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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慢冬(83)

作者:藤花琅 时间:2024-10-18 10:51 标签:日常 竹马竹马 酸甜 单向暗恋

  快到七点时,应逐星又出去了一趟,荆平野由于在气头上,并不想多问,不过应逐星很快回来了,问:“走吗?到点了。”
  “走。”荆平野这才起身。
  他们骑自行车出发去KTV,荆平野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心情不佳的同时,一路上又连遇红灯,到达时晚了五分钟,一时心情更坏了。
  KTV人员众多,问了服务员包间号后,荆平野回身拉了一下应逐星的袖子,防止走丢:“包间就在前面,你先把盲杖收起来。”
  应逐星将盲杖收好,跟着他走到包间。
  一进门,即陈千的鬼哭狼嚎:“那就是青——藏——高!哦~~~原!”
  荆平野怕丢人,连忙关门,陈千把着麦克风:“大胆,居然让寿星等你们!”
  “他都快唱得心碎了,”庄程也来了,“你们快陪他唱歌,我嗓子要劈叉了!”
  荆平野:“来迎礼物!”
  闻言,陈千放下麦克风冲至前线,打开荆平野准备的礼物,一面锦旗光鲜亮丽地展开。
  正面:才高八斗属陈千
  背面:他的诞辰是今天
  横批:牛逼
  周围人爆笑出声,陈千慈眉善目地合上了,对庄程道:“庄助,送客。”
  “还有还有,”荆平野连忙拿出正礼,是一幅手绘肖像画,“在商场看见有人画,专门让他画了你的帅照。”
  陈千极速变脸,感动道:“谢谢我的父亲!”
  “生日快乐,”应逐星将自己准备的甜品递出去,“买了点吃的,你们分一分吧。”
  陈千两眼放光,正巧后面又来几人,听说有甜品,立马蜂拥而至,颇有大爷大妈抢购鸡蛋的架势。荆平野连忙扯着应逐星退出战场,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们嚷嚷“我要抹茶的”、“我是寿星,先给我”、“草莓的留给猛男”,自己手里空空荡荡,一时惆怅起来。
  “小野。”
  荆平野下意识望过去,看见应逐星拿着一盒小蛋糕,是黑森林口味的。应逐星说:“你吃吧。”
  荆平野愣住,一时忘记伸手去接。应逐星以为他是介意,抿了下嘴唇,轻声说:“我不是……追你。只是怕人太多,你抢不到,所以给你留的。”
  荆平野回神,接了过来,在彩色眩目的灯光中,他盯着那盒小蛋糕,闷声问:“你下午的时候怎么不给我?”
  “我去订的时候,甜品店说现在樱桃和可可粉没有了,得下午六点再取,所以当时没有给你,”应逐星说,“你尝尝看,好吃吗?”
  他又凑近,小声说:“注意别让他们发现了。”
  【作者有话说】
  恋爱倒计时!顶多两三章就能恋爱了。本来这章还有2000字左右,修不完了,先放上来吧。
  上一章评论好少,心碎。。


