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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小甜汤(50)

作者:寒菽 时间:2022-06-03 10:18 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陆词的腼腆带点孩子气,好声好气地说:“哪里哪里,应该是我说谢谢,汤铮不缺朋友。他愿意跟我做朋友是我很幸运。”
  陆词相当不知所措。
  他上大学报道就是自己一个人来的,家长从没来送过,其实今天不是不可以自己去学校,他就是想早点见到汤铮罢了。
  没想到叫一赠四,来这么一大群人,裹挟着他热热闹闹地上了车。
  热情得他非常紧张,又觉得喜欢,却不知该如何表达,一时间格外安静礼貌。
  他坐在车后座的最里面,旁边就是汤铮。
  汤铮出了点汗,闻上去咸味淡淡。
  三个人坐后座有点挤,尤其是汤铮身材高大,一个人就占去大半位置。
  陆词被他挤到小角落,缩着身体,忍耐地不吭一声。
  汤煦恩在后视镜看了他两眼,这孩子真是标准的猫眼,一双眼睛比别人大一圈,大大圆圆,眼珠子跟黑葡萄似的水润黑亮,像自带美瞳,眼角上挑,看上去机灵聪明。
  这让汤煦恩想起先前在别人家见过过的一只品相很好的布偶猫,乖巧贵气,又有些称不上冷的孤独之感。
  上车后,沉默了三分钟。
  汤铮总觉得哪里不对,这会儿想起来:“不对啊,小陆,你今天怎么这么安静啊?”
  “你平时那么能说。”
  “你不是还跟我说有很多事情想跟我说吗?为什么不说啊?怪无聊的。”
  陆词的头没转过去,只猫眼一瞟,有些羞恼,还要装乖,语调不快不慢、慵慵懒懒地说:“你说什么呢?汤铮,我不是一直很文静礼貌的吗?”
  陆词有一把好嗓子,咬字、音调、语速都说不上的恰到好处,很有格调,像一杯醇香的朗姆果酒,清甜微醺。
  可真好听。汤铮想。尤其是有点生气的时候,超级可爱,他总听不腻。


第35章 第二碗02
  汤铮笑出了声:“你还文静礼貌呢?哈哈哈哈哈。你那脾气,骂人的时候……”
  话没说完,在下面被陆词踢了一脚。
  不咋疼,但汤铮跟陆词打打闹闹惯了,他反射性配合“嗷”地狗叫一声,还没等他控诉,陆词就抓着他胳膊,贼喊抓贼地问:“哎呀,汤铮你怎么啦?磕到脚了是不是?”
  汤铮只觉得他靠近过来时,仿佛掀来一阵微风,香香的,不是香水,是护肤品浸润进皮肤里的香气,香而不腻,得挨得很近了才会闻到。
  他喜欢这个香味。
  长这么大,汤铮遇见过的男孩子里就属陆词最香了,比好多女孩子还香。
  汤铮:“没。”
  这会儿反应过来自己招惹到陆词了。
  陆词笑眯眯地问:“疼吗?”
  汤铮说:“不疼。”
  汤煦恩由衷感叹:“你们俩关系还真的挺要好的啊。”
  路上汤煦恩作为大哥,做主说要请客带大家一起去吃饭,陆词连声说“谢谢”,一口一个“大哥”,嘴巴不要太甜。
  先把陆词的行李都送回去放好,行李箱一卸下车,他赶紧上前自己拿了一个箱子,从汤煦恩的手里抢过来了,说:“我自己来,我自己来,大哥你别这么客气,平时我在家其实还是会自己做家务的。”
  汤铮看得目瞪口呆:“那平时我们去逛街去超市,你把东西都让我拎?还说……”
  话没说完,又被陆词瞪了一眼,汤铮立即闭嘴。
  东西放好,稍作休息。
  陆词关上门,从行李箱里紧急翻出几件没拆封的新物件,墨镜、领带、钢笔,临时紧急简单包装了一番之后,分别赠送给汤铮的大哥、大嫂(?)跟三弟。
  一边塞礼物,还一边说:“平时多亏有汤铮照顾我,又是给我做饭,又是给我打扫卫生,我真的很感谢他,受了他这么多照顾,太不好意思了。大哥你们家家风是真好,才能培育出像汤铮这样正直勇敢又善良的人。”
  汤煦恩跟汤铮两个头脑简单的人,听这么一番话,就像是在寒冷的冬天喝下一碗暖和的汤,别提有多舒心了。
  大家聚餐吃火锅时,陆词也主动地请大家一人一杯奶茶,商场里最贵的某品牌,一杯三十几,五杯也要小两百块了。
  这小孩有够会花钱的,看着不像是缺钱的。
  汤煦恩不由地想。
  一顿饭吃下来,他大致清楚了陆词的学业情况,跟汤铮体育特招生不同,陆词是正儿八经高分考进F大的英语口译系,但他还会另外三种其他国家的语言。他的成绩很好,在学院名列前茅,年年拿一等奖学金,并且在网上兼职做外语老师赚零花钱,自食其力。
  如此听来,完全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作为家长,汤煦恩对自家小朋友交到这样的好朋友很满意。
  gay什么的,完全不在他的排雷点中。
  在他看来,交朋友难道还要先考察对方的性向吗?难道一个男人喜欢女人就比喜欢男人要高一等吗?
