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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101)

作者:谦少 时间:2018-08-06 21:26 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游戏


    白小胥的话戛然而止,叉子上的牛排“吧嗒”一声,掉在了盘子里。

    那瞬间他的表情简直是太精彩。

    “……我都听到了。”手机里传来晏斯梵慵懒的声音:“真巧,我现在就在那个只有暴发户才会去的酒店,你们在AdDomus吧,等我吃完这份加了颜料的烤龙虾就过去……”

    白小胥脸上的表情已经是万念俱灰了。

    “你……”他瞪着程曦,简直是痛心疾首,程曦不为所动,悠然自得地耸肩,他只好去瞪林郁。

    林郁正在努力把牛排切下来,程曦顺手把他盘子拿了过来,一块块给他切好。林郁腾出手来,发现白小胥在瞪自己,满头雾水:“怎么了?”

    “这个人渣欺负我!”白小胥怒指程曦:“他竟然联合那个变态一起暗算我!”

    “程曦不是人渣。”林郁神色严肃起来:“而且你一直歧视有心理疾病的人是不对的……”

    程曦切好牛排,摸了摸林郁的头。

    “我早告诉过你的。”他对着怒发冲冠的白小胥笑起来,薄唇带着笑意一字一句地说:“打扰人恋爱,是会遭天谴的。”

    -

    白小胥被晏斯梵拎走的时候,已经上了甜点了。白小胥同学大概是抱着被人欺负了要吃回来的心态,在晏斯梵到来之前,马不停蹄地吃了两份三文鱼,一份鹅肝,还有半份牛排。可惜大业未成,他还没把程曦钱包里的钱吃掉一小半,晏斯梵就到了。

    白小胥这人就跟炸毛的猫一样,虽然自己也是个没谈过恋爱的童子鸡,但是整天一副“我很懂人情世故我是恋爱专家”的样子,自我感觉良好得很——当然他也只能唬一唬林郁了,后者对人情世故和恋爱都是一窍不通,经常被他的馊主意唬得一愣一愣的。

    晏斯梵一到,看了这场景,简直是又好气又好笑。

    AdDomus里面都是西式的两人桌,灯光音乐气氛无一不是最好,隔着桌子和长颈玻璃瓶中的玫瑰,两两对视,简直是约会的圣地。也只有白小胥,硬在两人侧面加了一张椅子,而且点了满桌食物,吃得正欢,晏斯梵到的时候他正在对付一份牛排,三文鱼都已经干掉两盘了。吃得热火朝天旁若无人,还要林郁给他递盐罐,怪不得程曦对他这个巨型灯泡忍无可忍。

    林郁看见晏斯梵,惊讶了一下,“啊”了一声,没叫出晏斯梵的名字。说了句“圆周率”。

    “晏斯梵。”晏斯梵也不恼,自报家门,翘着一边唇角笑:“白小胥一定跟你说了很多我的坏话。”

    “才没有。”白小胥简直要掀桌而起,好在他神经大概还没粗到无药可医——当然也可能是舍不得桌上的食物,他只是重重地拍了下桌子:“我说的都是实话,你自己说你是不是精神分裂哎唷……”

    晏斯梵像揪住一只猫颈后的软毛一样,捏住了他的后颈,白小胥怕痒,连忙一缩,晏斯梵已经把他从椅子上拎了起来。

    “走了。”晏斯梵懒洋洋地和程曦打招呼,手上捏着白小胥的力道却一点不减,白小胥又痒又暴躁,整个人扭来扭去,挣脱不了,把自己扭得像根麻花。

    “对了,”程曦一边给林郁倒酒,一边还不忘补上致命一刀:“他刚刚在车上的时候,还说你肯定是个同性恋,因为不敢出柜所以心理扭曲。”

    “我哪有说不敢出柜哎哟放手,放手……”白小胥属于就算被掐住七寸还不安分的那种,晏斯梵稍微加重了力度,他被捏得筋酥骨软,大叫:“有种你捏一辈子哎哟我错了……”

    -

    虽然无关人等白小胥已经被清理出场,但是两个人之间,也只是林郁认真吃着东西,程曦替他把额前头发别上去而已。

    “头发有点长了。”程曦俨然是照顾林郁的保姆一样:“等会带你去剪头发。”

    “嗯。”林郁安静地点头。

    “剪短一点好了。”程曦玩完他头发,手指仍然在他耳廓上流连:“把耳朵剪出来。”

    薄薄的耳廓,被他轻捏了两下,轻易就红了,红也红得跟玛瑙一样,烫手。林郁茫然地抬头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捏自己的耳朵。

    餐厅灯光柔和,坐在自己对面的人,看着自己的目光,永远都是这样充满信赖,带着温暖,带着光芒,让人忍不住地想要……彻底侵占。

    程曦捏住他下巴,凑过去吻了他。

    就算最近常常被程曦这样突如其来地吻,林郁还是有点惊慌失措。他在这种事上似乎永远是新手,每一次都慌张得屏住呼吸,青涩得不像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但他的味道,却是这世间绝无仅有的甜蜜。

