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碰我同桌(16)
江序突然想起什么,猛地低头打开自己的书包,等看见书包角落里那个扎扎实实的巨大的不锈钢保温杯时,忍不住骂了声:“靠!”
他天生肠胃不好,一吃冰的,一喝凉的,就很容易应激拉肚子,所以哪怕是在夏天,也只能喝温水热水,书包里就常备着一个保温杯。
只是今天有陆濯的两瓶热牛奶打底,他又一直埋头刷题,从头到尾根本没时间想起来喝水,这保温杯就一直被遗忘在了书包最底下的角落里。
结果好巧不巧,范湃正好拿了这个书包一砸。
就陆濯这个体脂率,如果被这么个保温杯一砸......
这个陆濯,都不会喊一声疼的嘛!
想到之前那声听上去就很重的闷响,江序顿时也顾不上其他的了,踮起脚尖,拽住陆濯的T恤领口,就用力往下一扯。
果然,原本白净均匀的肌肤上已经青紫了一大片,而且正好伤在肩胛骨上,如果不好好处理的话,第二天怕是连抬起胳膊来都难。
“陆濯,你是傻的吗!”江序想到陆濯一路上的表现,又气又急,“被砸成这样了你也不知道喊声疼,还让我靠着你的背,头盔那么硬,你是不是生怕自己不被硌死!多大人了,没长嘴嘛?!走,我带你去医院!”
说着,江序就拽着陆濯,急切地想要往刚刚路过的那家骨科医院赶。
陆濯却只是反握住了他的手腕,说:“不用。”
“不用什么不用!我还不想看到你年纪轻轻就残疾!”
江序回过头来,着急地骂得很凶。
陆濯却突然低头笑了。
江序一下更急更凶了:“你笑什么笑!不准笑!”
看着江序已经急得红了眼眶,陆濯才微敛了笑意,低声道:“我没笑,就是觉得没必要,我家有活血化瘀的药,你帮我揉一揉就好,也懒得再费那个钱。”
“......”
也是。
去医院看病拍片拿药,再怎么样,几百块钱是要的。
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对于陆濯来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他肯定想要帮忙付,可以陆濯的自尊心来说,也肯定是不想要他帮忙付。
到头来一场拉扯,又是难堪。
江序虽然没有穷过,但凭借他对陆濯性子的了解,以己度人后,还是不情不愿地“嗯”了声:“也行。但你后面要是还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第一时间给我说!”
他骨架小,黑色的备用头盔顶在他的肩膀上就显得格外笨重,偏偏从护目镜里露出的那双眼睛,瞪得又圆又急又认真,拳头还不自觉地攥紧。
可爱得就像是少年漫里常有的那种天使小正太。
明明已经过了几年,在模样上早就长成了一个骨相分明的漂亮少年,气势上也很有几分男人的担当和帅气。
可那种因为从小到大接受过最良好的教育和最无菌的保护而深深印进骨髓的可爱,却始终没有改变。
这是陆濯无比喜欢却永远也羡慕不来的。
他垂眸替江序解开那个笨重的头盔,理了理他额前沾湿的卷发,说:“嗯,好。”
·
而陆濯也确实没有骗江序。
他的抽屉里的确有很多治疗跌打损伤活血化瘀的药,多到甚至有些离谱了。
江序盘腿坐在陆濯床上,翻捡着自己面前的那些瓶瓶罐罐,不禁皱眉:“你没事儿在家准备这么多伤药干嘛。”
陆濯背对着江序,双手勾住T恤下摆:“以前需要打架的时候多,怕爷爷担心,就自己备着了。”
“?”
以前需要打架的时候多?
就陆濯这忍气吞声的脾气和这中看不中用的个子,他能打得过?!
江序抬起头,正准备发问,就看见陆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脱掉上衣,露出了宽平的肩膀和窄劲的腰,以及那片布满伤痕的背。
或许曾经的那些淤青红紫都早已散去,但是依然留下了几道浅淡的印记和一条斜贯了整个腰背的狰狞长疤。
看上去像是一道陈年旧伤,可是依然透着张牙舞爪的狠厉,江序难以想象在这道疤痕落下的时候到底会有多疼。
而且估摸着那时候的陆濯应该身量还未长足,最多算个半大孩子。
所以怎么会......
