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巢的祂(115)
渴望和伴侣组建只有彼此的温馨家庭。
于是既不能理解也深恶痛绝——那些离开伴侣、对伴侣造成伤害的原生家庭。
司戎不敢问,又抓心挠肝地想知道,是哪对瞎了眼的男女,竟然丢下了小时候的温蛮,让他从小在社会公益机构长大。
温蛮提过的,他对于父母一点印象都没有。
那一定可以追溯到他年纪很小的时候了。
司戎只要略作设想,一个幼崽时期的温蛮……那么司戎相信自己的脑子一定会因为存量不够而爆炸:人类的幼生期太短暂了,几乎一天一个模样,司戎如果想要万无一失地记住温蛮从小到大的模样,他一定会率先成为先拿自己操刀做实验的阿戈斯,企图迈向义体,让大脑智能化、机械化,自己就能够准确而充分地记住温蛮每一刻的样子。
他会用比现在更长的时间,悉心呵护一个生命的成长,见证他的任何一点变化,既希望对方身上有那么一点点变化是受到自己的影响,又希望对方是毫无束缚、毫无影响地自由成长。
关注温蛮的学业、关心他的身体、焦虑他会不会早恋、会不会在长大后疏远自己,成为他某种程度上的大家长,在责任感和爱里把自己纠结到发疯……
温蛮艰难地吞咽下喉咙里的尖叫。
这个家伙……
又受什么刺激了?
反正基本都是妄想。
阿戈斯普遍都有点伴侣被害妄想症,在没有真正危险的时候,阿戈斯偶尔也会因为自己的妄想陷入焦虑,而祂们的焦虑,最有效的纾解都在于爱人的给予。
温蛮觉得这是阿戈斯的诡计。
一定是诡计!
但司戎诚恳地表示,他关于爱人的一切都发自真心,温蛮作为伴侣,明明可以用心感受到他的真心,同时还有茧晶可以辅助做证明。
温蛮就被装饰了一颗又一颗的茧晶。
上次筑巢期的,还有更早以前的,司戎把手头上现有的茧晶全部堆叠在温蛮面前。更准确地说,是让温蛮躺在了这无穷无尽的茧晶当中。
茧晶有硬度,和皮肤生硬地接触会留下红痕,于是阿戈斯就填充满了每颗茧晶之间的缝隙,充当起两者的缓冲。
黑色的触肢扫掉一颗,又拾起另一颗放在温蛮的肌肤上。
“真漂亮。”
祂赞叹道。为自己突发奇想的艺术美感,为祂灵感来源的缪斯。
“蛮蛮,能感受得到吗,这颗,这颗……我们还有很多颗没试呢。”阿戈斯用言语和行动告诉温蛮,接下来还有一个很长的“夜晚”。
每一颗茧晶都带着温热的温度在发亮,有些时候温蛮的眼泪是被这些隐隐闪耀的光芒刺激的,有时候又是被它们轻微的热度烫化的,而他自己,则像是经过一场温泉的浸润,每个毛孔都得到充分地舒张。
靑
很快,黑色的触肢就轻轻蒙上了他的眼睛,帮他吸去眼角沁出来的水意。
“蛮蛮累了,我们该休息了。”
无穷无尽的茧晶,不得不放到下一次再来数清。
也许要分很多很多次。
第90章
研究所可能发现了一个全新未知的异种群。
天气热了, 两个人抽空一起为家里、为自己购置了夏被夏单以及衣服。
捂了一整个冬天加春天,露出胳膊的温蛮皮肤莹白得仿佛在发光,由商场室内灯光一照, 就像玻璃展柜里的珍宝熠熠生辉,霎时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了。
司戎也是众多目光之一,只不过他还是这份珍宝的拥有者。他足够自信足够强大, 所以并不藏着掖着,让珍宝蒙尘。而其他人的欣赏、羡慕乃至嫉妒,都是对他所作所为的肯定与赞赏。
司戎热衷于照顾温蛮,爱人在自己的照料下愈发健康幸福,对于他来说就是莫大的肯定,因此司戎总是兴致勃勃地参与到和温蛮有关的任何一件事情里, 为温蛮提供他建设性的意见, 并希望被采纳, 就比如说衣服的搭配。现在, 他就为温蛮挑了一件又一件, 一件又一件。
但对于他自己, 司戎却不怎么在意。
倒不是说他不修边幅,而是一成不变。无论四季,都是标准的西装, 颜色也以黑、灰居多。服饰对于他来说几乎只是阿戈斯人类拟态的延展,他“彬彬有礼的绅士”标签的一部分而已。
温蛮就建议道。
“你也可以尝试一点新的, 颜色、款式。”
蛮蛮果然偏爱人类模样的他, 会上心他的打扮。
可惜了,阿戈斯的本体没有额外装饰的空间, 颜色的变换也只出现在筑巢期。
“那蛮蛮可以帮我挑吗?”
