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117)
盛朗抱怨着:“以前我还觉得大学里环境单纯,比在社会上混要轻松许多,没想到照样有一群不省事的牛鬼蛇神。你当初还不如留在T大,或者进制药公司。”
“我还不是为了我爸么。”林知夏说,“他年纪越大越不肯挪动,呆在熟悉的环境里,和街坊们在一起,他才舒服。而且有利益争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老公这么优秀,总有人嫉妒,到哪里都不得安生的。”
“这倒是。”盛朗得意洋洋,“你说我怎么这么能,给自己找了个又帅又能干,又霸气的老公呢?”
“你就喘吧!”
车从匝道使出环路,沿着一条漂亮的马路,朝着一片山林驶去。
都市繁华的灯火被抛在身后,道路两侧的房屋越来越低矮,街道越来越幽静。
绕过一个小小的山坡,眼前豁然开朗。
一大片明镜般的湖水嵌在大地上。夜空中的星子和对岸都市的霓虹灯如宝石碎屑般洒落湖面,闪闪发光。
湖畔的山坡上,座落着一片别墅群。夜里看不清外貌,只见房屋影影绰绰,灯火稀疏而温暖。
法拉利跑车开到山腰的一栋别墅前。
大门自动开启,车道和草坪上的感应灯随之亮起,现代设计风格的两层别墅座落于庭院中央。
这里就是永安街坊们口中说的,盛朗斥资千万买下来的新豪宅。
也是盛朗和林知夏的家。
第74章
永安的孩子都有一个共同的梦。
他们坐在江边的楼顶上, 吃着烤串,眺望着对岸鳞次栉比的高楼,都憧憬着将来能住进那片繁华漂亮的新城里。
从盛朗家的屋顶也能望见对岸。
夏日的夜里, 两人亲热完, 浑身热汗地躺在露台上,望着远处闪烁变换的霓虹灯, 小声说着话。
诉说着对彼此的爱意,生活中的趣事,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那时候, 林知夏的理想之一, 就是将来能和盛朗在对岸拥有一套房子。如果爸爸能同意他们,三个人住在一起, 那就更好了。
房子不用多大,两个房间足够,装修也不需要华丽, 但是必须要有一个敞亮的阳台。
阳台上要摆放一张宽大的藤沙发。秋天的午后, 他和盛朗能相拥着挤在沙发里, 晒着暖暖的太阳。
虽然口头说着将来要赚大钱,功成名就。但是林知夏的梦想落到实处的时候, 都很踏实而微小,从来不敢太贪婪。
可是命运厚待他,给予了他一个大大超出预期的礼物。
盛朗赚了第一桶金后, 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国买房。
那时候T市的购房政策已经缩紧, 盛朗买不了住房, 于是干脆在T大附近的一个高档商业楼盘里买了一套精致漂亮的酒店公寓。
那算是盛朗和林知夏的第一个家。
不大, 一房一厅,没有阳台, 但是有一张宽大柔软的床。
盛朗那时候的事业重心还全在海外,海量的通告排满行程,每次回国都像逃狱似的。
匆匆飞回来,和林知夏紧紧拥抱,在这张大床上疯狂,把积攒了数月的公粮一口气上交,然后又被经纪人的电话催回去。
林知夏忍不住抱怨:“怎么搞得老子好像是被你包养的大学生似的?”
盛朗听了这话,一看林知夏那小模样就乐了。
当时林知夏才从床上爬起来没多久,眼角被欺负出来的红晕还没散,唇也肿着,正在穿衣服。
盛朗又扑了过去。
“你还就是包养的大学生,可以给我为所欲为。来,给你金主爸爸笑一个。”
林知夏一拳头朝金主爸爸的脸上招呼。
盛朗急忙闪开:“老子的脸是上了保险的!”
“所以不怕挨揍呀。”林知夏呲牙笑,“谁是你包养的大学生?”
