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万物之主恋爱(122)
几天都没见到人的刘鹤文突然出现,比叮当猫还及时可爱,他抱着毛毯塞到宋卿的怀里让他披上,自己也裹着毛毯。
两人全身都裹在厚厚的、软绵绵的毛毯里,蹲在视觉盲角的楼道里说话。
“好几天没见到你了。”
“起不来。腰酸腿疼。”
“你现在出来,不怕被发现?”
“不怕。他不在。”
沉默半晌,宋卿道歉:“对不起。”
刘鹤文挺惊讶:“你做啥对不起我的事了?该不会把咱俩密谋逃跑的事情泄露出来了?”
“没有。不是。”宋卿说:“那两次,我都看见了。没救你,很抱歉。”
“哦。”刘鹤文突然闷笑,用肩膀撞着宋卿,嘻嘻笑说:“你也太可爱了吧。居然愧疚……该不会一直愧疚到现在吧。”
“嗯。很愧疚。”
闻言,刘鹤文渐渐不笑了,拉起毛毯裹住脸,闷着声说:“你自身都不保,还愧疚没帮我,是不是傻?”
宋卿没接话,他不太懂刘鹤文这想法。
看见旁人遭难,没有及时上前帮助,事后愧疚不是很正常吗?
刘鹤文抹了把脸,低头盯着脚趾头说:“我家里有钱,拆迁得来的,突然暴富,没文化就爱玩。我老爸给我买了个学位出国留学,镀层金箔回来好显摆。我闭眼瞎指点就指到这破地方,倒霉是倒霉了个通透。”
“我考了个高分,千挑万选,挑了这里。”
说不清到底谁倒霉了。
“你比我更倒霉,好歹是高材生。”刘鹤文是真同情宋卿。“我来的时候,在这儿待了一个多月。爱玩、会玩,所以跟我现在那个支配者称兄道弟。当时掏心掏肺,结果人拿我当小丑玩。”
他当时是真的很喜欢那人,当兄弟似的,特别亲。
有啥好玩、好事,第一时间就想到他,眼巴巴捧过去,就算那人啥都不缺,而且本来是他最讨厌的聪明人,结果因为是认定的兄弟,所以引以为傲。
“后来,我发现这个城镇有问题,亲眼见到白天正常说笑的普通人,夜里变成怪物,猎杀人类。我他妈,差点就疯了。我还去找我那支配者,逃命的时候都不忘带着他跑,你说我咋那么蠢?”
蠢得没边了。
刘鹤文每次想起就扼腕不已,他要是聪明点、醒目点,老早就跑了。
至于跑到一半发现身边的好兄弟是支配者,是‘神明’,是城镇里的罪魁祸首之一吗?他还会被抓回去,扔到神庙祭台中央被吓得屁滚尿流、尊严尽失吗?
肯定不会。
但是时光不能倒回,就像一个人傻了二十几年不可能一朝变聪明。
反正那时知道真相的刘鹤文当场翻脸,痛骂‘好兄弟’,结果被整得很惨。
太惨了,也太难了。
娇生惯养没怎么受过苦的刘鹤文受不来,所以他很快就拉下脸皮,取悦他的支配者,把尊严和节操当成垃圾似的踩脚底下蹂-躏。
“好多人,同类也好、同胞也好,知道我怎么取悦支配者后都骂我、瞧不起我,好笑的是当他们面临死亡时又哭得一脸鼻涕地求我救他们。”刘鹤文嗤笑:“老子又不是做慈善的,还救他们。”
关键也是他自身难保,早前在支配者身边待着也是精神紧绷,生怕哪天惹支配者不开心被扔出去,或者支配者哪天厌烦了就一脚把他踢开。
到时候他真的会被瓜分干净,分尸的那种瓜分。
不过后来支配者对他挺好,除了应付越来越频繁且时间过长的□□外,一切都还算好。要不然再给他一百个胆子,刘鹤文也生不出敢逃跑的狗胆。
他以前跑过,被抓回来的后果,嘶──不敢想。
刘鹤文生生打了个激灵,恐惧不已,最后颇为亲切的冲宋卿说:“也就你觉得没救我很愧疚。”
这地方就没有正常人,难得碰到个善良的傻子,刘鹤文很是感慨,但他不会嘲笑宋卿傻。
你看,在这破地方待久了,连善良都变成了傻。
刘鹤文自嘲一会,便从怀里掏出两本黄色的小本本,塞到宋卿手里跟交接皇位似的叮嘱:“我总结的两年经验,一般不轻易送出去。现在给你,你好好揣摩。”
宋卿拎过那两本热乎乎的本子,瞥见刘鹤文刚才敞开毛毯时露出来的脖子,青紫红痕,斑驳交错,略为恐怖。
“你怎么样?”
