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当了龙王(83)
“想不到吧,我是你大哥。”薛沉“嘻嘻”笑道,“给我老实点!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了!”
其实他对丽芙已经手下留情了,这毕竟是一位女士,还是一位外表与人类十分接近的女士,以致薛沉不太好冲着她的脸出手。
这才只是扭住了她的胳膊。
但丽芙并不知道自己得到的优待,还不甘心地试图挣扎,“放开我!我要杀了你!”
“你怎么不听劝呢!”薛沉没想到她这么烈性,他也没什么耐心,干脆腾出一只手来,揪住丽芙腮边的鱼鳍就是一扯。
“嘶——”的一声轻响,丽芙美丽的鱼鳍便裂开了。
“再逼逼赖赖,我就把你鳞片全部刮掉。”薛沉威胁道。
唉,他还是心软了。
没办法,龙对美人就是这么怜香惜玉,得亏丽芙的眼睛是好看的海洋色,不然现在估计已经步小红后尘,凹成两个大坑了。
丽芙:!!!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怜香惜玉的人!
居然对人鱼的鱼鳍下手,还要刮她的鱼鳞!
这是人干的事吗!
当然这是因为她不知道,薛沉平常都是怎么对付水族的……只是扯鱼鳍,都没揍脸,可以说相当温柔了。
不过这样对丽芙来说也够可怕了,威胁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挣扎半天,居然半点动弹不得。
被骑士钳制的时候她还能勉强挣脱呢,在这人手里却没有任何操作空间。
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力气可以完全压制住人鱼。
意识到这一点,丽芙脖子上的鳞片都要倒翻了,整个人抖了抖,终于放弃了挣扎,咬牙道:“我知道错了,我认输。”
……
几人在客厅的沙发坐了下来,丽芙搬了张小板凳,委委屈屈地坐在他们对面,开始接受审问。
何自声神色还有些茫然,怔怔地看着妻子,明明还是那张脸,那五官,可是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陌生。
“你要不要先把鱼鳍贴一贴。”薛沉从茶几下面摸出一卷透明胶纸,递给丽芙。
何自声:“……”
哦,觉得陌生大概是因为丽芙脸上的鱼鳍和脖子上的鳞片吧……就是有一边的鱼鳍破破烂烂地垂了下来,光泽也不再,看起来有点惨。
“不用。”丽芙很有骨气地拒绝,但看了薛沉一眼,又气弱地补充,“……过阵子会自动长好的。”
“行吧,那你自己擦点红霉素。”薛沉随手把透明胶扔桌面上,又去看何自声,“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说罢兀自靠到简兰斯身边,把爪子伸过去,小声暗示,“师兄……”
“嗯。”简兰斯熟练地拉起他的手,轻轻给他揉了起来。
……其实薛沉刚才没用到拳头,但没关系。
何自声仍是一脸的难以相信,犹豫了一下才开口:“丽芙……”
“对,我是来自北方海域的人鱼。”丽芙这时候也懒得再继续伪装,不待他询问,便自行交代了起来,“那两条银鲨是我特意买回来的,我们人鱼有可以让鱼类发声的办法,我悉心教导它们唱歌,就是为了让你晚上不得安宁。”
“前两天在房间里压住你的人也是我,我趁着你睡觉,进去房间里把你压住,捂住你的眼睛和鼻子,看着你一点点接近死亡,最后故意在你的耳边叫你的名字,让你以为我是刚进去房里的,你心脏那里也是我抓的。”
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眼睛眯了眯,“可惜那天没把你弄死。”
她的声音冰冷且充满了恨意,让何自声不自觉打了个冷战,心里生出恐惧之时,更有着无尽的茫然与不解。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与自己相伴二十年的枕边人,居然处心积虑地想要谋害自己。
如果不是简兰斯已经向他明确地解释过人鱼不会化形的话,他几乎要怀疑自己的妻子是不是被谋害了,眼前这个其实是冒名顶替的。
但这个丽芙对他太熟悉了,熟悉到不存在作假的可能。
何自声感觉到自己的心理防线一点点被瓦解,讷讷地问:“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丽芙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一脸讥讽地看着他,“你自己心里不清楚吗?”
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恨意与失望,何自声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神不由得漏出一点心虚,犹自挣扎,“丽芙,我不明白。”
丽芙嗤笑一声,“别装了,你的小情人还有两个月就生了,再装可就没意思了。”
何自声浑身一震,急声道:“丽芙,你听我解释——”
“没什么好解释的。”丽芙却根本不给他任何辩解的机会,冷冷地打断他,“何自声,我为了你放弃了声音,离开北方海域,漂洋过海来华夏定居,你就是这样对我的?”
“你还记得我们结婚时候说的誓言吗?”
何自声怔怔地看着她,他自然是记得的。
——永生永世,坚贞忠诚。
这其实是人鱼对伴侣的要求。
而现在,丽芙的诉求只有一个。
“我要杀了你,带着你的心脏回北方海域,换回我的鱼尾。”
作者有话要说:
贞洁是男人最好的嫁妆。——by丽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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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人鱼这一节想写的其实是另一个梗,而且做了好多铺垫惹,跟大家的脑洞完全是两个方向
第54章 我要修妖┃来个反向操作。
人鱼拥有着漫长的寿命,最长可以活到上千岁,但相应的,他们没有灵魂,繁殖也很困难。
加上凶残的天性和好斗的性格,人鱼的数量不断在减少,到了近代,人鱼的数量已经非常稀少。
少到现代人都以为人鱼只是传说中的生物。
丽芙自述,她出生于北方海域,与其他人鱼热衷于玩弄人类不同,她从小就有着更强的野心。
她热爱唱歌,而灵智未开的水中生物无法真正欣赏她的歌声,所以她一直以来的心愿,就是让更多的人可以听到自己的歌声。
她要俘获最多人类的心。
丽芙知道人类社会有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资本,歌声可以被录制和传播,当红的歌星甚至能够把自己的唱片卖到全世界,收获无数的追随者。
她对此向往不已,因此决定离海上岸,成为歌星。
但这样一来,她就不得不面对千百年来一直困扰着她的族人们的问题——人鱼没有能够在陆地上行走的腿。
好在疯狂的先辈们也早就为她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丽芙冒着风险,找到了一位巫师,用自己的美貌作为交易,换了一双人类的腿。
人类社会的现实程度超乎想象,丽芙有了腿,却没有了美貌,虽然她的歌声很快获得了唱片公司的青睐,但公司认为她的长相会影响到销量,要求她不能出镜。
唱片公司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人鱼的歌声得天独厚,丽芙的第一张唱片一经推出,立刻风靡全欧洲,成为当年最畅销的女歌手。
同时,对于丽芙的外貌,公司也一直严防死守,除了经纪人和高层,连同公司的其他员工都不知道丽芙的真实长相。
如果没有意外,丽芙原应该一步步实现自己的梦想,继续推出新歌,成为世界的歌星。
这个意外就是何自声。
当年何自声是华夏最红的偶像明星,俊朗英逸,意气风发,还有东方人独特的温文尔雅。
丽芙在何自声受邀到欧洲出席活动的时候无意与他遇到,对他一见钟情。
人鱼是一种很偏执的生物,基因里就带着对爱情的疯狂,为此他们可以付出任何代价,包括曾经的梦想。
说到此处,丽芙停顿了一下,发出一声轻轻的嗤笑,不知是在嘲笑何自声,还是在嘲笑自己。
“为了让何自声像我爱上他一样爱上我,我又去找了那个巫师,用我的歌声,换回了我的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