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欺少年(88)
游逍心里酸疼,却又暖暖的总想笑,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吧。
虽然是中医院,急诊室依然是熙熙攘攘的人,这种不一样的热闹让人心慌。
游逍忙着往里冲,霍拓拉住他,给他戴上口罩。只露出眼睛后,越发显得他睫毛的浓密黑长,每眨一下就像是在霍拓心口擂了一拳。
霍拓第一次亲身体验到什么叫“看傻眼”,他捏住掌心,努力让自己别太丢脸。
幸好游逍忙着进去,没注意他的异样。
给王欣丽打电话问了具体位置,绕了几圈才找到,因为没在急诊室里面,在外面走廊的拐角处。
游逍远远看见王欣丽和一个挺高的男人在说话,却没见到游弋,他着急喊了一声,“妈,游弋呢?”
两人转头瞧他,游逍想起来这人了,他见过的,上次在王欣丽小区门口,遇见他俩当街搂搂抱抱。
霍拓医院,那个耳鼻喉科的医生,王欣丽的男朋友……怪不得要舍近求远来中医院。
这人脸上挂着彩,涂上消毒水,现在看起来像唱戏的大花脸一样。游逍见他这个模样心里一凉,游弋估计是跟他打架了,还不知道被揍成什么样了。
正担心着,楼梯间里传出一声,“哥……”
游弋一手提着吊瓶的架子,慢慢挪了出来,半边脸肿着,嘴角也破了口。
游弋最护他弟弟,一看到他这个可怜样子,又气又心疼,憋的胸口难受,说不出话来。
霍拓跟在他身后,在他肩膀上拍了拍,走上前帮游弋提着架子,让他在凳子上坐下。
游弋又低声叫他,“拓哥……谢谢……”
霍拓又在他肩膀上拍了拍,两兄弟一起哄。
“霍医生?”旁边站着的莫凡突然出声,不敢相信的询问。
霍拓是以专家身份请回国到他们医院的,医院的官网、公众号等都发了消息,莫凡自然是认识他。
可霍拓不认识他,礼貌的点点头,努力想这人是谁。
“我叫莫凡,医院耳鼻喉科的。”莫凡主动伸手介绍。
霍拓跟他握了握。
游逍简直佩服他,这人脸上五颜六色的,霍拓竟然能做到像没看见一样,一眼都没多看。
王欣丽实在想不到霍医生竟然一起跟来的,游逍什么时候跟他这么好了?
不过她现在没心思琢磨这个,在游喜明的医生面前,她多少还是顾忌脸面的,只想赶紧离开。
“逍儿,你看着他,打完这一瓶就行了,我们先走了。”
游逍再没脾气的人,这会儿心里也憋起了火,可他们考虑的一样,大庭广众的在这里理论争吵太不体面,况且,他真的不想让霍拓看见他们这些说不清理不完的家事。
“好,您先回吧。”
王欣丽有些怕他,得了这信儿,拉着莫凡即刻就要走。
莫凡还记得跟霍拓告别,“霍医生,我先走了。”
游弋一直低头不说话,等王欣丽走了,游逍上前仔细检查,“还伤到哪儿了?怎么还打吊瓶?”
游弋倔强着一张黑脸,硬着嗓子说:“没事。”
霍拓拿过他书包外兜儿胡乱卷着的单子,看了看药,说道:“消炎药,别担心,只有脸上的伤,没其他的了。”
游逍看着他这个样子,一股气冲上来,“怎么回事?你这十八岁生日过的挺有意义啊?”
游弋别过脸不吭声,他已经褪去少年的青涩,是青年人愤懑抑郁的模样。
“你还生气?”游逍突然发现好像不会跟他弟弟沟通了,他长大了,成熟了,平时在他面前的二愣子模样,似乎只是为了哄哥哥开心。
“他打你了?”游逍想到这里就生气,却又不知道该气什么,“你又去跟踪他了?游弋,你到底想干嘛?”
游弋仍旧是一言不发,一副不配合的样子。
游逍闻到他身上一股浓重的烟味儿,刚才没注意,还以为是医院其他人的,他气不打一出来,“你还抽烟?”
