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年代之我的老公是矿业大亨(34)
三个月能赚三千?
方黎挥开他的手:“你别闹了,我现在没心情开玩笑。”
他已经想好了,他明天就给秦卫东打电话说这件事,然后在学校周边的餐馆找个活儿,工资低他也认了,能赚多少是多少吧。
“别呀!你去刷盘子人家才能给你开几个钱?一个月五十块都是顶天的了!你要是接受我的主意,一个月说不定就能赚到一千块!可不是三个月就能赚回来了?!”
方黎晚上还有课,没心情听丁浩洋天方夜谭,他趿上鞋。
丁浩洋见他不信,赶紧又说:“真的方黎!我没开玩笑,我们乐队之前和一个老板谈好了,过去他的夜总会唱歌,就在西贸路那边,一晚上就给一百块钱!还不算小费,但是人家要求前面唱歌的得是个女的!”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以前没关系,现在不是有关系了吗!我们找不到女的,女同学都怕那地方太乱,但是你..”
丁浩洋抓住方黎的肩膀,上上下下看了方黎一眼:“方黎,你就是啊!我觉得你要是戴个假发!往前看一站肯定能以假乱真!不!是一般女的都漂亮!而且你是男的,我们也不怕被占便宜啊!”
丁浩洋明明说的都是中国话,怎么连在一起方黎就一点也听不懂了呢。
他反应了大半天,指了指自己,问:“你,要我,扮女的?去夜总会唱歌?”
“对!就是这样!”丁浩洋激动地说:“怎么样!我早该想到的!”
方黎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他觉得丁浩洋脑子有点病,而且病得不轻。
“别开玩笑了,男的和女的相差太多了,你当是写故事啊。”
方黎拿上书包,喊戚简:“你去不去上课?”
见方黎要走,丁浩洋赶紧拉住他:“别走啊方黎!我说认真的!我实话跟你说,我姐要嫁人,那家人整天嫌我们家穷,我想给我姐风光嫁了,手头也缺钱缺得很,夜总会这个活儿是我们队长好不容易才托朋友介绍的,多着乐队想要,再晚人家找到合适了,我们再想去就真没了!”
“而且我觉得真没问题,你相信我,那个夜总会我去过,档次很高的,里头没人真听歌,就是找个感觉,你骨架瘦,长得白,化个浓妆,往台上一站,灯光模模糊糊的,谁能看的出来你是男的女的?再说了,你要是肯去,我把我的那份匀给你点,一天给你算四十,你去刷盘子一个月才四十块钱!”方黎脚步顿了一下,丁浩洋这笔账算的一点也不假,外头刷盘子这种活从早干到晚一个月也不过几十块钱,要是去他说的夜总会,一天就是四十,那么一个月就是一千两百块钱..方黎心下惊讶,的确是一个他不敢想象的高工资了。
“一天四十,顶你刷一个月盘子,还不算小费!”
方黎问:“你说的小费,是什么?”
丁浩洋见有戏,赶紧说:“就是唱的好了,那些老板有的会单独再给钱,去那儿都是有钱的老板,最小也是十块二十的。”
方黎有些动心了,要真是像丁浩洋说的这样,那他说不定真的能把丢的钱赚回来,但..他要扮女人,去唱歌..
“可我不会唱歌..”
这点丁浩洋想到了,他拍着胸脯保证:“这个没事!我们有磁带!你放心,到时候我叫哥们给你帮衬着,你就前面对个口型,给我们撑台子就行了,再说了,去那儿玩的老板,谁真听我们唱歌啊!”
作者有话说:
他们都在慢慢找到自己的路,方小黎也是,他从衣食无忧的少东家,到会短暂的教书,到或许短暂的夜校会计。
因为穷,也没有眼界,没人指导,所以不断的在试,错过,也在错误中成长。
秦哥那边最近会遇到很重要的转折。
冲鸭!!
BUT !!秦哥你在拼事业的时候知道你老婆要去夜总会唱歌吗?(狗头提示)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章
决定
秦卫东对着电话嗯了一声,又说:“等我回去,你那个夜校就别上了。”
方黎没唱过歌,更没不知道什么是夜总会,他连听都没听过,当丁浩洋第一次带着他来西贸路,他得仰头才能把灯红酒绿下烫金的招牌「金凯娱乐会所」几个字装进眼睛里。
“这里面..是做什么的?”
