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我(20)
迟扬已经走了,意料之中。
——走了就没有再回来,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迟扬翘课得心应手,已经不屑于翻墙出学校,大摇大摆从门口走都不会有人拦他。
尤其是他偶尔心情不善,面无表情的时候天生恶人,很少有人会来多管他的闲事,也管不了。
唯一能“管”到他的人现在也没了这个立场。何弈坐在讲台上管自习纪律,低头算自己的题,偶尔抬头看一眼,视线扫过教室角落那一对空位,又平静地收回来。
迟扬这个时候也许在酒吧,或者别的他没有见过、也无法想象的世界里——那才是迟扬该在的地方。
就像生在荒原长在荒原的狼,偶尔心血来潮混进人类社会,也不介意被人错当成宠物狗,甚至能将错就错地摇摇尾巴撒个娇,不知道是谁在哄谁玩——但是后退一步,他身后又是危险的无垠荒原,人类无法踏足。
直到傍晚放学,何弈都没有再见过迟扬。
这是周五,他们学校隔周一放双休,于是这天到傍晚就放了学。
何弈照例回家住。
他家在郊区,换乘公交也很难到,于是这天总会有司机来接,车停在后门。
秋冬之际天黑很早,不过五点已经暗透了。何弈倚在教学楼后的过道里,低头点烟,一星火亮起又暗下,随后烟雾腾升。
来接他的车就在几步外,一墙之隔,校门大开,如果有路过的学生走近几步多看一眼,就会注意到这个规规矩矩穿着校服、嘴角却衔着烟的少年。
身形高而瘦,站在明暗交界的阴影里,像个逃逸的影子。
周五了。他想,原来第一次在这里遇到迟扬,也不过是两周前的事。
猝然开始,又仓促结束了。
司机只送到小区门口,还有一段无人的路等着他。何弈关上车门,礼貌地道了谢,转身回家。
市郊也少有这样安静的居民区,如果不是他父亲喜静,执意要将住所定在这里,他其实更喜欢有些人烟的地方。
这和他的性格不符——但哪怕是死尸一具,关在寂静无趣的棺材里久了,也会向往人间。
他站在夜色里,看着属于他们家那一户规整的灯光,突然有些怀念迟扬住的地方。
也不见得热闹到哪里去,甚至别墅区闹中取静,和这里不相上下,但只要客厅里那盏水晶层叠的暖色吊灯一开,暖气和木质调香的味道迎面而来,他就觉得热闹。
那是一种令人心驰神往,却又说不清原因的热闹。
但已经过去了。
他摁灭了只碰过一口的烟,决定将身上浅淡的味道归因在司机车上,然后低头整理了一下衣领,走进楼道。
几分钟后他打开家门,对坐在沙发上看报的何彬轻声道:“我回来了。”
他父亲不置可否,点了点头。
从换鞋踏进这间屋子的那一刻起,何弈原本就轻缓的动作像是被按下了静音键,连说话都是低而规矩的——这算在他们家明令的教养里,十几年如一日。
他也没有什么异议,甚至在遵循这些规矩时总怀着些许微妙的愉悦,毕竟他父亲只能看见他遵守家规,却看不见他关上房门那一刻是怎么点起烟,将烟灰弹落在一尘不染的木地板上。
但现在他还要在客厅停留片刻,和他父亲聊几句两周来在学校的所见所闻——何彬问一句他答一句,规规矩矩,无功无过。
成绩是全班第一,年段第十三。
和同学关系友好,没有冲突,班长当得尽职尽责。
一日三餐,作息规律,没有特殊的事。
最后他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他母亲怎么不在。
“回娘家小住,”何彬不紧不慢地翻了一页报纸,“这周你大概见不到她。”
娘家。何弈点了点头,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平静地想,她娘家早就不要她了。
“你先回房间吧,”何彬似乎不欲多言,“按时吃饭。”
八点整吃晚饭,今天他母亲不在,饭就是保姆来做。
荤素搭配,营养丰富,他两个月前大概吃过同样的菜式和杂粮饭,连排骨汤里的白萝卜和莲藕都没有变化。
餐桌上向来没有人说话,何彬保持着老一辈海归知识分子的习惯,吃饭时候要放晚间新闻,于是一时间只剩下女主持人波澜不惊的播音腔,还有餐具碰撞发出的轻微响声。
