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怪(35)
作者:薛直
时间:2019-02-15 19:01
标签:女装 病娇
之后明韶找了好几次机会,在这辆红色的张扬宝马上和他日了个爽。
……看来也是蓄谋已久。
沈秋不能说自己不享受。明韶毫无疑问是个挺好的男朋友,器大活好黏人且可爱,还能女装,撩起裙子就干这回事习惯不了,始终都挺带感的。虽然他的问题也不小,但沈秋从不担心明韶辜负自己,伤害自己,背叛自己。
明韶太容易看透,因为他太在乎沈秋,而一个人永远都抗拒不了被爱,被需求,被渴望。简直就是变成另一个人的主宰和救世主,他怎么能拒绝?
沈秋胡思乱想着,一路顺风的开到了明韶和他现在常住的花园洋房,车停在了主楼前面,沈秋打消了放到车库里的念头。
因为明韶只穿着睡袍站在风里,看起来让人胆战心惊。沈秋恚怒的叹了一口气,拔下钥匙下车。
明韶一声不吭的蹭过来,行为举止好似悄无声息移动但实际上被吓得魂不附体的大猫。现在沈秋相信他真的做了噩梦,也是真的很怕自己离开了。
他拍了拍明韶的胳膊,回应他的拥抱。
二人搂搂抱抱的进了卧室,被窝冰凉。沈秋一摸床单,脸色沉下来:“等了多久?”
明韶站得歪七扭八,盯着脚尖哼哼唧唧:“没多久。”
不等沈秋发难,马上卖委屈:“我想你,我害怕,我不想呆在这儿。”
行,他真的很会装可怜。沈秋再次深呼吸,率先倒在床上脱衣服:“那就上来睡。”
无形之中觉得自己像个夜半归家之后对等待自己的乖巧小妻子冷言冷语冷暴力的混账渣男中年危机丈夫。沈秋脑海里才转过几个念头,就看到明韶一扯睡袍腰带,把毛绒绒的睡袍一揭,扭扭捏捏:“你喜欢吗?”
他下面穿的是白色蕾丝吊带半透明丝绸睡裙。
沈秋一口气没上来,盯着他若隐若现的美好肉体在心里猜测这到底是什么时候买的,顺便惊叹明韶真的节操值掉的贼拉快。
明韶的身体很好看,肌肉结实,线条流畅,肤质细腻有光泽,还没有什么腿毛,虽然绝对是男人的躯体,但具有一种超越性别的美。他确实也挺有心机,早发现沈秋对自己的好看无法抵御,更喜欢他穿女装,每次穿着裙子求欢沈秋都叫得好大声,于是鬼鬼祟祟买了这么一件质量上佳十分昂贵的真丝睡裙准备突破自我,今天就用上了。
他转了几个圈给沈秋看得清清楚楚,这才爬上床抱沈秋,露出乖巧可爱的无害面目:“秋秋……”
沈秋听他的声音和语气就知道他没安好心,推了推他拱在自己胸前的头:“好好说话,想要什么?”
只是话一出口觉得自己特别像拐卖娇贵小姐的人贩子和大变态而已。
明韶说话越来越天真无邪:“我想要你,好不好?”