司戎翘起嘴角。
“按照你的喜好, 或者也可以为我挑一些和你相近的情侣装。”
不得不说, 司戎很会在爱里为自己争取福利,而且他提的都是一些很小的要求,温蛮可以轻易做到,而司戎又会回馈超额的正向情感。由此双方都得到了精神层面的愉悦和快乐。
温蛮就也为他挑。司戎是个卓越的人形衣架子,温蛮挑中的款式放在他身上,既能最大程度地展现衣服的效果,同时又能穿出他自己独树一帜的气质。温蛮就搭配上了瘾。
他意识到,他最重视的“家”延展到了司戎的身上,那么当然理应得到精心的“布置”。温蛮要像以往打理家那样地认真为司戎挑选服饰。
家要漂亮,要舒适,同时还要有一定的能够展现所属的“标签”。司戎事先给温蛮提供了一个方案,所以温蛮也真的为司戎挑了一件今天即将买单的同款。虽然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机会一起穿出门。
“也可以在家里一起穿。”
男人在旁边做出畅想。
听起来接下来就有很怪很糟糕的事,温蛮用眼神表示拒绝。
绅士笑眯眯地回以无辜的表情。
在店员大肆的吹捧夸赞下,两个人今天第一站就花销不少,购物袋多得不方便提,所以他们还选了寄货服务。司戎先一步报了他公司的地址,对导购说道:“寄这里吧。”
他看向温蛮:“到时候我拿回家去。”
白天两人通常不在家。当然,司戎是可以在家的。
他那家生物科技公司虽然是真的,但某种意义上也是套皮的,核心科技不能外传也无法外传,主要人事全靠何秘书兜转。他垂直管理何秘书,何秘书再管理、协助各部门就好,真正需要司戎操心的事情并不多。所以他才能之前那么个法子追求温蛮。
快递是有充足条件寄回家的,只不过这个频率还是尽量减少,运输的层层经手、包装的层层包裹,这些东西最后要经过反复消毒才能被拿近家里。而寄到戎公司会好些,他可以把那些层层外包装去掉,再细致地保管好。至于快递的数量和大小,对于阿戈斯的本体来说都不在话下。
温蛮想了想,觉得这办法好,便同意了。
接着他们又去逛床上家居用品,挑选、送货,也是一样的流程。其实他们大可以在周末坐在家里的沙发上对着选购单来挑,不过他们更乐意于把时间花在喜欢做的事情上。
就在他们逛商场的过程中,温蛮还遇到了以前的中学同学。
“温蛮?真的是你!”
“好久不见了!”
温蛮的人生始终都围绕着A市,不过他的交际圈太淡了,很多情谊、关系仅限于某个时期,也全是蜻蜓点水,所以比起那位老同学的惊异与欣喜,温蛮反应平平。唯独被问及身边的司戎,问是否就是他的结婚对象时,温蛮才给予了正面且全面的回应。老同学就着说了几句听起来很舒服的恭维话,随后顺势邀请温蛮参加下周末的返校聚会。
“晚上可能还会组织吃个饭,你来么?”
当面,温蛮没有直接驳同学的面子,只说他还不能确定,有时间就会去。
待那位老同学走后,司戎扭头和温蛮说:“蛮蛮你以前一定很受欢迎。”
温蛮原本还以为是司戎在借题发挥,而司戎接下来说的话才是真正的关键。
“你的同学中,一定有人到现在还默默关注着你,而且这种关注,还有些‘逾越’,所以才会知道你已经结婚的消息,并且在你的同学圈子里传播开了——如果刚才的那位不是关注者本人的话,只有这样的情况,一个才见了面的老同学看到你身旁的我的第一反应才会是你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