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每天都在修罗场(46)
荒唐一夜后的结果就是,林深时破天荒的睡了个懒觉,生物钟也失灵了。等他迷迷茫茫的睁开眼时,冬日的暖阳已经透过落地窗照遍了大半个房间,热烈的亲吻着他露在外面的脚背。
简鹿倒是起得挺早,因为腿受伤还没好,做事情总是要慢一些。他将熬好的粥搁在卧室的小桌上,自己则坐在床边等林深时醒。
“几点了,怎么不叫我。”林深时刚醒,声音还带着点沙哑,沉沉的撩人得很。他的话里有责怪的意思,毕竟今天是工作日,以往从没有迟到过。
“九点半,你昨晚累着了,今天多睡会儿。公司那边也不用担心,我已经用你的手机给孙灼打了电话,她知道。”简鹿递了杯热水,给爱人润润嗓子。
林深时抿了一口,声音这才清透起来,却仍然带着些微晨起的缱绻,听得人心猿意马,但话的内容可不怎么好:“再有下次,把你另外一条腿也打断。”
简鹿抖了一下,差点没拿稳水杯。他紧张的看了一眼打着石膏的腿,咽了口唾沫:“打人会坐牢的,就像关炎那样。”
他不提还好,一提关炎,林深时本来还算放松的表情马上就严肃起来,一双眼睛稍眯,露出一些凶光审视着简鹿。
又说错话了,简鹿恨不得拿针把自己的嘴给缝上。他捧着水杯小心翼翼的道歉:“对不起啊,我不该说这个的,你别生气。”见林深时仍然抿唇不语,干脆将脸凑了过去:“要不,你打我几巴掌解解气。”
林深时被他的厚脸皮噎得说不出话,他本想痛骂一顿,却由于从小受过的良好教育骂不出口脏话,但要是只说些什么“不要脸”、“混账”之类的话,不仅没有威慑力,反而显得像是被恶霸调戏后的良家妇女。想了想,他冷笑道:“仗着腿伤以为我不敢动你?呵。”
简鹿依恋的用脸蹭蹭林深时柔软滑腻的掌心,这触感就像蹭了条丝绸一样,他的眼神透着温柔和深情,近乎痴迷的表达着自己的爱意:“我不会威胁你的,我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属于你,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
“死皮赖脸,起开。”林深时不耐烦的抽回手,还拿纸巾擦了擦,他故意做出这样的动作,就为了让简鹿放弃想那些有的没的。
简鹿自然是很受伤,他在爱人眼里,大概只是一个避之不及的讨厌鬼。但这点小难过还不足以打倒他,毕竟不管是态度恶劣也好,还是态度缓和也好,总归是要比过去五年里最多的冷待好得多。他乐观地安慰自己,只要深时会因为自己的动作做出反应,就已经足够了!
还有那么那么长的时间,不出意外的话,长到几乎是一辈子的时间,我都不会放手,不论结局如何。
我会是,陪在他身边走得最远,最久的人。
简鹿沉浸在自己的雄心壮志中无法自拔,浑身都充满了干劲,甚至主动要给林深时喂粥,后者果断拒绝了。
虽然林深时矜贵,完完全全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没有做过一点儿家务,习惯了被人伺候,但这可不代表他会喜欢连吃饭都要人喂。
“残疾的人是你,不是我。”
林深时的话总是简洁有力,杀人诛心。离醒到现在,他已经在床上赖了一会儿,当即便翻身起床去卫生间洗漱。简鹿被怼得一口气差点上不来,哽在喉头难受得慌。他随着林深时的走动变换视线,背部线条流畅性感,看得完全移不开眼。简鹿叹了口气,幽幽的想:这人哪都好得不得了,就是这性格,这张嘴,让人又爱又恨。
一回头,就看到床头柜那只碍眼的熊猫抱枕,简鹿十分讨厌这个来路不明的东西,一拳锤了上去,狠狠道:“说!是不是来勾引深时的,你个不要脸的小三!”
远在林氏集团总部巡逻的江宇猝不及防的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老王连忙站远了一点,怕他的唾沫星子溅到自己脸上。
“你怎么了,从昨天晚上开始一直打喷嚏。着凉了?冬天穿厚点嘛,你们年轻人就是喜欢风度不要温度,听哥的,回去把秋裤穿上,不然以后得了老寒腿可有你好受的。”
江宇并没觉得自己是感冒了,他从兜里摸出一叠纸巾擦了擦,嫌弃道:“你先把家里那一堆紧身裤豆豆鞋扔了吧,那个才不保暖。”
他不知道是简鹿在背后念叨,甚至于简鹿连送抱枕的人是谁都不知道。他只是凭直觉就猜得出这熊猫抱枕来源不正常,可是林深时不说,也查不出到底是谁在背后偷偷撬墙角。
“管你是谁,我都会把你揪出来!”简鹿握拳,盯着面前的可爱小碗志得意满——碗是他特意拿去定做的,这个家里所有的日常用品几乎全是简鹿购置的,不管是牙刷杯、剃须刀、吃饭的碗,都是一式两份。他特别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总觉得这么做了就能营造出两个人很恩爱的假象。
林深时敲敲小桌子,一片阴影投下来,才让简鹿回过神,挪动屁股让开位置。
“温度刚刚好,不烫嘴,快吃吧。”
“嗯。”
简鹿托着脸笑眯眯的看着林深时进食,没有什么时候能比现在更让他感到幸福了。能够给喜欢的人做饭,再看着他吃,对于简鹿而言,就是最高兴的事。一时间房间里都安静下来,两个人都没说话,气氛却并不尴尬,反而在暖阳金黄的光线衬托下变得有些温馨。只是这份美好没过多久,就被不速之客打扰了。
楼下突然响起了门铃,林深时下意识的抬头,就像一只正在进食却被惊扰了的小仓鼠,清澈的眼睛里写着满满的不开心。
简鹿赶紧架上拐杖:“你吃你的,我去开门。”
一边走还一边喃喃自语:“奇了怪了,这时间谁会来家里………”
第49章
谁都没想到, 一大早登门拜访的人竟然是闻钟。他穿着件黑色的大衣, 一条白色的流苏围巾绕过脖子转了几圈,长的一端垂到胸口,整个人看起来颇有上海滩商业巨粟的范儿。
“是哪位——”
“嘭!”