“不是,谁都不是。”盛朗一秒怂,朝林知夏摇尾巴,“我是你养的狗,总成了吧?主人,时间还早,再喂投点狗粮……”
林知夏腰还软着,一时不慎就又被盛朗叼住,拖回了狗窝里(床上)。
那两年里,他们俩在这间小小的公寓里度过了许多狂热又甜蜜的时光,一遍遍品尝着离别的不舍,和重逢的欢愉。
盛朗在海外的名气越来越大,频频出现在各大品牌的广告之中。但是时尚圈毕竟不如娱乐圈那么全民化,在国内,知道盛朗这个名字的的人还不算不多。
所以那两年,盛朗还可以和林知夏大大方方地拉着手走在大街上,坦然接受路人惊艳的注视,而不用担心会给林知夏带来不便。
林知夏也把盛朗带到实验室,介绍给师兄师姐们认识。
叶云漫就读T大生物系,依旧是林知夏的学姐。林知夏大三就能混进实验室里打下手,就是叶云漫帮忙给他开的后门。
“你们俩果真在一起了。”叶云漫感慨,“之前听同学说盛朗后来出柜了,我第一个念头想到的就是你。”
林知夏很不好意思地挠头:“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们俩多明显呀。”叶云漫笑,“在九中的时候,盛朗就像条小狗似的跟着你,你们俩的视线总黏在对方身上。哪一对普通的好朋友会这么亲密?”
林知夏回想起青涩却又甜蜜的暧昧和初恋,脸颊发热。
叶云漫又说:“而且有一次下雨,盛朗给你打伞,伞把你罩得严严实实的,他自己半边肩膀都淋湿了。我那时就确定,这小子绝对喜欢你了。”
林知夏双颊滚烫,心着了火似的。
自己的爱情细节,从别人口中说出来,似乎比自己品味得要更加隽永动人。
-
林知夏博士毕业的前一年,论文硕硕,已在业内小有名气。
学院想留他,好几家制药公司、生物科技公司也都在和他接触,开出高额的薪酬。
如果不是林安文生病,林知夏估计会就此留下,以T市为家了。
那一年,林安文被诊断出肝上长了一个肿瘤。
林安文的手术是在T市做的。盛朗的钱加上江教授这边的人脉关系,为他请到了非常有名的大夫主刀。
当时正值秋季时装周,盛朗的通告满天飞,但依旧坐了通宵飞机赶回来,陪着林知夏将林安文送进手术室。
林知夏向学校请了假,全程陪伴父亲。
幸运的是,这个肿瘤发现得早,手术进行得很顺利。
化疗期间,林安文就住在那套小公寓里。林知夏哄他说房子是盛朗的,专门借给他们暂住,并不提房产证上也有自己的名字。
林安文预后效果不错。林知夏还找了一位本地有名的老中医给父亲开药调理,林安文的一些旧疾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
但是林安文的精神还是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人到了一定年纪,身体机能在衰退,要是再重病一场,便格外觉得自己老了。
人一老便恋旧,恋旧便想归乡。
林安文不想留在T市,只想回永安生活。
放心不下大病初愈的父亲,林知夏决定放弃T市优越的各种机会,回丰市定居。
盛朗二话不说,立刻开始在丰市寻找房子。
“这次我们俩得找一个像模像样的好房子了。”盛朗说,“一个正式的家。”
林知夏那时候正忙着毕业的事,再说掏钱的也是盛朗,便任由盛朗自己去折腾这个事。
等林知夏回到了丰市,盛朗兴致勃勃地拉着他到处转。
他们先参观了“盛夏服装”的总部,又去店里旁观了顾客们抢购上市新款的欢乐场面,然后来到了月澜湖边。
绑眼睛上的领带解了下来,展现在林知夏眼前的,是一栋座落于山坡上的别墅。
宽大的屋檐,明亮的落地窗,可以俯瞰湖景的大露台,阶梯花园里还有一个温水游泳池。
这是一栋林知夏从来不曾梦想过会拥有的房子。
“和你想的一样吗?”盛朗问。
“何止!”林知夏喏喏道,“我还以为你会先买个电梯入户的大平层……”
“一次到位,以后就不折腾了。”盛朗开心道,“这边的房子有钱还不一定买得到,幸好你男人现在是大明星了,走了点关系才抢到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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