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渣了万人迷男主(33)
也许算不得不多丰盛,可足以感受到主人待客的赤诚之心。
肖自南先是给老爷子舀了一碗猪蹄汤,老爷子喝汤的功夫,他去厨房盛饭。
老爷子津津有味地喝了口猪蹄汤,对着厨房里的背影,夸他,“不错啊,南南。这些年厨艺没有退步。”
肖自南投在老爷子门下,可没少给老爷子做好吃的。
以至于至今肖自南怀疑,老爷子肯收下他,兴许不是因为他专业课每门分数都很高,而是因为他的……厨艺???
桌子是方桌。
老爷子坐的主位,余风坐在老爷子的左侧。
肖自南饭放在老爷子,余风桌前,自己也跟着在余风边上的空位坐了下来,他笑着道,“老师喜欢的话,就多吃一点。”
老爷子当然不会同他客气,老爷子感到疑惑的是,“我们这就开吃了?不等你那位朋友了?”
又瞅了一眼,饭也只打三碗,每人一碗。
这是被放鸽子了?
余风对海鲜过敏,肖自南就他面前的那碟鲈鱼跟老爷子桌前的排骨换了换。
闻言,手中动作一顿,困惑地看向老爷子。
“那天在电话里头,不是你自己说的么?今天除了我以外,还请了一位朋友。你那位朋友呢,临时有事,来不了了?”
老爷子气愤那所谓的朋友放爱徒鸽子的同时,难免又有些窃喜。
那家伙自己放南南鸽子了,那不就是等于自己主动弃权了呢么!
余风自是注意到了青年的动作,心里一暖。
终于找到机会解释的他,“爷爷,师弟在电话里头说要请的朋友,是我。”
语气颇为无奈。
老爷子:“??!!!”
肖自南也终于回味过来。
如果说老师并不知道师哥就是他要请的人,可偏偏两个人一起来了,那么只能说明……
“所以,老师您在电话里头所说的,到时候要带一个小朋友过来,指的就是……师哥?”
意识到自己闹了一个大乌龙,老爷子夹了口拍黄瓜,粗声粗气地问道,“有什么问题吗?你们两个在我眼里,都是小破孩一个。”
肖自南失笑。
以他跟师哥的年纪,对于老师而言,可不都是小朋友么。
是他自己出于惯性思维,理所当然地将老师口中的小朋友理解成了小孩儿,这才误会了。
余风也终于明白了,在外公根本不知道南南请的人就是他的情况下,是以什么由头提出他也会一同前来赴席的。想来应该是随口一句会带上一个小朋友,诸如此类,才会三人都闹了个误会。
老爷子对于自己闹的这个乌龙虽说有点脸皮热吧,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不是。
乖孙的情敌危机解除,多好的一件事儿!
再没什么可愁的了,老爷子这次可以说是扯开了肚皮吃。
肖自南这间御湖锦园没有酒窖,也还是有几瓶藏酒的。
吃饭期间,肖自南开了一瓶收藏的红酒。
余风要开车,肖自南也就没有劝酒。
他自己陪着老爷子,喝了几杯。
老爷子好吃,善饮,当下心情又极佳,一不小心,就多喝了几杯,喝醉了。
喝醉了之后,老人家倒是也不闹,就是……后背靠着椅子,睡着了。
后头鼾声也跟着响了起来。
“外公,外公……”
余风弯腰,唤了几声,老爷子也没醒。
“红酒后劲大。老师可能是真的喝醉了。不能睡在椅子上,回头肯定要着凉。要不,我们先扶老师去客房睡觉?”
老爷子唤不醒,余风没奈何,他点了点头,“嗯。给师弟添麻烦了。”
两人一起,扶着老爷子去了客房。
余风将老爷子的鞋子脱了,青年已替老人盖好被子。
两人轻手轻脚,退出了房间,关上房门。
之后,余风又主动帮着肖自南一起收拾了厨房跟餐厅。
肖自南上辈子其实并不如何喜欢下厨。
他不喜欢当自己端出一叠又一叠的菜肴,餐厅却空无一人。
无论是吃饭也好,喝酒也好,从来就只有他自己一个。
看着在厨房卷起袖子,洗碗的男人,肖自南忽然心生恍惚。
当下的幸福,会是真的吗?
会不会一觉醒来,他还是那个游荡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
眼下所有的美好都不过是南柯一梦?
“余风。”
青年一贯唤自己师哥。
这是余风第一次从青年口中听见自己的名字。
手中的碗碟打了个滑,险些摔碎。
肖自南自是不知道自己这一声师哥,在余风心目中掀起多大的滔浪。
见到男人转过身,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当真发出了声音。
他眼里的依恋、茫然已收敛的一干二净,青年眨了眨眼,“师哥喜欢这件围裙?”
