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清景是微凉(23)
往常我说话,十次里有八次会被无视,所以我已经习惯了对着木头自言自语,权当练习口腔肌肉了。可是今天不一样,花花虽然依旧保持看天的动作,但如果你细细看就会发现,他整个人僵住了。
我想我知道答案了。
花花不能说话,但他的脑子一点不慢。我想他知道我问这话的意思,如果没人,啥话都不用说,一切都很自然,可如果有人,我的下一个问题定然是,那为什么从来不见他们来看你?
显然,花花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于是我换了个方向:“听金大福说你不是本地人,那你进来的事……他们知道吗?”
花花终于赏了我一眼,这一眼很恒久,仿佛钉在我身体里拔不出来了。
我仰躺着翘起二郎腿,试探性地问:“不知道?”
花花忽然从窗台上跳下大踏步朝我走来。
我浑身一激灵,某个瞬间还以为这孩子要揍我,可惜还没来得及爬起来作防御状,人家已经走到我的跟前,然后一把夺过我的信纸和笔,在上面刷刷刷写下几个字,又递回给我。
我接过一看,好么,上书两个歪歪扭扭的大字——
闭嘴!
我挪开纸,仰面看着花花逆光的脸,眨了眨眼睛:“可以啊,那我俩写字聊天?”
花花危险地眯起眼睛。
我咽了咽口水,维持着玉体横陈的姿势企图让对方知道我是无害的:“如果你现在脑袋里面正想着是打我的脸还是踹我的下盘我建议你两个都不选,禁闭你去过没真不怎么舒服而且王八蛋巨他妈损肯定会克扣你的放风时间……”
什么叫以德服人!
就是原本想要行凶的人最后臣服于你的高尚品德放下屠刀转身回床上蒙被子装死。
我爬起来,瞅着不远处上铺那一团捂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龇牙乐,不过很厚道的没有出声儿。
不管多危险,多冲动,脾气多暴,下手多黑,这就是个孩子。我这人有个毛病,认定的事情很难改,说白了就是犟,比如在对待花花上,我坚持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老爱幼的后半段儿,金大福说我有毛病,我觉得他冷血。
我们五个在十七号里朝夕相处,看起来距离最近,可实际上,谁和谁真他妈近过呢?我到现在也不知道金大福和周铖是个什么关系,不知道小疯子家里为什么不来看他,不知道花花这不能说话是天生的还是后天意外,就像他们也不知道我嚎起来还是可以听一听的,以前跟道上朋友去KTV,我必须压轴,什么小白杨啊说句心里话啊手到擒来,有时候状态好甚至敢PK原创,以假乱真。
但因为没人在乎,所以谁都不会主动把自己摊开来,傻子似的。
可有些不用摊开,它就明晃晃发生在你眼前,不想看,它就是透明的,想看,才有了形状和颜色。比如我终于在这个下午想明白花花为什么这么瘦了,可能不是全部原因,但一定是最主要的——吃的不好。往上推,为什么吃的不好呢?没钱呗。
老头儿半年没来看我了,但我卡上的钱月月按时打入,从没断过;金大福和周铖也是按月入账,一个媳妇儿给的,一个姐姐给的;容恺更不用说,劳动表现好,而且有特长,文采书法样样出类拔萃,随便借调一次给的报酬比流水线上吭哧吭哧干好几天的还要多,所以每个月额外挣的这些就和老头子给我打的有一拼,还不算他用各种古灵精怪的方式诸如打赌一类坑蒙拐骗同监舍狱友的。唯独花花,劳动表现只能在及格水平,每个月象征性的那一点点报酬,买点日用品就没了,压根儿没富裕,所以我们可以在食堂要小炒打牙祭,可以偶尔泡个方便面改善生活,运气好时还能在小卖部抢上两个水果,而他永远都只是啃食堂的干巴馒头,还有要么咸死要么淡出鸟的大锅菜,通常还见不到几块肉。
想明白这事儿,我挺不是滋味儿的。老话说的好,小严霜偏打无根草,就说你越是惨,老天爷就越让你更惨,我觉着花花身上就是这恶性循环。
之后两天吃饭我特意关注了一下花花,然后就越关注越看不下去,我觉着我必须做点儿什么,出发点绝对不是助人为乐这么高尚的玩意儿,纯粹是让我自己好过些,花点钱弄个心理安慰,我是这么定性的。
做法也简单,就是吃饭的时候点上两盘小炒,然后招呼花花一起过来吃。
我算好了一切,包括小疯子冷嘲热讽的时候怎么应对,却独独漏算了最重要的一环——花花不来,人家压根儿不领情,那屁股就跟长在座位上似的死活不挪地儿。
偏小炒区和大锅饭区还是分开的,不允许我端着盘子过去,我这叫一个纠结,只好打持久战。一次招呼不行,两次,两次不来,三回,弄的好几个监区的弟兄蠢蠢欲动,更有甚者冒着被扣分的危险隔空喊话,他不来我们来,有钱还怕花不出去啊!小疯子也跟着起哄,私底下和我说了好几回,A,你钱多烧得谎,B,你看上哑巴了,冯一路,来吧,二选一。
选你奶奶个爪!