江序有些不敢想象地微蜷了手。
陆濯回过头,正好对上他的视线,大概猜到他的的想法,若无其事地把衣服团成一团,放到一边。
“初一那会儿遇上我爸以前在外地欠了债的人,不知道他们从哪儿打听到的我家,我怕他们吓到爷爷,就引着他们往外面跑,结果那会儿年纪小,没跑掉,就被堵在实外后面的小巷子里打了一顿,当时下暴雨,伤口有些感染,又没及时处理,就落了疤。”
他说得云淡风轻,像是在讲很久以前别人的事。
江序却不禁把手掌蜷得更紧了:“那你后来......”
“后来我快撑不住的时候遇到了只小狗,那小狗个头不大,但龇牙咧嘴地把那些人吓得一愣一愣的,吓完后,拖着我就跑,一路跑了多久我也不知道,只记得最后小狗找了个还不错的窝,我们两个就在那儿藏了一晚上,雨虽然下得挺大,但那小狗一直抱着我,还算暖和,就一直硬挺到了大人找到我俩。”
“那小狗真好。”
江序显然忽略了为什么小狗会抱人,只是想象着那个画面,情不自禁地就说了这么一句。
陆濯也不否认:“嗯,很好,不仅可爱,还凶,又奶又凶,而且很聪明。”
愣是靠着自己那副混血儿的长相和那一张瞎掰不打草稿的小嘴,把那些大汉唬得一愣一愣的。
然后趁对方一个不注意,拉着他就跑,借着南雾风云诡谲的地理优势把那群凶神恶煞的外地大汉耍了个团团转。
最后就算体力不支,没力气再跑,但也努力找到了一个废弃大钢管,抱着他在里面躲了整整一夜,硬是没让那些追债的人找到。
而且明明小狗自己也害怕得要命,眼泪一个劲儿地在吧嗒吧嗒地掉,抱着他的那两只手却紧得从未松过,还一直安慰他“别怕别怕,我爸爸肯定很快就能找到我们了”。
结果那天小狗正好没带手机,他爸爸又工作到很晚才回家,直到第二天早上,大人才终于找到了他俩。
那时候小狗已经高烧昏迷,一群人哭着急着地就一窝蜂涌上来,一把抱住小狗,陪着,哄着,护着,像是对待这个世上最珍惜的宝贝一样。
连带着一旁素未谋生的他,也被这好心的一家一起送去了最好的医院,叫来最好的医生,安排进了最好的单间。
可是陆濯知道那间医院的费用他承担不起,他也没有任何机会插手帮忙照顾对方。
于是即使认出了那就是他小时候最喜欢的那个小娃娃,但也只是远远地看了那热闹的人群一眼,不等到医生到来,就直接默默转身离开,回到了家里。
他从那时候就知道,有的人注定是天上的太阳,不应该和烂在地里的淤泥产生任何交集。
就算偶尔有阳光平等地布施了恩赐,他应该做的也只是小心安分地守着已有的时光,而不是再去产生任何贪图和妄念。
“那小狗后来呢?”
江序见他很久没说话,又问。
陆濯打开一瓶药油,说:“他去了更好的地方。”
江序的神情像是有些难过:“要是你能收养它就好了。”
陆濯没有否认,只是说:“我也想养,可惜养不起。”
江序:“?”
他不太明白,一只小狗而已,有什么养不起的。
陆濯看出他的疑惑,把拧开的药瓶递到他手里,解释道:“马尔济斯,很贵的品种,尤其是品相好的,又挑剔,又金贵,还娇气,我没那个条件养。”
江序:“......”
怎么又是马尔济斯。
这个品种的狗最近很火吗?
不过这不重要。
“要是当时我还留在南雾上学就好了,我肯定能帮你养。”江序抱着药瓶,脸上写满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