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102)
可没等她迎来好日子,基地就土崩瓦解了,她所有身家瞬间毁于一旦,被迫在荒野上不断流浪。她想招揽异能强者,可没有一个霍冰为她鞍前马后,那些异能强者怎么可能听信于她,渐渐的,她混得很糟糕,连重生前的上一世还不如。
世界再过去五年,全球最后一只丧尸在澳洲被消灭,人类结束了末世混乱,正式步入了新纪元。末世时的反人类份子被清算,其中的名单赫然就有她,理由是她甘之如饴食用同胞血肉和残害普通人多达数十名,她的后半生凄惨地在监狱里度过。
除此之外,所有人都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上,该上学的去上学,该工作的去工作,享受起了和平的日子。
因为幸存的人类少,新社会百废待兴,还需要一代人继续建设,有时候这一批人想起当年的日子,竟感觉时光倒流、一切恍若隔世。
又是新一年的竞选,电视机播放画面上,一个云姓青年以碾压式的成绩高票当选,当记者采访候选者第二名的感言,第二名耸了耸肩道:“他对全人类和新纪年贡献了多少,大家都有目共睹。这个结果我根本毫不意外,我们分明都是规则下找来凑数的。
“未来能为他工作,我感到很荣幸。”面对摄像头,候选人行了一个心脏礼,笑道:“我相信在他的带领下,新纪年人类一定会攀登上一个新的高度。”
此时镜头给到了新任总统和他的男秘书,他们两人相视一笑,始终相携相伴,从出现在大众之始,就恩爱如初,一如往昔。
第73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1
20世纪末, 在一个旅游淡季,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迎来了一批黑发黑眼的客人。
谁料这批游客常常白天睡觉,夜晚才全副武装地出门, 旅馆老板以为这群昼伏夜出的游客是来欣赏沙漠夜景的, 也并没有当回事。
此时是凌晨三点, 这群人穿过风化古迹, 他们没有去那种已经被围起来的神庙、梯田、花园等壮观遗迹,而是熟门熟路地绕得更远,深入无人区。天地寰宇间, 除了风沙呼啸,就剩下了铲子挖掘声。
借着微弱的灯光, 这群人拿着最先进的工具, 闷不吭声地挖凿。
其中混了一个年轻姑娘,顾美稚是大城市的女孩,她不喜欢这样无聊沉闷、长达一个多月的挖土工作, 但碍于家人都是盗墓贼,她也只能女承父业。
“到头了, 下面应该就是狄美斯一世的主墓室。”
随着大伯这样一声,打破了这段时期的枯燥无聊,众人的精神气也都提起来了。
这座地下宫殿错综复杂, 他们勘测了好久, 才找准主墓室的位置。他们家族这手绝活代代相传,可是那些正规出身、张嘴闭嘴抢救性修复的考古学家学不会的!
顾大伯非常得意, 他们不仅在国内盗过各种古代王公贵族的墓,今儿还把足迹跨到了国外, 踩点了人家的王墓。
他们才不顾自己那一门破坏性的技艺, 一直以来让多少考古学家和文物爱好者深恶痛绝。
确定位置后, 他们就用现代工具强行撬开了室门。
与陵墓外的满目疮痍不同,室内遍地都是黄金,连正殿中巨大的合葬棺椁都是黄金所制。看着这一堆珠宝古物。这一刻哪怕顾美稚平日再不感兴趣,也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而顾家其他叔伯子侄眼神更是火热,这墓室里的东西全都价值连城,他们随便拿走一件,再转手出去,就能瞬间成为千万富翁。哪怕古物上附了毒,他们一不小心触摸了,可为了发财让他们少活几年也愿意啊!
在用烛火测试了一下室内氧气含量后,顾家人冲了进去。
再撬开那合葬棺椁,暴露出内里两具衣着华美的尸体后,所有盗墓贼都哈哈大笑两声:“天助我也,果然是狄美斯一世的棺椁!”古黎述王国两千年前的文明古国,曾创造过惊人辉煌的古流域文明,狄美斯一世正是那个开创了盛世的千古明君。这样一个英明神武的君王,死后陵墓却被他们这群人随意光顾,就像浏览自家后花园一般,这成就感岂不非凡?