第68章 抱你
  荆平野打开包装盒:“你吃吗?”
  应逐星:“我不饿,你吃吧。”
  KTV仍放着吵闹喧嚷的歌曲,没有人注意有人走后门吃到小蛋糕。荆平野拎起表面的两枚樱桃,不由分说地递到应逐星嘴边:“快吃。”
  冰凉凉的樱桃碰到嘴唇,应逐星并不知道是什么,本能往后避。但又听见荆平野说“不然他们要看见了”,于是张口咬住了,囫囵吞进嘴里,含混道:“是樱桃吗?”
  “对。”
  “你还有樱桃吗?”
  蛋糕表层已经光秃秃了,只有巧克力壳,但荆平野说:“有。”
  应逐星这才放心:“那就行。”又说,“挺甜的。”
  KTV开的是大包,很快坐得满满当当,彼此胳膊挨着,荆平野没有再同应逐星说什么话了。
  “我妈给我订了蛋糕和烤串,八点到,”陈千说,“咱们到点就吃饭!”
  底下一众响应:“吃饭!”
  吃饭前靠唱歌消磨时间。说是唱,但实在不好恭维,基本没有在调上的,好不容易田深在调上,结果居然是唱军歌,面容严肃:“听吧,新征程号角吹响!”
  一旁陈千也跟着吼:“强军目标!召唤在前方!”
  庄程坐在荆平野的旁边:“这五彩斑斓的KTV,越看越红。”
  最后,唱完两句激情澎湃的“决胜疆场”,陈千把麦克风塞给荆平野:“好兄弟,点歌!”
  荆平野推脱:“我不。”
  “今天你说‘不’也得上,”陈千狞笑地勾肩搭背坐下,浑然不觉自己占了应逐星的位置,“给哥来一曲。”
  荆平野:“你说的。”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荆平野果真上了,点了一首《江南》,开唱了五六句,包厢沉默如金。
  田深:“如果跑调有距离,荆兄弟已经远赴他国了。”
  陈千:“五句跑到西伯利亚吃牛排。”
  庄程:“六句跑到印尼吃手抓饭。”
  “七上八下。”
  “八仙过海。”
  陈千:“九九归一!”
  荆平野抓狂:“我都说我不会唱了!”
  “本来以为你是谦虚,没想到是事实,”陈千招招手,“你请下来吧。”
  荆平野从小唱歌走调,之前小学汇演,班主任见他长得可爱,以貌取人地认为他一定会唱歌,直接报名上去,晚会上一首《鲁冰花》唱得破音炸麦,全场鸦雀无声,再也无缘歌唱类节目。
  陈千让他下来后,荆平野如蒙大赦,连忙放下麦克风。走到应逐星身边坐下时,突然想,应逐星会不会也觉得难听?
  偷偷打量了眼,发觉应逐星没什么表情,只垂眼扣弄盲杖,显得如坐针毡。
  真的难听?
  ……不会是听完这首歌,应逐星发觉自己喜欢的人竟然唱歌如此不堪,所以幡然醒悟,不再喜欢他了?
  正胡思乱想着,陈千凑过来:“应逐星,来首歌啊!”
  “我吗?”应逐星回过神。
  陈千学聪明了,先行试探:“你不走调吧?”
  “应该不走,”应逐星说,“但可能也容易忘词。”
  “忘词在我们这儿都是最小失误了,”陈千说,“想唱什么,给你来一首!”
  应逐星想了想:“有《十年》吗?”
  “有!”陈千将《十年》置顶,然后把麦克风塞进了应逐星的手里。
  荆平野靠坐在沙发上,不自觉地注视他。
  前奏响起,第一句应逐星进错拍了,第二句开始才准,荆平野听见庄程似乎说了句“我草”,自己也有点吃惊。
  很好听。
  一点也不走调。
  其实荆平野知道应逐星会唱歌。之前小学那回《鲁冰花》的合唱汇演,是应逐星和他一起的。荆平野唱得如同保加利亚大瀑布的水乱飘,但应逐星调很准,线穿针眼一样的稳。
  而四年过去,应逐星已经变声,是介于青涩与成熟之间的干净,荆平野看见他右手的小痣,在灯光下微微晃动。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方才乱七八糟的想法很快忘却了,荆平野看着屏幕上的歌词,忽然想,这是他和应逐星认识的第十二年。
  除去家人,他们是最熟知彼此的人。
  中间忘词了几轮,不过无伤大雅。结束后,陈千带头呱唧鼓起掌来,揽住了应逐星的肩膀:“你唱这么好,你怎么不教教荆平野!害他存心来祸害我们的耳朵是吧?”
  应逐星:“他唱得挺好听的。”
  荆平野下意识看向他,心脏扑通跳了声。
  其他几人一下笑起来了,田深推推眼镜:“友情滤镜的确比较严重。”
  之后大家都抱着麦克风鬼哭狼嚎,八点来钟,蛋糕和烤串按时送达。
  “你妈妈对你真好!我妈都不让我去KTV,也不让吃烧烤这种垃圾!”庄程羡慕道,“你怎么说服你妈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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