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贾赦闯江湖成功了嘛[红楼](237)
站在了士兵聚拢的圈子外头,潘大倌厉声喝了一句:“一个两个胡咧咧什么狗、屁玩意呢!朝廷怎么可能会放弃裕隆关?不说军人守城是天生的职责,你们来看看,这是谁?”
“潘大倌?”有士兵看见来人,纷纷让出一条路来。
潘大倌,原名叫什么都无人知晓了,但是人在伙夫营一呆二十来年,烧得一手好菜,而且自学了医术,很受爱戴,便以倌为尊称了。
“这不是前锋营营长贾善,”说着,有一营长看向面色苍白,胸膛前还插着跟箭的贾善,有些不解的看向了潘大倌,“老潘,小贾还伤着,你拖出来干什么?不要以为你是老前辈,就这么欺负这兔崽子啊。”
说起这兔崽子,对于他们这些老兵来说,是又羡慕又欣喜的。
这贾善一开始入伍,才十五岁,瞅着瘦弱白斩鸡的,也因此打遍了整个前锋营。不过也没以武自傲,训练作战没一次落下,遇到小型战役也是英勇冲最前头,挺英勇的。也挺豪迈爽利不藏私,与战友分享战术,还能帮忙写家书的,就是有些公子哥气息,连自己的衣服都不会洗。第一次跟随去军田插秧,能把稻苗当草拔。据闻还是人生头一回知晓米田共浇灌作物的,呕得人一天一夜没吃饭。最后拉练的时候,活生生饿昏过去。也算另类的一战成名,裕隆关驻军上下都晓得有这么个公子哥小将。
当然这些公子哥习性在军营里不算什么,军营还是看得拳头。贾善拳头硬,敢拼敢闯,也就是好苗子,才不到一年便是营长了。
这么一个好苗子,可惜了。
最先开口的校尉扫了眼贾善,嘴角带着一抹苦涩笑容,“可惜了,这小年轻家境不错,一门心思保家卫国,当军人,要什么马革裹尸,天真的。在家里好好读书考状元去多好。”
潘大倌听得人开口,再回眸扫扫依旧沉浸在被抛弃氛围中的士兵,哈哈大笑了两声,招呼了两个士兵,让搀住贾善,而后自己动手,目光带着坚毅把箭给拔了出来。
周边一群人瞧着这举动,下意识的跟着倒抽了口气,愣愣的看着原本昏迷过去的贾善被硬生生疼醒了过来。
化名为贾善的贾代善唰得一下睁开了眼眸,待看清近在迟尺的潘大倌,才放下了提防,疼得磨牙,“老潘,你……你休想让老子给你打猎去了。”
“拿着抹布忍着疼啊。”潘大倌看着人还带着些撒娇—贾代善打来的猎物最后都进人自己肚皮了,眸光闪了闪,上手直接把铠甲给脱了下来。
贾代善:“…………”
在场的其他人:“…………”
潘大倌把沾血的铠甲往旁边一甩,指着被浑身穿着锦缎亵衣的贾代善,“你们自己看看!这衣服,三爪子蟠龙!在阳光下,还有些金光呢。”
所有人都看向了潘大倌,前锋营打遍无敌手的贾小营帐是个公子哥出生,他们都知晓啊!校尉闻言,目光却是凝重了些。他也算主持一团,尊卑贵贱还是知晓的。这三爪子蟠龙,不是随便能够穿的,得皇亲啊!
贾代善眼眸一眯,“老潘!”
他穿这亵衣也是没办法,皇帝支持他从小兵做起,却也强调要安全第一,还老迷信了,说自己是真龙天子,能庇佑,比平安符好使多了。
他当时光顾着上战场了。
等回过神来,只得守信。这上战场之时,得换上。
“这可是皇亲国戚才能用得起的。”潘大倌不顾贾代善的眼神,直接捅破人的身份,“贾善,你应该是叫贾代善,荣国公之子,是吧?”
贾代善猝不及防的听到这话,眼眸燃烧着怒火,带着些少年特有的傲气,“潘大倌你别他娘的胡说八道!我是靠我自己,又不是靠老子,你管我老子是谁!”
“所以,还是承认了!”
听着人怒吼,到最后还因为牵动伤口,疼得小脸都刷白了一分,潘大倌深叹口气,却是依旧朗声道:“你们自己想想,这荣国公,堂堂的四王八公,随着太、祖爷打天下的国公儿子都在裕隆关,都死守着裕隆关。朝廷会放弃吗?”
