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为渣A的炮灰前妻(12)
风吹起赵知颐额前的碎发,露出光洁白皙的额头,他语气平淡而随意,好似并不在意孟则的回答。
萨摩耶年纪还小,很是活泼好动,老太太溜它的时候,为了照顾老人家,它还收敛点,现在赵知颐溜,它就撒开了腿疯跑,赵知颐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喂喂喂喂!!刹车!真跑不动了我的祖宗!!”
狗不理他,仍旧狂奔,孟则下意识道:“停下。”
萨摩耶紧急刹车,站在原地打转。
它显然是经过训练的,听得懂指令,委屈巴巴的看着孟则,呜呜的叫。
“?你怎么区别对待?”赵知颐气笑了,“真是人善被狗欺,我叫你不理,他说你就听?”
孟则道:“你要对它下指令。”
他半蹲下身,抬起手:“握手。”
萨摩耶抬起爪子。
孟则握住它狗爪,又说:“右手。”
萨摩耶换了只狗爪。
赵知颐:“……我觉得它能帮我念大学,我没开玩笑。”
孟则眼睛里划过一点很淡的笑意:“我想也是,听余桃说你十门挂九门,还有一门要补考。”
“……”赵知颐无语:“她是不是整天都在背后说我坏话?”
孟则摸了摸狗头,“它只听得懂一些简单的指令,相比较之下,还是你聪明一点。”
赵知颐:“你不会觉得自己在夸我吧?”
由孟则牵绳子之后,小狗老实了很多,赵知颐终于得以吹着江风慢慢欣赏沿途的风景,他随口道:“你刚刚抓那个偷包的,没有把伤口扯开吧?”
孟则:“我去买瓶水。”
赵知颐看着他的背影。
明明孟则比较凶,萨摩耶却更喜欢孟则,屁颠屁颠跟着,赵知颐慢慢眯起眼睛,好像看见了很多年前,孟则还年幼的时候,孟荞带着他在这里遛狗时的样子。
大概半小时后,赵知颐把狗还给了老太太,孟则洗干净手,出来的时候看见赵知颐双手抄在兜里吹泡泡,细软的头发被太阳镀上一层金边,手感很好的样子。
他刚要过去,忽然赵知颐皱起眉。
孟则循着他的视线,看见了程徽。
“。”孟则站在拐角处,垂眸点了支烟,并没有立刻出去。
赵知颐心想我今天出门肯定是没看黄历,否则怎么会在这里遇见程徽这瘟神。偏偏程徽看见他还很激动,立刻撇下身边的女伴,快跑到赵知颐身边:“知颐你别误会,她只是我的学员!”
“嗯嗯。”赵知颐点头:“我没有误会啊,祝你们百年好合。”
程徽急切道:“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知颐,我回去后想了很久,我确实跟很多人交往过,但真正让我心动的只有你,其他人只是逢场作戏而已!我们复合吧,求你了,我真的很爱你。”
赵知颐慢慢道:“其实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
赵知颐沉痛的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分手,还要让你把那些东西还回来吗?”
“其实是因为孟则知道自己被戴绿帽子了,一怒之下不仅要跟我离婚,还要我把他的钱都还回去。孟家家大业大的,我哪里得罪的起,只好先贷款还了,如果你真的爱我,不如我们现在就去民政局领证吧?伟大的爱情面前,夫妻共同债务算不了什么,对不对?”
程徽好一会儿才消化完这话,“……你、你欠了多少?”
“五百万。”赵知颐痛心疾首。
程徽差点厥过去。
赵知颐道:“这个点民政局还没下班,咱们这就就走?”
“……不着急,结婚这种事怎么能儿戏呢,我们应该好好挑个黄道吉日啊。”程徽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那什么,你真贷了五百万啊?”
