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101)
盛朗的眼睛里,有一种狼将猎物堵在了死角的神色。
林知夏暗道不妙,还来不及应对,就被盛朗一把推进了隔间里。
盛朗高大的身躯随即挤了进来,反手关上了门。
“你发什么疯?”林知夏惊愕,“这里随时都有人来……”
盛朗把人摁在了墙上,犬齿叼住了林知夏的耳垂。
“只准你色迷迷地看哥,不准哥找你讨点观赏费呀?”
林知夏的话顿时全堵在了嗓子眼,拿不准说不说的时候,唇又被恋人狠狠地咬住了。
盛朗开了荤后,这事上也和过去不同,总有一股没吃饱的饿劲儿。逮着林知夏就是一番啃,要狠狠地解一下馋似的。
在力气上林知夏从来都不是盛朗的对手,更别说自己也不争气,一被啃就手软脚软,脑子晕乎乎。
不知不觉中,双手已搂住了盛朗的脖子。林知夏回吻了过去。
盛朗手臂用力一收,将恋人清瘦的身躯揉进怀里。
突然有人推门走进了卫生间,手机里正大声播放着电视剧。
相拥在一起的两人僵住。盛朗飞快地将门锁放下。
那男人走进了隔壁的蹲位,一边看着电视剧,一边开闸放水。
林知夏拽着盛朗的衣襟,大气不敢出。可就这个时候,盛朗又低下了头,唇寻了过来。
林知夏用力推他,奈何盛朗坚实的身躯岿然不动,而且还越来越放肆。
“!”林知夏猛地挺直了腰,差点咬破盛朗的舌头。
盛朗的唇滑到了林知夏的耳边:“别动……”
(……)
林知夏仔细地照了照镜子,确定汗湿的发梢已经干了,脸颊也已恢复了正常,才推门从卫生间里走了出去。
店长正在门外洗着手,见到林知夏出来了,很关切地问了一声:“小林,还好吧?还是很不舒服?”
林知夏的后颈寒毛唰地竖了起来。
店长说:“盛朗说你有些便秘,在卫生间里耽搁了。年纪轻轻的小孩,怎么搞出这种毛病?平时还是要多吃点蔬菜水果……”
林知夏唯唯诺诺地应着,匆匆洗了个手,狼狈逃走了。
一日结束,两人换下了制服。盛朗踩着单车,搭着林知夏回家。
金紫交织的黄昏,倦鸟归林,家家户户的窗里都飘出饭菜香。
他们俩都没有说话,可心里都想着同一件事。
这是他们各奔前途前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在秋天来临之前,这五十个日夜,将会成为他们一生铭记的回忆。
每日下班后,盛朗都会踩着单车把林知夏送到他家楼下。
两人在无人的楼梯口里偷偷吻别,然后各自回家。
再眷恋和盛朗耳鬓厮磨的愉悦,林知夏也并不是一直都住在盛朗家。
林知夏每天都会做好晚饭,然后接林安文下班。饭后,林知夏一边做家务,一边陪父亲聊天。
自己即将起航去遥远的城市念大学。这不同于往常住校,林知夏一走就是好几个月。一想到父亲将独自生活,林知夏就很放不下心。
林安文安慰儿子:“我平时都在店里,回家也不过吃个饭,睡个觉罢了。刘姐和邻居都很照应我。我一点都不孤单。”
林知夏和盛朗商量了过后,决定把二狼拿给林安文来养。没条件给父亲弄一只导盲犬,但愿二狼能给他足够的陪伴。
二狼这狗也不负众望,经过训练,很快就能配合林安文了。不过几日,二狼就记住了家和按摩店之间往返的路,还会了给林安文叼鞋子,拿手杖。
有了二狼,林安文的生活也比过去方便了许多。
牵着二狼,林安文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在永安里四处转悠而不担心迷路。
这样一来,林安文去附近的一个市政文化广场也比过去容易许多。只要一有空,他就溜着二狼,去那里听人下棋拉二胡,和人聊天。
至于林知夏,他在盛朗家留宿的夜晚,总意味着一场持续半夜的狂欢。
作者有话要说:
文进入收尾的最后几万字,又因为要出差存稿不够。
