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恋画格(26)
作者:烈冶
时间:2023-05-15 11:16
标签:破镜重圆
第22章 他怀念的
当然,这一次“小小”的失误其实并没有影响徐蓉成为村中为数不多能够到市里上中学的孩子。
放榜那天,喜出望外的徐蓉回到家,第一时间宣布了自己打算去市里读初中的消息,而后果不其然同她的父亲大吵了一架——因为那个时候向梧的哥哥也正在市里念书,而他们家并没有足够的钱供两个孩子读初中。
好在徐蓉想去上学的念头是坚定的,她身上这股从未有过的拼劲儿,令她的父亲动了容,最终他决定顶着经济压力让自己的小女儿去读初中——毕竟不是所有孩子在作文写跑题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到市里读书,万一女儿真的是个不世的天才呢?
他并不知道女儿的这份坚持其实跟学习并没有太大关系——她只是觉得到了初中,自己一定能当上校花,成为万众瞩目的存在,等以后自己考上了高中,村里的穷小伙子们就再也摸不到自己的裙摆了,她要嫁给一个有钱人,起码得是市里的,而不是村里的,因此,到市里读初中,对她来说十分必要。
初中开学后,这个满怀着憧憬的少女终于迎来的她人生中第一次迎头痛击——她发现自己入学的时间过晚,同年级的学生们都是一群未曾发育的小豆丁,而她却已经是少女的年纪。
虽然同样会有男同学因为她的外表向她献殷勤,但她对那些小屁孩没有兴趣,她整天盯着高年级的学长们,期望他们能发现自己的魅力。
然而很快,她就意识到城里是不比农村的。
她见到了他们学校真正意义上的“校花”——那是初三的学姐,跟她同岁的,温柔娴静的市长女儿,她整天穿着白裙子,皮肤水嫩白皙,脸上没有一丝太阳炙烤过的痕迹,她是名副其实的城里人,她是大小姐,她很……摩登。
虽然在学校的传统观念中,并没有真正的“校花”,但徐蓉却还是因为自己不是“校内最美丽的姑娘”而深受打击,在这个初中,她深刻意识到了“城里人”和“农村人”的差距,她发现自己家里是真的很穷,这份穷显现在她的穿衣打扮上,言谈举止里,她虽然身在城里,却好像无论如何都无法洗去自己身上的土气。
而更令她感到落差的是——自己的那点小聪明,放到城里来根本什么都不是,离开了村子,她不再是一呼百应的那一个,那些从小便拥有了良好教育的小孩,观念和思维比自己敏捷开阔得多,再加上自己将大多数注意力都放在了高年级的学长学姐身上……她的成绩开始成为了吊车尾一般的存在。
渐渐地,向梧开始厌恶起自己的初中生活,有时候她会想,干脆就这样混一个文凭就回家算了。
老天仿佛听到了她的心声,在初一寒假之前,她一时大意,从二楼的楼梯上直接翻滚着摔到了一楼,不幸小腿骨折。
她不得不回家静养,重新走路,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而完全康复,或许得花一年。
她望着自家房顶上的青瓦,听着后院内自家公鸡母鸡咯咯叫的声音,觉得自己就好像做了一个浮华的梦。
她意识到父母的生活因为没有自己的帮助而更加繁忙,而治自己的腿伤又花去了太多的钱,他们家开始有些入不敷出。
她意识到自己去上初中的决定的确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极大的负担,而自己……却没能拿到好成绩,甚至没想过好好读书。
一年后,她的腿伤终于逐渐痊愈了。
她的父亲抽着旱烟,问她:“你还要去上学吗?”
母亲向来是爱她的,“上,怎么不上?”
而她却摇头,“不去了。”一年过去,因为落下了课业,她必须留级,再跟初一的孩子呆在一起。
她没有忘记自己身为“校花”的骄傲,她也不想被自己的同学所耻笑,于是她决定离开校园,去面对真实的社会了。
讲着讲着,向梧的声音渐渐变小了,他的眼睛张张合合,言语也逐渐组不成完整的句子,故事告一段落,他困了,他沉入了梦乡,不知道在他的梦里,会不会有自己亲爱的,母亲的存在呢?