“听说荣国公之子还是皇上伴读呢!”
“最简单的道理,皇帝会放弃伴读吗?一个好汉三个帮,皇帝没兄弟,不就是靠着这些伴读来帮吗?”
一个又一个身份被抬出,贾代善敛了原本被无端提及身份的怒火,眼眸带着审视横扫了一圈在场的士兵,瞧着人眸光迸发出一抹诡异的亮光来,眉头紧蹙。
而另一边,原本觉得被抛弃,是朝廷昏庸的士兵们看着浑身还渗着血的贾代善,下意识将脑海闪现朝廷昏聩,抛弃的念头转化成了定有奸佞在作乱,纷纷昂首挺胸。
“我……我去营地,把咱们老的铠甲翻出来,还能抵挡一段时间。”有营长道了一句,“等杀了贼寇,我们再好好研究研究这铠甲到底是怎么回事!”
此话一出,附和声众。
不是人云亦云,而是厮杀到精疲力尽,却看到战友同袍不是因为敌军而倒下,而是本能够救助的情况下,却偏偏因为自己内部的缘由导致死不瞑目。
这不亚于山崩地裂,陷入绝境。
可这一刻,忽然有人站了出来,一个在他们心目中的勇士,勇士背后还是令他们崇拜敬畏的将帅后裔,是帝王之友。
这一刻,不亚于枯木逢春犹再发。
看着渐渐恢复了斗志,继续带着准备下一轮战役去的士兵们,潘大倌回眸看了眼神色渐渐带着清明的贾代善,叹口气,解释了一句来龙去脉:“这铠甲,尤其护心镜,跟豆腐一样,又群龙无首,也只能推你顶着。”
“这铠甲?”贾代善听得这话,眼眸的怒火燃烧起来,“不……咳咳,不可能!”
“小心伤口!”潘大倌替人拍拍肩膀,眼里噙着一抹微笑,“不过我也真没想到,这堂堂……”
迎着贾代善扫过来的锐利眼神,潘大倌笑笑,“好好好,靠实力靠实力。我这个当厨倌的小老头,是永远想不通你这样的,明明能靠爹呢,偏偏要靠实力。旁人公子哥,那是来渡军功的,好些个护卫跟着,就你光棍一条。”
“闭嘴。”贾代善咬牙,“你怎么知道我身份的?”
“普通公子哥有你嘴挑的?要吃碧粳米就罢了,忘记了?你难得昏倒一次,小嘴叭叭的,点了一桌子的荤菜。还念叨想吃鲥鱼。”
“就这样?”贾代善难得带着审视打量了眼自己认识的忘年交好友,眼眸写满了提防。
瞧着人一副小狼崽子的模样,潘大倌笑着拍了拍人脑袋,“知道吗?前朝帝王为了吃鲥鱼,在金陵设专门的冰窖,【每三十里设一站,白天挂上旗作为标志,晚上挂灯直到天亮,作为送鱼人的信号灯。且送鱼的官吏是不能停下马在途中吃饭的,因为三千里的路程必须要在三日内到达,】要保证鱼肉鲜美。比八百里加急还快。本朝虽然未如此兴师动众,但也是帝王才能享用的。”
看着人一如既往的带着些亲切笑容,贾代善别了别视线,喑哑着嗓子问道:“你怎么知晓?”
“都说了你潘老哥祖上可大有来头。”潘大倌傲然:“皇宫知道吗?我祖宗参与修建过,御膳房那灶台,你去看看,还有我老潘家留下的徽记呢。盘灶头潘老头,那是出了名的专业,十几代的手艺了。祖传秘方,要学吗?”
看着人循循善诱一副拍花子的模样,贾代善冷哼了一声,“不说这了。这……这敌军先锋虽然被我们杀退,可城中守将到底少,先前也不过唱空城计,等他们回过神来,定然会发动新的进攻。那……咳咳……”
“来,喝点水慢慢说。”潘大倌递过水囊。
即使水不像往常那般带着清甜,但此刻一沾入咽喉中,也带着一股清凉。贾代善狠狠深呼吸了两口气,道:“狼烟放了,还没有援军的消息吗?”
“四处都是狼烟呢,那帮杀千刀的可是联军,多地发动进攻。”潘大倌说着的时候,眼神带着股狠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