“有钱老板来消遣的地儿。”
里头传来音乐声,但装潢的金灿灿的大厅里又没人,门口站着四个迎宾小姐,托盘上端着酒,旗袍很短,刚到大腿根儿,方黎只看了一眼就赶紧转开了头。
“还是,还是算了吧..”
方黎掉头要走,被丁浩洋拉住胳膊:“哎呀!好不容易来了!你瞧,这地方装修的多气派,多上档次!这可是咱们这儿数一数二的夜总会了,能给的工资少吗?我真不蒙你!”
“可..”
方黎犹豫,扮女人唱歌,他咬咬牙也就做了,毕竟丢了那么多钱,现在别说让他扮女人,现在就是让他扮成不男不女的上去唱歌,只要能赚钱他也能豁出去。
可这事他没跟秦卫东说,当初他要来县城,是吵着要来上夜校的,要是让秦卫东知道他背着他去夜总会唱歌..
就秦卫东那性子非把他生吞活剥了不可。
丁浩洋见他犹豫不决:“方黎,你想想,三个月就能赚三千回来,你放眼过去儿哪有这么快能赚钱的活儿?读完夜校也就当个小会计,一个月就那几十块钱,要干到猴年马月才能赚到三千?”
..话糙理不糙,方黎琢磨着,如今秦卫东那么忙,自己来读夜校本来就是想着给他分担一点,现在反倒又成了拖后腿那个,而且打从重泗出来,他就没靠自己赚过一分钱..
他永远是躲在秦卫东身后的那个人,一直下去怎么行?
那跟秦卫东说说?
方黎光是这么一想,就赶紧摇了摇头,说了还得了?他直觉告诉他秦卫东绝对不会同意他这么做,没有为什么。
但…就这样放弃,回去继续念那个他读了这么多天都半瓶子水晃荡的会计?
方黎仰头看了看娱乐会所的招牌,他磋磨了几下手指,想起前些日子弹奏丁浩洋吉他时心中悸动的感觉,那些旋律很长一段时间都萦绕在他的脑海里,是他从未有过的感受,就像被滴了一滴水在心尖儿上,痒痒的,在寂静的晚上滴滴答答,让人忘不了。
丁浩洋说得嘴都干了,看方黎眉头一会拧地跟麻花似的:“方黎,你要是真的不愿意也..”
他也没有硬逼的道理,只能回去先跟朋友继续去小酒吧唱歌,再想别的办法。
“我..”方黎迟疑了一会,似乎下定了决心:“丁浩洋,我想试试…!”
方黎答应之后,丁浩洋高兴得不得了,带着他直奔他们乐队的据点,一个位于老旧居民区的地下室,租的是楼上住家户的小仓库,一进去满地堆得都是冬天去取暖用剩的煤球。
丁浩洋的三个队友都是隔壁艺校的学生。
“队长!他就是我说的方黎!”
乐队的队长叫吴柯,打架子鼓的,已经毕业三四年了,算是这里的老大哥。
吴柯还没说话,倒让一旁的黄毛抢了先,他上下打量了方黎一眼,看方黎穿得穷酸又土不拉几的:“丁浩洋,你就说让他扮女的啊?不是,这是你从哪儿拐来的乡下小子啊!”
“去你的!”
丁浩洋滚滚滚地把黄毛赶走,队长吴柯挺客气的,见方黎有些紧张,跟他说没事,到时候放磁带,不用他出声。
角落里还坐了一个端着吉他正在弹的男生,打从方黎进来,就看了他一眼,脸上也没表情,方黎跟他打了招呼,他也没搭理。
丁浩洋搭着方黎的肩膀:“没事,我跟你介绍一下,吴柯是我们的队长,会写歌会写词儿,靠得住,我们有事都找他,刚才那个黄头发的你叫他三儿就行了,还有那个不爱搭理人的死人脸,叫陈鑫..”
丁浩洋压低了嗓门:“他家里有点小钱,背着家里出来搞玩音乐的,反正不缺钱,跟咱们不一样,他那人就那样,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