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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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葬礼半个月后,程则钧主动找了程曦。
他给程曦打了电话,问了程曦最近的工作,在国外的生活,语气始终平静。
有什么好痛不欲生的,他有他的事业,有他的家庭,早在二十年前做下决定的时候,就已经尘埃落定。如今半生已过,他是程家家主程则钧,万事皆足,春风得意。
有什么念念不能忘的,不过是一个错误的故事,而他也走了最正确的那条路,年少轻狂,凭着一股血勇出走,但人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当年及时放弃未必是错,停在那时候是最好的,不必被时光打磨,不必被世俗折辱,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但是程曦跟他说:“秦夫人给了我一块玉,和阗玉璧,她说,如果真到了无路可走的时候,就拿这玉璧跟你换一点东西。”
程曦说:“她这些年,活得并不开心。她说过,早在二十年前,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就并无吸引力。我知道,她是为了我,才一直活下来,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前段时间才那样反常。因为她不信你。”
这世上已经没有支撑着她活下去的东西了,家人凉薄,婚姻交易,而她爱过的那个程则钧,早已死在北京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里,死在云南那个开满野花的山谷里,剩下的这个人,与她只是陌路。唯一支撑着她苦心经营的,只是程曦。她不敢信程则钧,所以不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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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不说,程则钧几乎要忘了。
那块玉,是程家祖传的,唐朝传下来的玉璧,程家都用来给长孙戴着。古人以苍璧礼天,他当年是怎么说的去了?是“这块玉正合了你名字”?还是只是笑着,把这温润的古玉递给了她。
后来回了北京,程家得他悬崖勒马,已经是喜出望外,那块玉,他说丢了,他们也不追究了。
原来她一直留着。
程曦说她活得并不开心。
但人活一世,并不需要每件事都开心,他当年也不开心,但这些年下来,再重的伤口都能被抚平,往事再不堪,忙起来就好了,人是活在责任里的,不需要你动,生活自会推着你走。一切都会过去,他做了对的决定,万事都在意料之中。没什么大不了,他没有错,也不必伤心。
程则钧在书房里略坐一坐,感觉自己好了一点,开始看文件。
一看就看到了凌晨,看见窗外透进的光,才知道天已经亮了,桌上满是烟头。
他下楼去休息,看见妻儿都坐在桌边吃早餐,看见他下来,都怔住了,大惊失色。小女儿程昀似乎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妻子把刀叉重重地摔在盘子里,似乎隐忍着满腹怒火,推开椅子,起身走了。
他懒得去管。
只是到洗漱的时候,他才知道妻儿为什么惊讶。
不过一夜而已。
镜子里那个向来挺拔精神的中年人,原本墨黑的鬓角,已经全部斑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放秦南的,还是主角两个人的?
第114章 秦陆(一)
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有意,是无意?是心照不宣,是小心翼翼,还是看到什么都会想起那个名字,念念不能忘?
南仲远第一次看到秦陆,是在第一次天之涯大赛的时候。
他不是喜欢热闹的人,之所以过去,也是因为朋友都在,那时候陆沉和程曦还没闹翻,宛然一笑和程曦尚未勾搭到一起,他过去看了看,到处都是熙熙嚷嚷人群,又是夏天,展馆里热得很,他正准备回去,转头看见一个人,抱着手,坐在逐鹿那一堆人的最里面。
那件黑T恤,秦陆穿了很多年。
他天生适合穿黑,清俊面容,神色冷峻,只要坐在那里,就有一种「我不认识你们」的疏离感,看着就让人觉得冷。
南仲远看了看他,转身继续走,听见背后有人问程曦:「那个很拽的人是谁啊?」
他没能知道他的名字。
后来逐鹿风头渐盛,他在店里做菜的时候,无聊了,也翻翻论坛,上面有人吐槽逐鹿的廘战性格太臭,他看着,忽然想起那天看见的那个穿黑T恤的青年,笑了一笑就过了。
游戏里面也有排名,他是公认的第一浣花,也有人在论坛上凑出全服最强阵容,后排的最强阵容就是他和廘战。
也排PK榜,看见他的名字排在自己后面,不禁想,以那个人高傲的脾气,大概是没法忍受自己的排名在浣花后面的。
程曦过来找他帮忙的时候,他正在做菜,他开玩笑,说程大少爷竟然搞到这样狼狈,程曦说:「我迟早得收拾廘战。」
不知道是这个名字触动他,还是因为想起了某个身影,他直接洗了手,开电脑。
珍贵的野生竹荪,匆匆丢进锅里,赶到二区,逐鹿的一帮人早等在副本门口,看见那个人,高高站在一棵树上,也是抱着手,理都不理人,他看着就笑起来。
副本最终是过了。
程曦投桃报李,把过屠龙副本的秘诀给了他,他其实对游戏里的事无所谓,毕竟做菜才是他主业,不过当廘战过来要和他PK的时候,他答应了下来。
自然是被打得很惨。
就算不在乎游戏,身为男人,还是有胜负欲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赢的那个人明明很开心还是要装成一副很拽的样子,就觉得很好笑,忍不住想呆在他身边,看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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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廘战:当我的徒弟要听话,不能到处乱跑,我叫你你就得过来。
【队伍】嗷嗷嗷:好。~\\\\(≧▽≦)/~。
【队伍】廘战:别卖萌。
