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让三大佬火葬场后(171)
裴度捏了把嘴硬小孩的脖颈, 没说话。
谢远情看着站在一块的两人。
好巧, 今天连翩穿的也是军裤和夹克,不同的是夹克是草绿色。
同款的搭配。
乍一看连翩和裴少好像才是一对。
而且连沈拂行站在边上都会逊色的裴少, 和连翩站在一起竟有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这很正常, 他想,连翩这么好, 配得上任何人。
裴度是主人家,看着不远处的林子道:“地方大, 够咱们几个扑腾了, 不过碰到林子边上的防护网就不准再往前, 那边有大型猛兽, 玩归玩, 安全最要紧。上午探探路,我、拂行和庄骁对这片熟悉,一人带一个,下午各自行动,晚上用猎物烤肉吃。”
沈拂行曾经来过这里。
纵然沈家实力雄厚,但也并不能在京市近郊的地方拥有这样大一片地盘,所以当初裴度让人带他来这,很兴奋了一阵子。
那种家门口放肆的感觉,和特地开车去草原还不一样。
故地重游。
让他意外的是,原来小舅舅竟然还有这样一面,不由生出一种高山仰止无法企及的感觉。
总是安宁沉静在宅院消磨时光的人,原来竟还有这样纯粹力量型的一面,以前怎么没发现。
还有李宣玉。
知道他和小舅舅关系好,没想到好到这个程度。
难怪父亲让他对李宣玉要尊重。
人脉也是一个人本钱的一部分,有小舅舅在,将来即使他和李宣玉“分开”,李宣玉没了自己男朋友身份的护持,一样可以在京市横着走。
既赞叹,又不禁生出几分失落来。
卫天应带着谢远情过来原本有几分示威的意思。
但见连翩和裴度如此亲近,想到对方曾经夸下的海口,既不忿又憋闷,心道这小白脸竟不是说大话。
看这样子,再往下发展,没准真让他将裴家这位收入囊中。
更让人丧气的是,有裴仙楼在,就是他也没那份脸说是自己看不上连翩,他比裴仙楼差太多了。
转念一想,这样也好,只要他行哥不被祸祸就行。
三个人有经验,三个人没经验。
得搭对。
庄骁并不觉得连翩需要自己,对卫天应他不大喜欢,就选了看上去安静本分的谢远情。
至于谢远情只是个小艺人的事,没觉得怎么。
当初他还只是个小混混呢,大家都一个鼻子两个眼睛,像卫天应这种投个好胎就眼睛长头顶上的,在庄骁看,纯粹是没活明白。
卫天应扯了沈拂行一下:“行哥,咱俩一对。”
一箭双雕。
他想自己这主意绝了,既能隔开李宣玉和沈拂行,又能让自己不和裴仙楼凑对,这位太压人了,他站在旁边都觉得呼吸困难。
冷不丁的又有几分遗憾。
如果他也曾来过这里就好了,有经验,直接选李宣玉一起凑对,能好好警告对方安分守己。
武力威慑和分析利弊双管齐下......
思绪飞转,卫天应倒还记得沈拂行和连翩是情侣。
对连翩一笑:“李小少爷,我这人在不熟悉的地界容易慌,借你家行哥用用,不介意吧?”
对卫天应的心思心知肚明的连翩:......倒也不必这么茶。
没来得及说话,肩膀上搭上了一只手臂。
裴度看着卫天应道:“正好,小羽第一次来这里,我这个做主人的唯恐招待不周,我亲自带着他,心里才安稳。”
他是主人,但明晃晃只偏着一个。
这样连翩从被选择的那个变成了独一无二。
卫天应顿觉讨了个没趣。
要是别人说这话,他高低要来两句,但裴度肩宽腿长气势逼人,说话并不疾言厉色但大有一锤定音之感,让人无法反驳。
沈拂行道:“表哥,我们挑弓箭吧。”
庄骁笑道:“弓箭在我这儿,后备箱,大家看好哪个挑哪个,都是好东西,管够!”