他隔周回来一次,时间他父母都清楚,于情于理,他母亲都不该挑这个周末“回娘家”。
何弈垂下视线,慢条斯理地喝了口汤,将不自觉延伸的思绪截在半空,不再细想。
他应该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吃完饭,喝一杯热牛奶,回房间学习,睡前看一个小时的原文书,然后在十点半准时关灯睡觉。什么也不多想,什么也不过问。
但今天这种约定俗成的安静没有持续到晚饭结束——何彬出去接了个电话,又很快面色不善地回来,交代他吃完按时睡觉,便离开了。
现在只剩下女主持人念播音稿的声音了,说到一起家暴事件,经过多方调解夫妇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甚至有了孩子。
他放下碗筷,抽出张纸擦了擦嘴,抬头看那则新闻,面无表情,眼神冷淡。
像在看什么荒唐夸饰的讽刺剧。
不知过了多久,等到这则新闻放完,画面切进广告时间,他才动了动挺直的肩膀,从校服口袋里摸出烟盒,点了根烟,面色平静地按进排骨汤里。
火星子刺啦一声翻出白烟,然后熄灭了。
荒谬的孤寂无声而来,从这所房子的每一个角落涌出,像经久的蒙尘那样,无可逃避地裹住了他。
他突然很想见迟扬。
抱一下,或者只是说几句话——如果他说睡不着,心情不好,迟扬一定会留下来陪他。
他拿出手机,解锁,打开微信,翻到联系人里迟扬那一栏,点开。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将醒
不难想象迟扬这时候在做什么——打游戏,社交场,或者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却也没有睡着。
这个人的姓氏有天然优势,在二十六个字母里排到第三,如果整个列表都是全名备注,那他能占一个很前排的位置。
也很巧,何弈正好就是只用全名备注的那类人。
于是他能在联系人列表里一眼看到迟扬的名字,甚至没有寻找迟疑的时间,点开就是对话框。聊天消息被他定期清理过,现在整个界面都是空白的。他看着闪动的光标,在排骨汤杂着焦糊烟草的微妙味道里动了动手指。
有些无所适从。
半个月来每次交流似乎都是迟扬开的头,以一种强硬又不讲道理的方式敲开他的门,要他接话,以至于他有些被动地习惯了,一时忽略了两人间先决性的不礼貌,一旦对方不再伸手,就需要他来主动跨过那条界线。
偏偏他天生性格温和,又在十几年如一日的刻板教育里学会了礼貌待人绝不越线,对他人给出的社交信号尤其敏锐,倘若一个人直言要离开,他是绝不会伸手挽留的。
哪怕那个人是迟扬。
他看着迟扬的名字,先前被孤寂感罕见催生出的冲动平静下来,很快偃旗息鼓,收归牢笼——就好像小时候父母带着他路过棉花糖的摊子,或者冰淇淋车,他也会像寻常孩子一样被甜美诱人的味道吸引,产生伸手拉住父母、撒娇讨要的念头,只是没等挨上大人的衣角,他已经自己收回手了。
太懦弱了。他几不可察地摇了摇头,想嘲笑自己——如果到了世界末日人人争食,他一定是最先饿死的人。
不像迟扬,不光能喂饱自己,大概还能抢回额外的食物,养活家小。
就像第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迟扬能毫无负担地拉着他穿过人群,挤到小超市门口,又替他进去买要吃的东西,倘若换了他自己,尽管不介意独自一人吃饭买东西,但绝不会贸然穿越汹涌的人潮,毕竟少吃一顿也不会饿死。
天生就是不一样的人,所以也很难走到一起,更遑论保持稳定的关系。
他这样想着,放下手机,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那样,低头吃完了碗里剩下的饭,起身大致收拾了碗筷,倒掉被他折腾过的排骨汤,剩下的留在桌上,像从前一样等保姆来处理。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