹子走去。
跟着老农进得屋去,楚霄云看到屋内的床上还真躺着一个脸色蜡黄的人。但这样的夏日,病人却盖着一床厚厚的被子,还戴着帽子。
“不是说病人怕暑热吗,怎么还盖这么厚?戴帽子?”楚霄云问。
“这……大夫说,要防暑热,也要防风。”老农道。
楚霄云没有去计较他这句话,因为这时他从被子翘起的一角,看到了露出来的一节纱布。
这是外伤才需要的治疗手段吧。楚霄云见了,伸手就去揭病人的被子。一旁的老农又阻拦道:“差爷这是为何?”
“我看看这位的伤。”楚霄云说着揭开了被子。
老农在一旁喃喃地解释道:“犬子前几日上山打柴,不慎从山坡上跌落,故而腿部受了些伤。”
楚霄云望了望躺着的病人腿上的纱布,伸手去扯。是刀伤还是摔伤,看一眼便知。
第136章 商人案(6)
楚霄云没有给人阻止的机会, 伸手揭开纱布,伤口渐渐展现在眼前。
病人腿上纱布缠绕的地方,除了主要的伤口而外, 周围的确有些细小伤痕, 像是摩擦所致, 不似刀伤平整。
楚霄云丢开纱布,复又望向病人的头部:“这大热天的, 怎么还戴帽子呢?都出汗了。”
老农赶紧过去将楚霄云丢开的纱布给儿子缠上,一边缠一边答道:“头部当时也受了伤, 大夫说戴个帽子防止碰到伤口,便于恢复。”
老农的说辞与目前的发现也没有足够值得质疑的地方,楚霄云不禁有些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搞错了。
他抬着头四处张望,突然想起另一个疑点:“你家女眷呢?”
这家人从他们进门到现在,都只见到这父子俩, 他们家的女人去哪里了?
“老婆子和儿媳方才去河边洗衣裳了。”老农答道,“原本院子里是有口井的, 但是今年大旱,院子里的井出不来水……”
好像一切都挺合情合理的。
“照顾好病人, 叨扰了……”
楚霄云正准备与人道别,一个捕快气喘吁吁的跑进来:“头儿,头儿, 竹林下的确有一具死了几日的尸首。只是时间有点长了,尸首腐烂, 从面目已经辨不出男女……”
楚霄云听着下属的汇报,不留意床上躺着的儿子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一咕噜爬起, 直接破窗而出。身手之敏捷,完全不是一个病人应有的表现,就算是普通正常人,也少见这样的好身手。
身边的老农也想跑,只是稍微晚了一步,被反应过来的楚霄云从窗户边抓了回来。
屋外的捕快听到屋内的动静追了过来,也有人跟着追了出去。楚霄云将老汉扔给追进屋子的下属,自己也追了出去。但还是晚了一步,们外的一片稻海碧浪之中,已经没了那人的身影。
“想不到这小子跑得还挺快。”有捕快懊恼道。
对方住在这里,对这里地势比较熟悉不假,但能在这么段的时间内从捕快们的眼底逃走,那必然是要点功夫的。
是自己大意了!
楚霄云命人回县衙传递信息,缉拿逃犯,自己则返回那户农家堂屋。这时,那个老农已经被留下的其他捕快押到堂屋跪下。
“说吧,竹林里的那具尸首是谁?”楚霄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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