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民国开百货(13)
阿乐招呼了个伙计过来,将罗夏至从后门送了出去。
临到门口,还隐隐约约听到什么“凭什么就便宜了”“瞧不起人”之类的话语。
两人又绕回了大马路,罗夏至闲庭信步地一间间店铺逛着。
这条马路不愧被赞美为“完美大马路”,不但两边商铺林立,华洋交错。就这马路本身也极为宽阔,铁轨之上,叮叮车缓缓走过,为城市带来文明的新风。据说当年铺设马路的时候,这沥青之下可是铺满了红木,故而有北京的蓬尘,伦敦的雾,南京路上的红木铺马路”的民谣。
走到一间西洋百货商店前,看着玻璃橱窗里展示的文具,罗夏至决定为即将迎来新学期的笑笑买一只钢笔。
这“西罗百货”的门童是一名红头阿三,恭敬地将他引到了柜台前。
所有的商品都是被锁在红木柜子里的,柜台上糖果茶水一应俱全。一个西洋人长相的男售货员用非常标准的沪语问候了他们,并且在听到罗夏至想买钢笔后,转身从层层的货架中找出几只钢笔,小心翼翼地用蓝丝绒托盘承好,放在了路夏至的面前。
罗夏至挑选了一下一只,询问价格。
“尊敬的先生,您的眼光真好,这只钢笔是从德国进口的,价值一百元。”
售货员恭敬地说道。
“十块钱。”
阿乐听了眼珠都差点掉了下来。
罗夏至笑着说道,“我是圣约翰大学的学生,会介绍我的同学都来光顾的。”
“好吧……您是高材生,我们期待您和您同学的光顾。”
那洋人售货员微微露出了一丝困扰的表情,然后麻利地将钢笔包好,递交到了罗夏至走上。
“没想到这洋人的百货是这么经营的,倒是‘入乡随俗’了。”
走出店门,罗夏至抬头看了看已经布满彩霞的天空,顿时生出满腔豪情。
他想,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第12章 搞定地皮
回到罗公馆用了晚饭后,罗夏至就把自己关在房间内,用他那不甚优美的钢笔字,写了一封初步的计划书。
他想明白了,他要开百货公司,要开一家明码、明货、明价的百货公司,将现代的百货理念引入这个时代。
他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后就没有上街买过东西,今天才知道原来百年前的商业模式是这样的,“一口价”的概念至今尚未普及。
要知道“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和“看人下菜”这种古老的商业模式虽然有可能提高利润率,但是只适合慢节奏的初级农耕时代的商业模式,代价是浪费珍贵的客流。
一旦进入近现代的高速,巨量的商品进入资本市场,不管是买方还是买方必然要迎接一次购买方式的改革!
罗夏至激动的不行,连写字的手都在微微发抖。如果成功的话,这无异于一场商业革命,消费革命,而他就是这一切的主导者!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罗夏至终于完成了百货公司商业计划书的初稿。熬着通红的双眼,随便洗了把脸后,带着十几页,写的满满当当的文件下楼,来到了餐厅。
除了贺兰,所有人见到他疲惫中带着兴奋的模样都吓了一大跳。
将文件交给了一脸懵懂的罗云泽后,罗夏至就开始大口大口吃起早饭,没看到罗云泽先是困惑,在连续看了好几页后,逐渐转变为讶异,激动,乃至惊喜的表情转换过程。
“小夏,吃好了么?吃好了的话,跟大哥上书房,我们详细谈谈。”
翻动着这十几页的文件,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罗云泽很快就抓住了其中的关窍,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和罗夏至谈谈具体的思路,甚至操作的可行性了!
贺兰惊讶地看着罗云泽吩咐佣人把早点送到二楼的书房,并且关照司机今天上午先不去商行上班了,然后就拉着嘴里还叼着半块三明治的罗夏至急匆匆地朝书房跑去。
“哎呀,看来我们小夏,现在也可以帮到‘哥哥’了。”
看着两个对她而言最重要的男人并肩上楼的背影,白凤凰感慨地说着。她转过头,对着贺兰笑了笑,摇曳生姿地离开了餐桌。
“啪!”