我也是在听向梧叙述的过程中才发现,虽然性格不同,但他和她母亲的境遇,是有相似点的。
一瞬间,我想,如果能将他母亲的故事拍成电影的话,算不算改变了他/她既定的一生呢?
第二天早上,我和向梧醒来的时间是相似的。
他没睡饱,显得有些迷糊,他像是全然忘记了自己晚上讲的故事,只问我早上想不想喝豆浆,他过会儿出去买。
我问他:“新剧本的主线,用你昨晚上的故事,怎么样?”
他愣了愣,看看我,又看了看窗外的景色,最终笑了出来,道了声:“好。”
最终我是和向梧一起出门买早餐的。
向梧的外公起得很早,他还没来得及做饭,便被向梧制止了,“外公,我去给你买,你歇着吧。”说着,他推出自行车,冲我招招手,便踩着踏板,一瞬间溜远了。
许是因为确定了剧本的主线以及基调,同向梧行在乡间的小路上,谈起这类话题,他显得自在且放肆许多——
“妈妈说,以前的酱油都不是装瓶的,而是自己要拿着器皿出去,找酱油朗打酱油,我小时候还能看到酱油朗走在这条路上,现在已经没有了。”
“虞冬青,你知道吗?在我们这里,以前冰激凌只卖五毛钱一根,在我妈小时候,还有五分钱一根的冰棍呢,那些冰棍都是由买冰棍的叔叔自制的,我小时候吃过一次,觉得比现在市面上的好吃多了。”
“看到这条河了吗?以前它还没有干涸,夏天的时候,会有很多小孩在里面浮水玩,有一次我妈游泳的时候,还看见一匹野狼站在那头的山上。”
前面的我都信,只是后面……“这野狼未必也有点太夸张了些。”笑了笑,我说。
“真的!”向梧顿了顿,“虽然我也没见过,但那时候的农村,不就是要防止狼防蛇的吗?倒是现在,那些动物,只能在动物园里见到了。”
我和向梧骑行在高高的水泥路上,下方,是一望无际的苞米田,向梧的声音伴随着风吹苞米叶的沙沙声传入我的耳朵,一时间我倒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似的。
“……抱歉,一不小心就说了这么多,只是……为你以后拍摄取景做一些参考。”终于抵达到传说中的豆浆小铺,向梧停下自行车,颇有几分不好意思地这样对我说。
“没有,我并不介意。”看着他,我笑了笑,“你可以多说一些。”
回程,我们将豆浆挂在龙头上,又晃晃悠悠地向家里骑行过去。
向梧说出了自己的顾虑:“这样的题材,万一不卖座怎么办?”
我顿了顿,随即笑出声:“没关系,拍摄基调我们可以定得轻松一些,反正,一开始我就没打算拍成彻头彻尾的商业片,其实我觉得,像你母亲们这一代人,很有代表性,他们处于时代发展的正中央,既见证过农村社会的贫穷饥饿,又经历过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冲击,加上我们故事主人公本身经历的传奇性……总觉得,能将这一切展现出来的话,会很有意义。”
怔愣住一般,向梧凝视着我,我想他大概是讶异的,或许他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老实说,在正式将这一切说出来之前,我也没意识到,原来我是这样想的。
我和向梧在外公家呆了约摸有四五天的样子。
其间,用讲故事的形式,向梧跟我分享了许多他自己的想法。
虽然这些素材不一定最终都要用到电影中,但我觉得,这其实也是“意义”的一部分。
向梧告诉我,其实在他小的时候,外公家养过鸽子,鸽笼总是高高地挂在临近于房顶的地方,鸽群每天都会飞出去,然后按时回来。
那时候的外公还没有现在这般衰老,为了照料好这群鸽子,他会跟觊觎鸽蛋的蛇们斗智斗勇。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问向梧:“蛇能爬到那么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