“真的。”赵知颐没开口,另一道有些冷的声音代他给了回答,孟则从阴影里走出来,站在肌肉虬结的程徽面前竟然是他更有压迫力,薄而窄的双眼皮令他看起来十分不好接近,直直的看见程徽眼里时,让程徽心里一突。
“孟、孟总。”程徽咽了口唾沫。
“你要跟他一起还么。”孟则问。
程徽之前还巧舌如簧,在孟则面前说话都不利索:“我……我……”
“没有想好答案?”孟则打发流浪狗一般,语气毫无波澜:“那就滚回去好好想。”
第07章 超市
程徽点头哈腰,麻溜儿的滚了。
赵知颐轻啧一声:“狗势利眼,人也势利眼,我嘴皮子都磨破了,他不听,你一句滚,他就圆润的离开了。”
孟则再次锐评:“你找男人的眼光真的不怎么样。”
赵知颐面无表情的吹了一个泡泡,然后“啪”一声,在孟则面前炸开,他不再理会孟则,自己往公园的出口走了。
孟则跟在他身后两三步的距离,“生气了?”
赵知颐道:“这话你还是先跟你妹妹说比较好,我呢,已经迷途知返了,你妹妹还执迷不悟呢。”
“这种事应该余述恩来管。” 孟则淡声说。
赵知颐转头看着他:“你要是真的不管她,她也不会至今都不敢把董正帆带回去见家长了。”
“你想太多。”孟则说:“她要是敢带回家,余述恩第一个不同意。”
赵知颐琢磨了一下。
孟则一直没管余桃和董正帆的事情,或许就是因为在他的预想里,余述恩不可能让余桃和董正帆这么一个穷小子在一起,余桃因为家庭的原因,自卑敏感又胆小,估计不管是孟则还是余述恩,都没有想到,她会敢跟董正帆私奔。
但这件事本来就不该孟则管,赵知颐也就没有继续说下去。
按照原计划,他是要去超市买东西的,但苏积羽现在都没有回消息,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什么事情绊住了,这么放孟则离开,不知道他又要跑去哪里偷偷emo,赵知颐用自己贫瘠的脑袋瓜想了想,道:“我要买的东西有点多,可能提不动,你帮帮我?”
孟则都要打道回府了,听见这话,眸光落在赵知颐细瘦的手臂上,道:“你确实太瘦了,不要减肥。”
赵知颐心想原主减不减肥我不知道,我瘦纯粹是馒头和咸菜的问题。
要是可以的话,他也想像孟则那样,一脚就能把一个成年男人踹翻,不过想想AO之间天生的基因差距,应该是不太可能的。
赵知颐一直认为逛超市是非常解压的娱乐活动,他上辈子偶尔有时间的话,就会去附近的大型超市逛逛,当然,里面的东西是一样都买不起,但他享受的是逛超市的过程而不是结果,希望孟则也是个有品位的人,能够从中释放压力。
孟荞送给赵知颐的这套房子在黄金地带,周围基本都是进口超市,上辈子就是因为营养不良加太过劳累才会猝死,这辈子赵知颐是绝对不会在吃东西方面亏待自己的,所以哪怕这里面的东西都很贵,赵知颐还是咬咬牙买了。
货架上的商品琳琅满目,赵知颐推着车东挑西选,孟则双手抄在裤子口袋里,颇为新奇的打量。
他来超市这种地方的次数屈指可数,上次是什么时候他都已经忘了,更不要说在一堆胡萝卜里挑挑拣拣,就为了挑几个长得格外好看的。
孟则站在赵知颐身后,说:“我不吃胡萝卜。”
赵知颐惊讶:“你不吃关我什么事?我要吃啊。”
孟则:“……”
赵知颐意识到自己冒犯了老板,于是将胡萝卜放了回去,道:“确实,胡萝卜不太好吃,不买了。”
他要推车走,孟则伸手按住了车的扶手,垂着眼皮看他:“你要吃,为什么不买?”
赵知颐觉得他真是有点神经病:“你不是不吃吗?”
孟则:“你邀请我今晚上去你家吃晚饭?”
赵知颐:“??”
这个结论到底是怎么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