  并不。
  再说了,他自己现在就已经完全是个gay了,总不能自己歧视自己吧?
  所以,这次会面还是相当和谐融洽的。
  临走时,汤煦恩已经被陆词给哄得妥妥帖帖了,拉着他的手说:“小陆啊,下次放假一定要跟汤铮一起来我们家玩啊,我给你尝尝我做的甜汤,很好喝的。”
  陆词也心情飞扬,说:“一定,一定。”不是客套话,他真挺想去汤家玩儿。
  然后季巍又开车把合租的陆词与汤铮送回住处,逛商场还买了不少吃的,蛋糕,水果,零食,给他们放在桌上。
  汤铮再下楼送送大哥,问:“你们明天早上的飞机吗?要我送去机场吗?”
  汤煦恩说:“不用不用,你赶紧回去吧,把屋子收拾收拾,明天自己去学校报道。”
  汤铮点头:“好。”
  电梯里。
  汤煦恩忍不住问:“听你说的,好像这个陆词是个小可怜。结果我见着,跟我想的不太一样啊。”
  “他不是从头到脚都穿的名牌,虽然我只认得他的行李箱,因为季巍也有。他的衣服看上去也很值钱的样子,就是除了logo很大的那些牌子,别的我都认不出来,版型料子都挺好的样子,穿在他身上真好看,一定不便宜吧?”
  汤铮连忙辟谣说:“那不是,除了冬天的衣服,他买的都几百一件的,也没贵哪去吧,最贵的可能千把块钱,他说穿得舒服好看就行,不太贵,他就是爱买,一件衣服穿个两三次他就不爱穿要买新的了。”
  汤煦恩纳闷了:“可你不是说他跟他爸妈关系很不好吗?”
  “是不好啊。”汤铮确信地说,“但是他爸妈确实很有钱,生活费是给够的。而且,他从小是奶奶带大的,他奶奶很宠他,动不动就给他打钱,怕他没钱用。不过具体我也不知道他多有钱。”
  汤煦恩:“哦。”
  原来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少爷,精神生活方面不好说,起码物质生活方面是不可怜的。
  虽然钱能解决世界上99%的烦恼,但是谁能说有了钱就没有别的烦恼了呢?
  他跟陆词大一就认识了,到现在已经快三年,大概在陆词的大学同校同学里,只有他知道为什么陆词的手腕上总会戴一个宽大的手表或是腕带,要么把长长的佛珠缠上四五圈。
  那是为了掩饰少年时割腕留下来的疤痕。
  反正,汤铮真觉得陆词挺可怜的。
  他们家是很穷,远比不上陆家有钱,但他跟大哥、三弟生活在一起,一家人相亲相爱,吃得饱,穿得暖,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快乐。
  不过这么隐私的事情就不适合跟大哥说了。
  汤煦恩总结说:“反正,小陆这人是挺好的。”
  “你白吃白喝人家的,可不要偷懒,平时勤快点,不好白占人家便宜的。”
  汤铮遵从大哥的教诲,点头如捣蒜:“好的,大哥,我知道的。”
  在路边送走家人,汤铮慢悠悠地往回走。
  回到他跟陆词住的屋子,汤铮摸了摸口袋,发现自己钥匙忘记带了,只好敲门,说:“小陆,我忘带钥匙了,帮我开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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