忘了,还有俞轻舟。这厮对我的行径还是比较容忍的,基本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后在某个中午从食堂回车间的路上,凑过来煞有介事地感慨,原来你喜欢这一款。
尼玛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难道老子就不能献个爱心吗!就不能用我的真情换取你的笑容吗!难道我给希望小学捐一回款就说明我是个恋童癖吗!
虽然阮玲玉说过人言可畏,但我冯一路真不是个听人劝吃饱饭的主儿,相反,我常常觉得众人皆醉我独醒,全世界都错了就我坚定不移地朝着正确的朝阳奔跑。所以被花花拒绝了第……呃,不知道第十几回之后,我依然微笑展开第十几加一回。
但是花花到极限了。
我总觉着他也不是在乎那闲言碎语的人,所谓极限,纯粹是被我的热情烧着了。
那是八月中旬挺普通的一天,六点多了太阳还死活不下山,好像非要拖着世间万物跟它一起烧焦。食堂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居然发了香蕉,虽然人均一根儿多了没有,但甜甜糯糯的东西总是让人心情舒畅而柔软,于是我一路哼着小曲儿齐步走回了十七号。路上我并没有注意花花的表情,因为被拒绝的次数太多以致麻木了,况且顿顿小炒我也吃得起,就当改善伙食了。哪知道前脚刚进屋儿,后脚就被人推了个踉跄,后面咣当磕桌子上了,我那个老腰啊!
定睛一看,罪魁祸首正气呼呼地朝我怒目圆睁。
怒目圆睁向来是小疯子的专利,花花一向奉行的是横眉冷对,可这会儿我也顾不得这么多了,腰上的酸痛实在让人没法维持好心情。
“你有毛病啊!”我骂。除了这个我想不出来其他解释,好端端推人一下子,这不就是有毛病吗!
花花狠狠瞪了我一眼,忽然伏到桌子上开始写字。
我看得出来他是真气着了,以致控制不住力道划破了好几处纸。
花花写了很久,很长,长到我的怒气升起又落下,落下又蒸发,最后化作了点点好奇的雨滴,随风落下。
小疯子坐在临近的下铺挖鼻孔:“我说哑巴,你能不能先给我们看前半段,然后你继续写后半段,这样我们看完了前半段你的后半段也搞定了。”
看,好奇的不只我一个。
终于,花花停了笔,偌大的一页信纸,写满了。
我站在那里等他递给我,等了很久,可花花只是对着自己写的东西发呆。脸上的戾气也没了,又恢复了往日的冷清和淡漠,仿佛所有情绪都随着纸上的话语一齐发泄了出来。
我走过去,伸手拿那张纸。花花放在桌上的手臂动了下,好像要阻止,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悔了,但我没有给他后悔的机会,几乎一眨眼的速度,便把纸拽了过来。
花花的字很难看,实事求是的说,小学一年级的水平,各种歪歪扭扭,偏旁部首分离。但奇怪的是,错别字却很少,偶尔有写错还会被涂掉重写,像精校版。
容恺凑过来看,被我一脚踹开,然后我坐到花花对面,逐字逐句认真地阅读,就好像在面对面地听对方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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