他自从发现自己的肌肤饥渴症和极其依赖肉体欢愉带来心理上的安全感之后,就明白了沈秋作为普通人没有这个思路,于是迅速学会了该怎么让沈秋和自己同步。
撒娇和装无辜显然就很有效。
沈秋抿了抿嘴,知道自己是逃不过被娇贵小姐日的命运了,于是摊开四肢:“快点。”
但事实证明对男人不能说快点,这只是适得其反而已。
那件漂亮又带着蒙昧之光的睡裙揉成一团被踢到了脚下,最后被一脚蹬到地上,他们谁也顾不上。沈秋坐在明韶大腿上被明韶举起来,又用力往下摁,而沈秋能做出的反应就是噙着眼泪无力求饶。
明韶显然不愿意放过他,一根一根舔他的手指,然后是手掌,接着是胸口和锁骨,好像要把沈秋吃下去一样带着赤裸裸的滚烫鲜甜渴望。沈秋被他看得直发抖,腿都软了,任由他摆弄来摆弄去。
两人颠来倒去的折腾,以至于沈秋都忘了哑着嗓子叫他快点,甚至在明韶一勾手把那件睡裙拾上来的时候都没有提起半点警惕心理,只是缩着肩膀夹着屁股一阵一阵流水发抖。
明韶把睡裙给他套上了,端详他一番,俯下身亲他的睫毛:“秋秋真好看。”
沈秋可从来不知道明韶也想过让自己女装。胸口部位本来就是半透明,露着肉,等到被明韶舔湿就更什么都遮不住,他只得抬起软塌塌的手捂胸,看着简直可怜又可爱。
明韶早对他有更多更肮脏的想法,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实现,就有些收不住,在床头柜摸出一管口红,在枕头底下扯出一条自己的领带,反绑了沈秋的双手,把他摁在自己胯上,让他靠在床头,仔仔细细给他涂口红。
沈秋眼里一滴泪在脸上划出长长一条线,明韶仔仔细细在他微颤的嘴唇上涂抹鲜红的香膏。二人须臾之间对视一眼,沈秋仰着头拱起来低声沙哑呻 吟,好像被俘获的神圣祭品,又好似一条离了水,穿上暗示意味浓厚,把他物化了的艳俗衣衫的美人鱼。
明韶捏着他的下巴观察他,从他轻颤的湿润睫毛看到他艳丽非常的嘴唇,又埋头在他颈间深吸一口气。
在这绮丽妖艳的表象之下,这还是他的沈秋,是他的救世主,是他恨不能整个吞下去保存的唯一宝藏。
“秋秋……”
他低声呼唤。
沈秋以眼神回应他。
明韶情知到了这一刻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就算在他身上烙下奴隶的烙印也无所谓,沈秋不会因为过量的爱而恨他,但此时此刻他却想不到更多标记的办法,只是用力的尽可能的把自己往沈秋的身体里挤,好像过了今夜也不必分离。
他分去沈秋嘴唇上令人迷醉的柔软轻红,又捕捉比那更甘甜的湿润舌尖,吞掉一声颤抖的喟叹,搂住因为被反绑双手而格外无助的腰,将二人贴得更紧。
沈秋闭上眼睛,眼球在眼睑下颤动,觉得自己简直成了祭品,那个将明韶比作龙的比喻再次从脑海浮现,但龙正亲昵而无措的磨蹭着他的脸,和他分享陌生的口红的甜腻。
这时候明韶不说话,沈秋也不,汗淋淋的肉体令灵魂也相近起来,都赤裸裸离开水,搁浅在无法遮身的岸上,在干燥空气之中彼此触碰,直达脑髓。
明韶突然落了一滴泪,他没头没尾的说:“但我离不开你。”
第四十七章,病入膏肓
第二天沈秋和明韶都没去上班。洗漱过后,沈秋坐在厨房岛对面的吧台椅上小口小口喝水润嗓子,看着明韶煮粥。
明韶确实不会做饭,他切菜也切得乱七八糟,煮粥这件事只能说是……沈秋觉得能忍而已。但沈秋自己一点也不想动,手腕发软,拿着水杯都会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严格来说这不怪明韶,昨晚明韶没有做比女装和领带捆绑还有涂口红更过分的事,他就是单纯体力太好,又太喜欢黏着沈秋而已,沈秋自责的是自己本来应该及时叫停的。
多数时候明韶都愿意听他的,因为按照明韶自己的步调来,他们俩×尽人亡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沈秋看着明韶从冰箱旁边的箱子里拿起一个南瓜,然后笨手笨脚的放到水池里清洗:“米在柜子里。”
说完抬手掩着嘴打了个哈欠,补充:“还有点冻好的玉米粒,拿出来一起煮粥。”
这种粥明韶吃过,也看过沈秋做,还不算太难。南瓜削皮切块,和洗好的小米玉米粒一起下锅,然后就可以作别的了,成品却令人惊喜。有南瓜的天然甜味和软糯,还有热乎乎的小米和具有独特风味的糯玉米粒,明韶第一次吃就被俘虏了。
他不爱放糖,因为这粥里面的各种口感已经很丰富了,他特别喜欢细细品味。
但是对明韶来说,操作起来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沈秋几乎是一步一步指挥他。
“再擦擦,这边也擦,然后把南瓜蒂切掉,切成两半。”
“小心点削皮,挖籽。”
明韶小心翼翼的操作,切南瓜对他来说也算是个考验。他总是想把一切都做得完美,切得均匀,但南瓜的形状本身就不是完美的,这等于痴心妄想。
沈秋看着他举着刀纠结,居然觉得也挺好的,一声没吭。到了拿米的时候不吭声就不行了,明韶抓起一把放到碗里,抬头看看沈秋的表情,他摇头表示不够,明韶就再抓一把。
沈秋叹了一口气:“再来一半。”
明韶依言谨慎的再抓了一把,又用同样的纠结去取玉米粒,随后开水淘米。
他拿了煮锅,接水,倒米,玉米粒,南瓜,然后开火,盖上锅盖。沈秋又打了个哈欠:“冰箱里还有密封起来的红糖酥饼,拿出来放到烤箱里再烤一下,就会热乎乎而且酥软可口了。”
明韶绕过厨房岛准备再去冰箱的路上绕过来到了他身边,弯下腰撅起嘴:“秋秋亲亲?”