所以我先写完结,然后再在写番外的时候,把某些的部分补上。
歌曲:Nickelback的《Far away》,很好听
第65章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有是热恋许久终于能亲热的情侣,只要共处一室,空气都能被点燃。
更别说盛朗本就是个热情如火的人,哪怕林知夏是块冰, 都能被他焐成一锅滚水。
外婆腿脚不好, 从不上楼。于是这个天台的小阁楼成了两人的秘密圣地。
日头一日比一日炽热, 天台的地板被晒得能煎鸡蛋。阁楼里那台二手空调重新加过氟利昂, 制冷效果显著。
可两个少年总是热汗淋漓。
林知夏有时都弄不清他和盛朗,谁更渴求对方一些。
看起来明明是盛朗更加积极主动, 贪婪地、不知疲倦地索取。可是林知夏的纵容里也总带着欣喜的迎合, 和含蓄的鼓励。
盛朗说的没错, 这种事一旦磨合好了,随之而来的就是极致的快乐。
林知夏被那一股妙不可言的滋味征服。食髓知味,欲罢而不能。
两人的胸膛里都有一团浇不灭的火, 一个眼神, 一点点接触,就能引发一阵强烈的激荡。
很多时候, 睡到半夜翻了个身,盛朗就会迷迷糊糊地抱了过来, 又做一次。
没有什么,比和最爱的人一起做最快乐的事, 更让人觉得幸福的。
他们两人后来走过许多地方, 住过各式各样高档酒店、豪华的房间,有过许多刺激的体验。
可是说到最怀念的经历, 都会不约而同地回想起在小阁楼上度过的那个夏天。
那种疯狂和大胆,那种浪漫的激情,是只属于少年人的。
深夜, 凉风习习,被暴晒了一整日的天台经过水的冲洗,终于降了温。
盛朗在棕垫上铺上柔软的草席,然后不容反抗地将林知夏拖了上去。
虽然知道他们处于附近民居的最高点,除了月亮,没人看得到他们,可林知夏还是紧张得差点咬破嘴唇。
那是林知夏第一次被盛朗弄哭。
到了八月上旬,两人凑了点钱,终于去了一趟大理。
他们住在一间很不起眼的小客栈里。白日在洱海边晒太阳,喝茶,入夜后则手拉着手逛街。
林知夏买了两串小小的蜜蜡手串,让店家分别刻上了他和盛朗的名字缩写。
“我们先戴着自己的,等回头分别的时候再交换,这样手串上就带着我们各自的气了。”林知夏说。
大理的盛夏就像丰市的春天,清爽湿润的夜风涌入窗口。长街的灯灭后,漫天星子悬挂在穹顶。
林知夏和盛朗在这片星空下温柔地、不知疲倦地缠绵。
林知夏很难得这么主动,柔情似水,完全地将自己奉献出去。
精疲力竭地相拥在一起时,他们长久地凝视着彼此。
“你的眼睛比洱海还好看。”林知夏抚着盛朗俊美的面颊,柔声说。
“你的眼睛也比星空还好看。”盛朗握住林知夏的手,吻他的掌心。
“我们以后还会去很多地方,小狼。”林知夏说,“一想到将来都和你在一起,我就很开心。”
-
四天的旅行很快就过去了。
两个少年告别了晴空明媚的云南,坐着火车回到了弥漫着淡淡雾霾的丰市。他们回到了家,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各奔前程。
盛朗的护照早就已经办好了。杨景行也不知道走了什么渠道,居然给盛朗办了一个工作签证。
“你们是从T市出发去伦敦?”林知夏看着盛朗的机票信息。
“是啊。我特意向老杨要求的。”盛朗说,“我要先把你送去T大,看你在学校安顿下来了,再出国。”
林安文身体不方便,显然不能送林知夏去大学。
大学入学这么一个重要的日子,盛朗不希望别的学生有父母陪同,他的小夏却一个人孤零零地忙活。
送林知夏去大学报到前,盛朗还做了几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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