这时候顾美稚也探过头来,她“咦”了一声:“这合葬棺里两个怎么都是男人!”她平时虽不学无术,在耳濡目染之下,还是会辨别尸骸的年龄性别。
顾三叔忍不住敲了她脑袋一下,训斥道:“叫你姑娘家家平时要多读点书,以后好继承你爸的手艺你不愿意,狄美斯一世人家本来就是黎述王国史上有名的同性恋君王,一辈子跟他的神官衍生了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在盗墓贼眼中,古今中外搞基的皇帝那么多,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见识的小姑娘才会咋咋呼呼。
“好吧。”被长辈鄙夷的顾美稚撇了撇嘴道,反正她对历史不感兴趣。
两具尸骸合葬在一起,见左边那具高大一点的君王男尸,用拥抱的姿势环着右边的男尸,仿佛连死后都恩爱得难舍难分,这让刚刚遭遇男朋友劈腿分手的顾美稚情不自禁有些嫉妒了。
更别提两具男尸上都挂着不少的黄金首饰陪葬品,可右边这具男尸身上的陪葬品却更精巧绝妙些,哪怕两千多年的岁月过去了,也没有半点溶蚀的痕迹。
顾美稚有些垂涎了,她下意识朝君王旁边那人伸去,拿走了对方身上的黄金手镯,往自己腕上套,没想到竟然还很合适,看来君王怀里这具男尸两千年前八成是一个手腕纤细的美人。
顾美稚得出了一个结论。
可惜再美的人又怎么样,两千年后还不是一具干尸,连身上的陪葬品都要被她家人拿走。
顾美稚再拿起探洞灯对着镯子一照,黄金镯子上的浮云雕饰就像是活了过来,连那深绿玉石都晶莹剔透,仿佛被水洗过,让她颇爱不释手,油然生起了占有之心,她大声对家人道:“我看上这个金镯子了,我要把它拿走。”
她这番行径自然又惹家人说教:“你这丫头,老看那些花里胡哨的,古物流通时,不是说那些越漂亮的越值钱,你要看这些古物的文化属性,最好是有什么象征的才好卖。最不值钱的就是金子,这种玩意儿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陵墓都有,你那镯子拿出去能值几个钱?”
黄金是百种金属之首、千年抗氧化之王没错,但盗墓贼眼中,金子却是最不稀罕的。这丫头连挑东西都没有眼光!
“好了好了,她也是第一次下墓,她喜欢就让她拿吧。”顾美稚是家族里唯一的姑娘,顾大哥倒是怜惜这个堂妹,帮忙说了几句话。
不管怎么样都被训斥。
顾美稚撇嘴,又去其他地方挑挑拣拣,可她的动作却让顾大伯瞬间提高了警惕,“你这丫头不懂别乱碰,小心碰到机关。”
这两千年的外国陵墓,到底是农耕文明,远没有后世那般集大成的高明,不会出现多可怕的机关,最多是什么流沙、毒箭、毒虫和水银倒灌之类,当然也有在古物表皮附毒的,顾大伯很快就发现自己刚刚摸过棺椁的手开始泛黑了,隔着手套,左手的小拇指“啪”地软了下去。
要知道他购买的能隔绝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溶蚀毒物的手套啊,哪怕硫酸泼过来都不会有事,可现在手套没事,隔着手套碰过东西的手却直接烂掉了,这证明了什么?这毒是一早就渗透在空气,通过呼吸附着在人体皮肤上的。
糟糕了,是他轻敌了!
顾大伯冷汗直冒,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震撼,他完全低估了一代君王陵墓的危险性,完全是教人进得来出不去,他大声道:“不好!大家快放下手里的家伙屏住呼吸!”
这时候已经迟了。
作为他们侵犯王墓威严的代价,顾家人手腐烂得比喊话声还快,还从手蔓延到了脖子,最后连尾音都哑在了嗓子眼里,只剩下一具具骨架子。先前还谈笑风生的顾三叔,他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对着陵墓黄金棺砰砰磕头,因为他两只手烂了,也将落得同一个下场。
顾美稚完全目瞪口呆,这时候不知道她摸到了什么机关,随着一声高亢的尖叫,所有闯入陵墓的人都被墙体压成了肉泥。
半个小时后,整个主墓室又恢复了原样,棺椁也慢慢自动合上,仿佛从未有人来过,只是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失踪了一批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