沈秋又想叹气,又想笑,在他脸上迅速的亲了两下:“乖。”
明韶显然不是很满意,但也没有多说什么,把一双热乎乎的手从沈秋身上松松垮垮的T恤下面伸进去,搂着沈秋的腰摩挲了几下,听到他嘶嘶吸气就皱起眉头来:“还疼?”
眼看他又要怪自己,沈秋提早堵住了他的嘴:“酸疼,缓缓就行了,不是你的错。”
明韶还是不大赞同的表情,沈秋对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坦白有点窘迫,对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不要弄得好像我没有爽好吗?去拿酥饼。”
这话还挺有效果的,明韶就是禁不住沈秋开黄腔,脸上唰啦一声红透,抿了抿嘴唇,怎么都没把羞怯中带着自豪的笑意抿掉。沈秋也不和他计较,任由他揉了自己的腰两下,就推他一把:“好了,我饿了。”
明韶头回担起喂饱沈秋的字面意思这种重大责任,还是很看重的,拿了酥饼出来又去开烤箱,把酥饼整齐地码进去之后回头看了看粥,问沈秋还想吃什么,同时掏出了的手机——目前来说他的厨艺也就只能发挥到这一步了。
平常沈秋也没有太多时间做各种各样的丰盛早餐,他们一般就是自己煮粥或者冲麦片煎培根配合外卖。明韶胃口不好,进步虽然大,但还是时常波动。他能吃下去的时候沈秋一向不管到底是一天中的哪一餐,都极力让他多吃点。
何况沈秋自己也不明白怎么能有人就吃个煎蛋两片培根几个草莓顺便喝杯咖啡就能结束早餐的。这不科学,他也不许明韶这样对付早餐。
现在看来明韶已经形成了习惯,沈秋颇为满意,想了想,说:“洗点水果,我记得有芒果和提子吧,你先洗好饭后吃,然后把泡菜拿出来,挑几样装好,也就差不多了。”
明韶想了想,乖顺的去拿了。
他还没有这样照顾过沈秋,又新鲜又觉得内心酸软,还有一种得意的感觉。这个人是我的,我喂饱他,我照顾他,我能照顾好他,我能拥有他。
这当然是一种错觉,明韶自己跟个走路都会摔跟头的小奶狗似的软弱无力,四只爪子在光滑的冰面上扒拉,很容易就会摔一跤,或者肚皮贴着冰面乱抓,他时时刻刻需要沈秋的照顾,但却越来越想要自己能够留住他,能够照顾他。
他凭什么呀?凭满心的荒凉,只凭自己的热情和需求吗?就算是有病自私冷漠如明韶,也知道这太过分了。
他背对着沈秋拿了一篮水果,又挑好了小菜放在料理台上,挽起袖子洗提子,看沈秋正认真的看着,没忍住先往他嘴里喂了一个。温软唇瓣含住他捏着提子的两根手指,沈秋却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一样,舌尖抵着他的指尖吸走提子。
明韶在那一瞬间感觉到强烈的心悸,只想越过料理台去吻他。
爱是致命的,爱任何人都会让人改变,变得面目全非。明韶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害怕的是这个,他很熟悉从前那个没有感情的自己,虽然也不算好,也不怎么安全,但他毕竟知道那是什么样的。但是陷入爱情之后他就不再了解自己了。
等同于把自己的生命放到别人手心里。
他知道自己从来没有看错过沈秋,因为沈秋从未对他隐藏过什么。这是个好人,第一次见面被他半拖半拽的睡了,接着爬起来就对他宣讲要做有尊严有志气有追求的年轻人,不可以自甘堕落,善良得简直迂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