    灯光旖旎,连音乐似乎都暧昧起来,这个吻似乎带上了点其他的意味——十分危险的意味。

    林郁紧张地揪着自己的裤子,这已经成为他这段时间被“袭击”的习惯性动作了。缺氧,头晕,心脏像淹在汽水里,无数的气泡争先恐后地往上冒、往上冒,意识变成了氢气球,轻飘飘地飞起来。

    又是在窒息边缘被放过了。

    像从天空回到喧闹的人间,耳朵里嗡嗡地作响,血液全集中在了脸上,烧得皮肤都微微疼了,眼睛里水汽弥漫得有点看不清了。

    被啃咬得微肿的唇,带着水雾的眼睛,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眼神。

    是比桌上的提拉米苏可口一百倍的宝贝。

    不过,也只能到这里了。

    “还是不习惯吗?”程曦摸了摸林郁的头发。

    “还……还好。”出身书香世家,对于讨论这种事自然不是很擅长,林郁被问得局促起来,本能地靠向自己熟悉的领域:“不过,如果大脑经常性地缺氧的话,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损伤,导致记忆力下降……”

    程曦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语言习惯了。

    -

    吃完饭出来,天已经擦黑了,外面景观树上的霓虹灯像流星一样,元宵灯节,到处都是火树银花,天色是朦胧的黑,又下了小雪,程曦替林郁打着伞,自己肩头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

    虽然林郁做起实验来温度掐得分毫不差,但是自己在生活里却连什么时候添衣减衣都不知道,所以林妈妈给他准备的冬天的衣服都是羽绒服,偏浅色,柔软的衣服,衬着林郁总是一本正经的表情,有点忧国忧民的味道。

    程曦送林郁回了寝室,中途还有人电话约他出去喝酒,他笑着拒绝了。那人大概这辈子都没遇到程曦态度这么好的时候,挂电话的时候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送到楼下,林郁站在楼道口。

    “你要回去吗?”他问程曦。

    也只有程曦,听得懂他询问的意思。

    “我要回酒店去了。”程曦跟他交代自己的住处:“学校我不准备回了,我辍学了。”

    林郁顿时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辍学……”他努力斟酌着词句,不让程曦觉得‘受伤’:“辍学是不对的,人要不断地学习……”

    程曦摸了摸他的头。

    “嗯嗯,我知道。”程曦耐心地跟他解释:“但是学校已经没有我想学的东西了,其实社会上也能学到很多东西的,是吧?而且我现在是事业期,不是学习期了。”

    林郁半懂半不懂地接受了他的答案。

    “但是,你还是要住在安全的地方。”林郁告诉他:“二十岁才算是完全成年,酒店的环境太乱了。”

    程曦笑了起来。

    “说到这个,”他声音温和地问林郁:“小鱼留学的事情,都办好了吧?”

106初心

    林郁露出了局促的神情。

    “其实,MIT的事……”他似乎不知道说什么好,而且他也不擅长掩饰。

    “我知道,小鱼想拒绝offer。”程曦眼神温柔,伸手摸着林郁的头:“小鱼想留下来跟我在一起,是吗?”

    雪又下了起来,他肩头落着雪,天这样黑,两个人站得这样近,而一直轻抚着自己头发的手,让人有种被珍重的感觉,瞬间就充满了勇气,仿佛只有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还在这里,全世界都没什么大不了。

    林郁抬起头,直视着他。

    他的眼神是程曦从未在任何人身上见过的干净,和勇敢。

    “我想过了,如果林森有可能开创一个新的物理学分支的话,我大概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巩固加深。所以我大概没有办法成为划时代的物理家了,这是根据我的个人能力决定的,不是因为你的关系。”他直视着程曦的眼睛,仿佛他说出的话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而且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呆在一起,虽然学习很重要,但是谈恋爱也很重要,因为人只有一辈子,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重要。”

    程曦笑了起来。

    本来,只是问一问,然后告诉他,自己可以争取去美国工作,正好去全世界金融家的圣地华尔街“朝圣”,看看那里的丛林法则是否有什么不同。

    但是,看着林郁这样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牺牲”,心里这种满足的情绪又是怎么回事?

    程曦一边鄙视着自己的恶趣味,一边把林郁拥进了怀中。

    这样的雪夜,万家灯火,行人神色匆匆,每个人都急着回到家里,喝一碗热汤,和家人坐在一起。但他此刻拥抱的,就是自己唯一的“家人”。

    “我会快点找一个房子。”程曦在林郁耳边轻声说:“会有书架,有地毯,有很会做菜的厨师,有壁炉,你可以坐在壁炉前面看书,我在旁边赚钱,等到了夏天,我跟你去美国。”

    不等林郁惊讶地睁大眼睛,他低声说上最后一句:“顺便问一句,你喜欢坐飞机吗?”

    -

    整个春天,林郁都在被白小胥鄙视的“谈恋爱谈到忘了自己姓什么”的状态中度过。

    程曦是个很强大的人,做事效率很高,他找的房子离林郁学校近,每天开车送林郁上学,三月的时候世纪公园在开梅花展,漂亮得很,因为要去学校,没有开跑车,开的是尚算低调的迈巴赫,路过的时候正好赶上落花,林郁趴在窗口看,一阵暖风,满地梅花纷纷迎面飞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林郁都时不时地在车厢角落里发现没被清理掉的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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