“啊?”
宋卿指了指脖子,明示他。
刘鹤文尴尬地笑笑:“习惯了。看着严重点,其实还好。”
然而他口中的还好就是好几天躲在宿舍里不出来。
宋卿:“我会尽快。”
刘鹤文扶墙起身:“我先回去,他快回来了。”
宋卿目送他离开,自己在楼道口蹲了半晌,翻开刘鹤文留下的小本本,看了一点顿觉不对劲。
小本本分门别类,还挺整齐,总结起来一共90课,标了‘入门级’、‘由浅入深级’、‘中级’和‘高级诀窍’。
翻开来,还带图文!
笔画简单但惟妙惟肖,小人儿的神-韵全给勾画出来了。
宋卿猛地合上小本本,面无表情,有点想撕了它。
他以为刘鹤文总结出来的两年经验应该有参考之处,鬼知道除了黄,还是黄!
..
黄皮小本本被扔在客厅的一角,白天到阳台剪枝的徐琮璋看见了,翻开来一看,觉得有点意思。
于是他整个下午都坐在沙发参观这本黄皮笔记,因为过目不忘,所以基本记住了。
..
宋卿不知道徐琮璋看了黄皮本,他以为对方不感兴趣。
他打算去趟神庙找肥料的原材料,但是不清楚哪些路线比较安全,于是到图书馆查询。本来想要刘鹤文,但他被看管得很紧,几乎没有空闲时间。
所以他画好路线,挑好日期就出发去神庙了。
神庙在树林深处,白天人少,夜晚的时候才多,宋卿便挑白天去,避开当地人的耳目朝深处走去。
越往树林深处,生命迹象越罕见,树木也长得很古怪,拨开垂满树身的藤蔓还能见到肖似于人的五官。
那是树人,曾经也是人类。
宋卿亲眼见到最外围的一棵树人在瞬间清醒并吃掉落在它身上的鸟,骨头被吐出来堆积在根部,形成骨骸坑,里面还有人类的骸骨。
好在这些树人白天在睡觉,到了晚上才会保持清醒。
宋卿穿过成群的树人和沼泽地,沼泽地里生存着长满鳞片的丑陋的人鱼,图册里介绍该人鱼拥有迷惑人类心智的能力,喜爱吃人类的心脏。
他绕了挺长一段路才安全到达神庙,神庙前面有一个长满青苔的洞坑,再往前就能见到一个被藤蔓缠绕的井,井里直通深海。
井的上方有一个黑黝黝的铁笼,他们通常将祭品和待改造的人类放进铁笼,接着沉入井里。
一夜过后再提起来,要么变成怪物,要么变成白骨。
宋卿就在洞坑里停下,往里面眺望,里面是累累白骨,白骨上缠绕着极为妖冶的大红花朵。
大红花朵就是制造肥料的原材料?
徐琮璋的那些种子、绿植和果实就吃这种?
虽然知道尸体其实是自然界最好的肥料,但是当这种肥料变成同类,宋卿就有点难以接受。
他在洞坑旁思索半晌,这才慢慢爬下去,摘了一大捧的红花朵放进背包里。
这时,头顶传来脚步声,没过一会便有一句尸体被扔下来。
宋卿贴着岩壁躲在黑暗里,吓得大气不敢喘,盯着被扔到脚边的尸体。
尸体遍布痕迹,尤其下半身,痕迹斑驳,没人给他清理。
面孔挺稚嫩,是个小孩,蓝色的大眼睛直勾勾盯着宋卿。
死不瞑目。
上面的怪物在交谈,用当地的俚语,而宋卿听得懂。
他们聊着最近的祭品,聊这被玩死的小孩,也聊神明的服从者,话语中提到了刘鹤文。
他们说没料到刘鹤文能活那么久,非常好奇他的味道,想要尝试。可惜他的支配者看得很紧,暂时没有厌弃的打算。
人类,在这个镇子里被视为最低等的生物。
就算拥有了支配者的保护,也会被抛弃。一旦被抛弃,他们将面临更加可怕的命运。
宋卿瞪着尸体,头皮发麻,全身泛冷,头一次真切地感受到生命脆弱得可怕。
祭祀的时候,他陷入昏迷,只知道残忍血腥却没亲眼见过,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同类的尸体。
像杂草一样扔进坑里,变成植物的养料。
上面的怪物突然提到了徐琮璋,进而说到了宋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