可不是呢么。
他们两人身上的围裙,明明吃饭之前就已经都给脱下来了,这人倒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穿在了身上。
余风之所以又穿上这件围裙,自然是为了方便洗碗。
知道青年故意捉弄自己,余风眼露无奈。
只听青年道,“师哥要是喜欢,那我——”
余风对这件米妮围裙自然是没有特别倾心,刚想出言婉拒,只听青年道,“那我便替师哥收着。日后你来我家,这件米妮围裙,可就成了你的专属了。”
“日后”两个字,太过美好。
余风不知道青年仅仅只是出于社交的客套,还是随口一说,他却是十分认真地应下,“好。”
青年听了似乎也很高兴,但见他弯了弯唇。
余风的眼神愈发地温柔。
这眼神,叫他怎么抵得住?
席间,肖自南也陪着老爷子喝了几口。
这会儿酒意也有些上来了。
脸颊发热,口干舌燥。
他努力维持表面上的淡定,随意找了个借口,“客厅还没收拾,先出去收拾一下客厅。”
“嗯,好。”
—
余风洗完碗,将碗放进消毒柜里消毒,从厨房出来,并未客厅或者是餐厅见到青年。
是去上洗手间去了么?
余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忽地,身后有一双手,贴在了他的眼睛。
青年带着蛊惑的声音随之在他的耳畔响起,“师哥可信得过我?”
余风没有任何犹豫,“自然。”
身后的青年应当是笑了。
有温热的气息一下一下,拂过他的脖颈。
余风呼吸转沉。
下一秒,柔软的纱布或者是绸缎覆上他的眼睛。
他的手被牵住,“师哥跟我来。”
掌心的温度,蔓延至胸口,滚烫一片。
心跳得失了序。
余风任由心跳鼓噪着,他牵住青年的手,站起身。
“前面有茶几,小心。”
“左腿先绕过茶几,膝盖不要碰到茶几。对了,很,很好。就是这样。”
“对,跟着我,直走。转弯。”
青年在前面,引路。
余风信任地,完全按照青年的指示,亦步亦趋。
“OK,停。我们到啦。”
青年停下了脚步。
余风也跟着配合地停下。
覆在眼睛上的纱布给抽走,青年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好了,可以睁开眼睛啦!”
余风睁开眼,一把古朴、大气的古琴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
余风微怔。
青年坐在古琴旁,指尖漫不经心地拨弄着琴弦。
低沉、悠远的琴声铮然而出。
青年和着琴声缓缓地道,“我原想送师哥香水或者袖口,可想着那些东西,师哥家里定然是堆满了。又无意间想起,从前上学的时候听老师提过,你自小古琴就弹得极好。”
琴声停歇,青年还在继续,“昔日,太白听一位来自川蜀的僧人濬弹琴,留下千古名篇《听蜀僧濬弹琴》。诗云: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世人皆云,那位名为濬的蜀僧真真好运,遇上诗仙太白。
自古多少文人骚客,帝王英雄,淹没于历史场合当中。可蜀僧濬这三个字,只要太白诗篇不朽,这三个字便可世世代代流传下去,被千万文人、学子诵读于口。
蜀僧固然好运,得遇太白这样的谪仙人。可是,遇上蜀僧濬这般琴技高超的人又何尝不是太白平生一大幸事、乐事?
高山流水,琴觅知音。
我是个俗人,不懂琴,也不擅音律。
这把绿绮,是我跟一位老先生那里磨了许久,对方才肯割爱的。”
肖自南从琴凳上站了起来。
青年走到余风的面前,仰起脸,“名琴赠名仕。不知道师哥可否喜欢?”
喜欢。
怎么可能,不喜欢?
不,这份礼物,已经不仅仅是喜欢两个字能够形容。
甚至任何言语都不能够精准地描述他此刻心情的万分之一。
余风低头,望着青年的眼神克制而又专注,“我可以,抱抱你吗?”
作者有话要说: 题外:
吱吱拿着麦克风:噢~~~我可以抱你吗,宝贝~~~今夜让我在你的怀里入睡~~~
南南:“……”
老余:“……”
——
注:《听蜀僧濬弹琴》,作者,李白。
怕引起误争议,所以还是要解释下。
文中所有引用,均非摘自百度。
诗词引用,亦未超过24个字。
关于书僧濬跟太白的那段解读,也完全没有要凑字数的意思,全部都是我自己的解读,也是南南想要对余风所说的话。
人这一生会遇上许多朋友,可知己能有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