简鹿的话还没说完,几乎是在打开门看到闻钟的一瞬间就又用力的甩回去关上了。
不不不简鹿,你看错了,外面根本就没有人。
简鹿很快的就开始给自己做自我催眠, 拄着拐往二楼卧室的方向用平生最快的速度前进。闻钟本来笑得很有礼貌,结果差点在字面意义上的被碰一鼻子灰, 脸上的笑凝固了一秒,马上又调整好状态高声道:“我没有恶意, 专程来拜访的。”
“我信你个鬼。”简鹿暗暗吐槽, 铁了心要把闻钟拒之门外,他现在对于闻钟突如其来的造访只有一个想法, 那就是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为什么不开门?”
简鹿被惊得猛抬起头, 林深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楼梯的最高一格, 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
“这……那个……”简鹿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编出合理的解释,而那边闻钟又隔着一道门开始按起了门铃。
滴——滴滴——滴——滴滴。
一长两短,这是闻钟按门铃的习惯。林深时眼神暗了暗,他怎么会来?
简鹿虽然离得有点远, 但也看清楚了林深时眼睛里的疑惑,赶紧解释道:“深时你知道的,以前基本都没什么人来我们家串门, 我怕这是个坏人。”
林深时一步一步的迈脚下楼,每一阶楼梯都踩得很重,脚步声砸在简鹿心里,让他忐忑得很。好在林深时似乎并不想多说什么,经过他身边时连眼神都没有停留一下。
闻钟弯起手指正想再敲一次门,手举到一半时突然就开了,映入眼帘的是表情冷淡如霜的林深时。他收回手,温和的微笑:“打扰了。”
林深时握着把手,眼神在他身上快速的扫了一眼,最终落在那条白色的围巾上,又很快移开。闻钟好像是察觉到了,自己也低头看了看,然后低低的笑了几声。
“进来吧。”林深时面对闻钟和面对简鹿的语气并没有什么变化,都是淡淡的。他侧开身子让出位置,等闻钟进来后再把门带上。
简鹿很不高兴的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生着闷气,脸上写满了“不欢迎”、“滚出去”。闻钟也不生气,将一直提着的营养品放到桌子上,两盒昂贵的保养品就正对着简鹿。
“听那些小辈闲聊时候说的,你腿伤了。在医院我不方便来看,就放在今天。”闻钟客客气气的。
“那你的消息还真是及时,我在医院躺了一个月不见人影,刚回来一天就来了。”简鹿撇撇嘴,“难为您大老远的跑来跑去,惭愧。”他说完,又用眼角的余光去找林深时,后者悠闲得很,理都没理这边,晃到冰箱拿饮料喝去了。
嗯……林总爱喝冰阔落。
“这么冷的天你还要不要胃了!”简鹿赶紧出声阻止,林深时“嗯?”了一声,充耳未闻,自顾自的抱着一罐冰可乐就在两个人的对面坐下了。
闻钟自然也是知道他胃上的一些小毛病,温温的笑道:“不要任性,胃会受不了的,喝常温的吧。”
“我喜欢。”林深时又抿了一口,冷到沁人脾肺的冰水从口腔一路刺激到胃里,简鹿看得都牙酸,暗地里搓了把鸡皮疙瘩。
闻钟噤了声,他向来只劝一遍。因为他非常清楚,如果第一次的建议林深时没有采纳,就算磨破嘴皮再说上第二三四次他也不会听。简鹿还想再说些什么,就只见闻钟幅度极小的摇摇头,示意他转移话题。
“………”好气。简鹿觉得自己肝儿都被闻钟气得乱颤,偏偏他是对的,只能忍气吞声道:“劳您费心,我的伤好得很快。”
“那就好。”闻钟微笑着点头,他的长相很偏向中国传统式的审美,儒雅沉稳。
但简鹿就讨厌这份沉稳,只要站在闻钟身边,所有人都会觉得他极其不成熟。他已经很努力的在使自己改变,由一个懦弱没有主见的人变得更好一点,然而过去二十多年平凡到甚至是卑微的生活,让他从起点上就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