几人都跟着庄骁去了。
连翩看裴度:“哥,你给我挑一个?”
裴度:“不挑。”
他几乎从未拒绝过连翩什么要求,一时间连翩都有些诧异,眼眸微微瞪大,有点意外的样子。
裴度揽着连翩的肩膀,哥俩好的往自个车的方向走:“我这儿,不用你挑,最好的都是你的。”
从副驾驶拿下一套装备。
护身的轻便又防利器的小马甲,护掌心的露指皮手套,还有两个护膝,精巧又充满力量感的弓和装着箭的箭篓。
之前就特地打过招呼,让连翩人来就行,什么都不必操心。
连翩一样样看过,爱不释手。
裴度从皮夹克内袋拿出一个锦袋,放在连翩手心里:“这个我用过的,送你。”
其实他没说的是,给连翩用的所有东西都是他用过的。
锦袋里是个玉扳指,看水头是能收藏的好东西。
连翩不是没见过好东西,也不是没有好东西,玉扳指也不至于畏怯不敢用,但这要建立在东西是他的的基础上。
人家的东西,金贵不金贵的都应该爱惜。
尤其这扳指裴度贴身带着,还用袋子装的,可见爱惜。
就说不用。
裴度:“傻不傻?不用扳指,弓弦不好摸,回头手就得破皮。”
将扳指拿过来给他戴上了。
果然刚刚好。
没量过连翩的手指尺寸,目测过,不至于分毫不差,但说一句合适没差。
连翩爱惜的摸了摸:“那我回头还你。”
裴度:“送出去的东西再还回来,怎么,不拿我当哥了?”
他一手按在半开门的车窗上,几乎将眼前人困在车和车门之间的三角区域内,猿臂蜂腰,车身也高,几乎成了一个气场覆盖的小空间。
有点压迫感似的催促:“要不要?”
连翩心跳的有点快。
今天裴度这一身明明白白的戳在他的喜好上,再加上这人长相身高都又没得挑,简直是叠buff一样的存在。
他能听到车那边吵吵嚷嚷挑东西的动静,庄骁爱热闹,几个又都是年轻人,说说闹闹很热闹。
但身后的越野车太高,身前的人也太强势,像筑起了无名的屏障。
连翩没辙:“要!要!要!”
装的很镇定,这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低头欣赏大拇指上的扳指,并不知道自己耳垂泛着红。
装的欣赏但也渐渐认真,还真发现了点不同。
扳指里有字。
一个古字,是......度?
裴度的度?
问他:“哥,这是个‘度’字?”
视线从眼前人的耳垂收回来,裴度:“是。”
连翩:“那......”
裴度知道他想问什么:“小叔的东西,给我了。”见连翩又想说什么,屈指弹了下他额头:“不准再说不要。”
他耳力惊人,听得有脚步声靠近,松开手往后退了一步。
连翩摸了下额头,将扳指揣裤兜里然后穿小马甲。
纯黑的小马甲,内里领口的位置以同色系的线绣着一个“度”字,和扳指的写法一样,古字,端正中透着神秘,不仔细看完全看不出来。
这也是裴度的?
不免惊叹。
暗道这衣服也保存的太好了,几十年了还跟新的一样。
衣服侧面有松紧带,不管连翩是胖一圈还是瘦一圈这衣服都能调节的合适。
这下和裴度的衣服是同色系了。
他很适合穿黑色,人白净,黑色的衬托下更有玉一样端庄秀气,有一种说不出的干净清爽。
让人看着就心里敞亮。
裴度也很适合黑色,但他一身黑色却锋芒毕露似的,悍然又粗粝。
裴度看了两眼,转身去后座拿自己的东西。
新赶制的。
所有的装备上都有一个“楼”字。
他从不低估连翩的聪明和细心。
走过来的是沈拂行。
作为连翩的男朋友,他有必要关注连翩的动向,但走到一半被卫天应叫,又返身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