霍拓拉过游逍,建议道,“要不你先回去,我陪他聊聊,他现在估计不想面对你。”
游逍委屈,“为什么不想面对我?没关系,我知道怎么跟他沟通。”
“他长大了。”霍拓强调,“你会不自觉的把他当小孩子,相信我,这个时候他需要的不是哥哥的关爱和管教,你先回去,别担心,我跟他聊聊,不会有事的。”
游逍纠结了几分钟,答应道,“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临时被要求参加学习,没办法及时通知大家,抱歉。
不过这段时间确实状态不算好,这一篇从开始写就一直不顺,而且我自己感觉跟上一篇比,没什么成长,有些焦虑,想过要休息一段时间,不过如果没更完就放下,估计会更难受。
相信我,断更时,我绝对比你们更焦急,所以现在就想着赶紧更完。
第69章 巧合
游逍有些失落, 自己带大的弟弟,最依赖自己的弟弟,终于有一天, 不再需要他了。
这种感觉很微妙,既欣慰又伤心,更多的是无所适从,大部分家长应该都经历过这个阶段,甚至比孩子还要迷茫,不知道该怎么沟通和自我调整,导致所有的爱都变成了负担。
幸好他有霍拓在身边。
他自己打车回来, 到胡同口犹豫起来, 他现在更想去找王欣丽, 问问她到底怎么回事?游弋怎么会跟他们撞上了, 哪有这么巧合的事?况且是在游弋生日这天, 难道是王欣丽带着男朋友去找他?
游逍不愿意这样猜想自己的母亲。
胡同对面有一家饼店, 百年老字号,做的老婆饼全城闻名,当然大部分人吃过后都不这么认为了, 除了郑黎羽-熙。
游逍暂时不想回家,转过去给他买。郑黎喜欢吃,是因为它的馅儿里加了老式饼里的青红丝, 因为他们小时候常吃,几个小伙伴你一条我一天的分着吃, 现在已经很少用这个东西了,与其说郑黎喜欢, 不如说他是在眷恋童年的时光。
他记性很好, 能记得很多看起来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 他能清楚的记得,游逍在哪天换了第一颗牙,记得杨伊伊第一次化妆的日子,也记得王元浩哪场足球赛得了最高分,记得柳梦第一个男朋友叫什么名字……
王元浩总嫌他婆婆妈妈,那么好的脑子用来记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能用在正经地方该多好。
游逍最处也以为他是记性好所以记得,后来有次无意间才发现他的秘密,他会把自己认为很重要的,有意义的事,都记在本子上,像记日记一样。
他每天沉浸在时间的浩瀚宇宙里,千年万年仿佛白驹过隙,却又能毫不留恋的抛弃所有,为某一秒无足轻重的小事停下脚步。
仿佛世间万物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却又似乎每一件微小的琐细,对他来说都有可能贵若珍宝。
游逍买了饼慢慢的往回走,冬日夜晚,风如刀子一样割脸,他没戴围巾,任寒风往脖子里灌。
虽然是冬天,但这个时间外面依然很多散步遛弯的人,两边的小饭店里灯火通明。
游逍此时不想跟人寒暄说话,他绕了远路,打算从另一条小路回去。
可有些时候巧起来就是那么寸,他越是不想遇见熟人,偏偏还让他遇见两个特别熟的。
小巷子很窄,两个人并排走都有些挤,游逍刚拐进去,就看见前面有两个人半搂在一起,他还以为是一对情侣躲在这里亲热,尴尬的想退回去再换一条路,就在转头时无意间瞟了一眼,脑子里像是突然抓住个东西,就觉得那男的有些熟悉。
如果不是因为他夜盲,他可能立马就认出来那人是王元浩,因为他今天穿了件很特别的大衣,非常亮眼的橙色,有一条很长的腰带。游逍早上出门时遇见过他,当时还调侃他穿的花里胡哨的去干嘛。
但他夜盲,加上小巷子里路灯不亮,他现在看那件衣服像是蓝色又像是灰色,可垂下来很长的腰带,还是让他一下子记起来了。
旁边那女的也穿着长大衣,王元浩抱着她靠在墙上,两人像是在你侬我侬的说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