将一直捏在手中的佛珠往桌上一扔,贺兰愤恨地看着她妖冶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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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云泽不愧是整个罗氏商行的掌舵人,在与罗夏至详谈了将近三个小时候,就决定完全放手支持罗夏至的策划案。
而且,他的胆子更大,看的也更长远,这边百货公司还八字没有一撇,他居然已经想到了罗氏商行应该如何在其中发挥作用,将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货品聚集到这间百货公司中来。
这不是一间小小的南北货商行的华丽转身,而是罗氏商行能否以此为契机,在上海,乃至在远东,在整个亚洲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关键一步。
罗夏至压根没有想到他大哥是如此地“身体力行”,在他提出策划案的第三天下午,他就被大哥带到了大名鼎鼎的“沙同大楼”的门口。
大哥的高级秘书尹文的手里,此刻那本装订的工工整整,足足有几百页的商业企划书,就是罗氏商行的策划室一整个晚上的工作结果——他们把他那份浅薄简陋的企划案补充的几乎尽善尽美,为的就是能够打动这栋大楼的主人,上海滩的“犹,太地王”沙同的心。
听说要见到这位传说中的人物,上海滩的传奇,罗夏至也激动的不行。在沙同的美女秘书邀请他们进入办公室的时候,他差点脚下一个趔趄,出了大丑。
“小夏,别害怕。”
罗云泽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坚定而温柔地说道,“如果你成功了,你就是上海滩的百货业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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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忐忑不安和几分崇拜在见到这位以睿智和狡猾闻名后世的老人后,不过几分钟就消散在唇枪舌战中了。
与沙同的讨价还价和斗智斗勇几乎耗费了罗夏至全部的心神,让这个严格意义上才刚大学毕业不久的青年的大脑在一个多小时内高速运转。如果不是后世丰富的实事和铁板钉钉的辉煌在支撑着他的大脑和腰杆,他几乎就在这老人咄咄逼人的质问下败下阵来。
最终的结果是,沙同以每年20万银元的租金,将罗夏至拥有的南北杂货店左右方圆十亩的地皮租给罗氏商行,用于建造百货大楼,租期为五十年。
五十年后,除了土地,整栋百货大楼也同时收为沙同所有——这个狡猾的老头自然预计到了百货公司能够带来的巨大利润,居然以此作为谈判的前提,明显打着摘果子的主意。
熟知历史的罗夏至掐指一算,在罗云泽还在犹豫的时候,就点头答应了他的要求。
不过作为交换,罗夏至提出他不止需要这十亩地皮,还想要一块位于跑马厅附近的地皮,租期也是五十年。不过现在还没有想到要做什么。
虽然那块地方在一百年后也是寸土寸金,不过此刻和大马路比起来,跑马场附近除了跑狗厅,就散落着几个外国人的乡村俱乐部,地价自然是无法和大马路比拟的。基于罗夏至如此“爽快”,沙同就以每年5万的租金组给了他。
每年一共25万的租金对于罗氏商行虽然算不上什么,但是百货公司的第一期工程启动基金却至少需要百万银元,对于一个将大部分资金都投入流转的商行而言,直接的结果就是造成流动资金不足。
这时候这位犹太大亨又提出以罗氏商行三分之一的股份作为抵押,由沙同名下的银行发放贷款筹建百货大楼,当然了,这笔生意的前提是——沙同商行入股未来的罗氏百货。
罗氏兄弟一边笑脸商谈,一边心里暗骂:老狐狸!
从沙同大楼出来,罗夏至长长地舒了口气,掏出手帕擦了擦头上的汗渍。
“好小子,可以啊!”
罗云泽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当初第一次和这老狐狸谈生意的时候,表现的可没有你好。而且那时候我都已经将近三十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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