他自己也摸不清,为什么要做廘战的徒弟,但是呆在他身边久了,渐渐就明白了这个人,他其实很好懂,他的世界很简单,冷漠是面具,高傲是外壳,用某句烂俗的话来说,他其实是个好人。
一个孤独的好人。
他上线的时候,常常看见廘战一个人呆在各种副本里,打钱,刷怪,打钱,刷怪,他不会当生活玩家,但是他操作很好,他在游戏里总是独来独往。
但是每次南仲远一上线,他就发现了,速度之快,以至于南仲远怀疑他是不是一边打怪一边在查看好友列表。
他的固定句式是这样的。
【私聊】廘战对你说:我在XX副本,过来。
于是南仲远就乖乖跑了过去,用脆皮小弓手号跟着他上刀山下火海,偶尔操作失误扑街了,还要被「师父」教训。
廘战大概不知道,每次论坛上有人开帖骂他,就会有个小号,在下面默默刷上几排的「祥瑞御免」,这个小号也被论坛上的人称为毁帖狂魔。
逐鹿的线下聚会,南仲远没去。
第二天他上线大概三秒,廘战发私聊给他:昨天的聚会你没去。
和廘战呆久了的人都知道,他的肯定句式,可以是疑问句,可以是惊叹句,偶尔还带着点谴责的意思。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家里有事,就把号借给小鱼了。
廘战停顿了一下。
【私聊】廘战对你说:要和帮派成员保持良好的关系。
南仲远笑得从椅子上栽了下去。
南仲远其实并不太清楚,他为什么要对廘战这么迁就。包括后来他捉弄林郁,为什么被廘战知道了,他会这么慌张。
原来他叫秦陆。
都说当局者迷,他是真的迷了,不然也不会抛下店里生意天天往秦陆家跑,他总是记得那个秋天,天高云淡风轻,秦陆家的桂花树开得满院子都是香味,厨房的木窗户明亮,他站在流理台前面,切干丝,切鱼肉,切萝卜雕花,秦陆蹲在地上给他择菜,听他絮絮叨叨地说话,他不知道为什么到了秦陆面前有那么多话说,秦陆其实是一个很沉默的人,很难想象,他这样清瘦的人,也会有那样强大的力量,足够他将所有的秘密和生活的重量,一肩扛起。
他这么喜欢和秦陆呆在一起,就算他不说话,只要知道他在这里,就莫名地觉得开心。
他开车来,开车走,下雨天,秦陆送他到村口,站在国道边,被雨打湿的野菊花在路边一丛一丛开着,秦陆打着伞站在夜色里,那样沉默,他伸出手去和秦陆挥手,告别,后视镜里,那个人抬了抬手,最终仍然只是沉默。
他给秦陆买衣服,买鞋子,难得逛街,看见什么都是秦陆秦陆,这个鼠标秦陆用起来一定很厉害,那个帽子秦陆一定很喜欢,走过一个店,又折回来,只是因为那件T恤和秦陆喜欢的款有点像。晏斯梵笑他疯魔,说:「真是嫁出去的南仲远,泼出去的水。」他提着满手东西,只是笑,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这样开心,他不知道这种东西,也许就叫喜欢。
他找程曦要了专业电子竞技俱乐部的电话,问清楚可以让队员线上训练,兴冲冲带着一堆东西去找他。
秦陆不肯去。
他气得口不择言,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固执,面子真有那么重要吗,这比他在网上代练要轻松赚钱得多,为什么不去?
秦陆没说话,只是进房间,把他送的东西都拿了出去。
他说:「这些东西你拿去退掉吧,退不掉的我再给你钱,这些钱是这段时间你带过来的食物的钱。」
厚厚一叠。
他带过来的那些大闸蟹鳜鱼海参芦笋竹荪……,还有他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满心欢喜地做出来的菜,都被他折换成了这些钱。
南仲远打开了他的手。
他是这样好脾气的人,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开的店常年亏本,朋友来了倾心招待,就是程曦那样大爷般地点菜,他也只是笑眯眯的。
他砸了整整一套厨具,摔坏三张椅子,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做菜。
店员都被他吓得差点辞职了。
他是南家老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少爷,谈过几场平淡的恋爱,开了一个亏本的店,做一碗兰州拉面的成本都在三位数,但是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些人,生活里最大的障碍就是钱。
他不知道,他带过去的那些食物,其实远超过秦陆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他也并不知道,秦陆身上穿的黑T恤,是二十块一件的普通款,而他带过去的T恤上印的,却是阿玛尼的标志。
他不知道,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胡天胡地做菜,芦笋取尖,鲫鱼炖了汤就扔,上好的明前龙井拿来做虾仁,番红花只取一点花蕊,而秦陆始终不置一词,这就是对他最大的包容。
他更不知道,喜欢其实是很难的事。对于秦陆来说,就是很难的事。
抛下代练,抛下工作,陪你在厨房来待上一下午,就已经是他喜欢的表现。
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用你的钱,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告诉你,你自以为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对他来说,其实是破绽百出。因为喜欢,所以就算他是这样高傲的人,就算你打开了他的手,他也只会蹲下去,把散落满地的钱,一张张捡起来,寄到你的餐馆。
对于有些人来说,喜欢,本就是一件奢侈品。
喜欢就意味着包容,意味着妥协,意味着默不作声地把你造成的乱摊子收拾好,秦陆是那样沉默的人,他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做好一切,然后看着别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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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南仲远仍然记得那个夜晚。
他呆在人群中,很不开心,他喝了酒,难受得要吐,他收了很多礼物,见了很多朋友,被起哄着做了很多事,但他还是这样不开心,他的心脏上像缺了一块,什么都填不满,就只是空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