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炮灰 [快穿](191)
武安侯此刻也终于感到自己身上的力气在一点点地抽空,脱力地跪倒在地。
在武安侯跪倒在地时,崔遗琅脚步虚浮地走上前,把刀从武安侯的胸口处拔出来,他白皙的脸上溅有鲜红的血,仿佛是刺上去的一朵红花,战场上的火光照亮他那双麻木的眼睛。
他的脚步很慢,犹如闲庭漫步一般,但却给人带来极强的压迫感,身边的士兵见到他刚才杀人的,甚至都不敢上前营救自己的将军。
武安侯自知大势已去,闭上眼:“我输了,割下我的头颅祭旗吧,你小子真有种,我是第一次见到你这种不要命的打法,你的意志比我更坚定,我心服口服。”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位战无不胜的武将还是保留了自身的最后一丝尊严。
崔遗琅脚步一顿,进而干脆利落地割下武安侯的头颅,将那个头颅直直地抛到城门外。
所有士兵看到有个球状的物体呈现出一条弧线从城门处抛过来,当他们看清地上的那个球到底是什么东西时,顿时愣住。
是武安侯的头颅。
“侯爷、侯爷阵亡!侯爷阵亡了!”
武安侯的死无疑让攻城士兵的士气大增,伴随轰雷般的击鼓声,进攻的态势越来越猛。
攻打南阳郡的战役持续了三天三夜,如果不是崔遗琅提前将武安侯枭首,这仗或许还会落得个拉扯的局面。当崔遗琅把武安侯的人头从城墙上扔下来时,南阳郡的士兵顿时士气大减,再加上龙岭关四面的城门陆续都被攻破,有一个小连队的将领率先选择投降,如此一来,陆陆续续有军队的将领带领手下成建制地投降。
当夕阳的光晕穿透血腥的空气时,武安侯的那面高高的鹰面旗杆轰然倒塌,姜绍看向天边那轮沸腾的红日,脸上的笑容疲倦而欣慰:一切都结束了。
联盟军顺利进入南阳郡,开始接手投降的军队,安抚当地的百姓,崔遗琅回到姜绍的麾下时,姜绍说道:“如意,有支部队的将军被俘虏侯依旧不肯投降,我想去劝降他试试,你先回房休息吧,我晚点再来找你。对了,你的伤不要紧吧?”
崔遗琅和武安侯的这一战并不轻松,姜绍目光担忧地扫过他全身,发现他上身绯红色的团衫下隐约沁出血迹,冰冷的铠甲上冒散出一股刺鼻的血腥味,连擦汗的锦帕都染上一抹淡红。
崔遗琅淡笑着摇头:“不碍事的,一点小伤而已,我回去自己处理就是,王爷您不用担心我。”
姜绍见他脸色除了有点疲倦苍白以外,看上去确实还好,便也没再过问,至于他出手搭救薛平津一事,等自己回去后再细问吧。
于是,他匆匆忙忙地转身去劝降那位很重要的将军,崔遗琅目送他远去,在小兵的带领下先回到江都王部队的府邸。
回到房间后,崔遗琅原本平静的面容终于忍不住痛苦得扭曲在一起,他脸色苍白,捂住左下方的肋骨,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他并不是一点伤痛都没有,只是看姜绍还有要事,不想让王爷替自己担心而已。
武安侯是他生平遇到的最强的对手,他差点没撑得过对方的强攻,武安侯坚硬的拳头正面击中他的身体,那个时候崔遗琅感觉自己的肋骨都再发出尖锐的呐喊,甚至恍惚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战斗时还凭借一腔斗志,强撑着没倒下,但战斗结束后,便能明显感受到身体的疼痛和虚弱,崔遗琅轻手轻脚地从门边挪到屏风前的楠木交椅上,他慢慢地坐下来,把最外面的那层盔甲先卸下来,露出里面已经被汗和血浸透的里衣。
武安侯的那把滚银枪在他的上身划过好几道很深的口子,当他把那件被血浸透的里衣扒下来时,里面的血肉已经和衣物黏在一起,扯下那层布料时,感觉就像是用力将自己的皮肉分割开一样,痛得他冷汗淋漓,嘴唇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崔遗琅是很爱干净,很讲究的人,即使已经累得几乎连手臂都抬不起来,但现在浑身又是血又是汗的,让他这样睡他无论如何都是睡不下的,甚至连坐在床榻上都会嫌弃自己身上脏。
检查完骨头没有大碍后,他沉默地坐在椅子上,上身赤裸地露在空气中,慢慢消化那股深入骨髓的疼痛,恢复体力。
鲜血汇成一小股细流,从他脊背处慢慢往下淌,一滴一滴地落在碧绿的地砖上,触目惊心。
感觉四肢稍微恢复一点力气后,他拿起小几上的一小翁烈酒,深吸一口气,直接把精纯度极高的酒液洒在自己的伤口上。
这个手法很粗鲁,但这样大范围的伤口必须得到很彻底的清洗,精纯度极高的酒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否则一但引发炎症发热,后果不堪设想。
但这种清洗伤口的办法带来的疼痛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当酒液淌过伤口时,崔遗琅感觉像是有一把烧红的匕首往自己的伤口上割,痛得他脸色都有点扭曲,清洗伤口的手都在发抖,几乎拿不稳那个小酒翁,想着事后可能会引发炎症,他还是强忍住那股灼热的剧痛,把身上的伤口全都认认真真地清洗一遍。
等到伤口不再往外渗血后,崔遗琅终于舒了口气,他慢慢地起身,麻烦院子里的一个小厮帮他打些热水过来。
因为伤口尽量不要碰水,他很不方便地给自己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里衣亵裤,坐在床榻上开始给上身的伤口上药,在他洗澡的时候,院子的小厮已经把房间重新打扫过一遍,地砖上的血水擦得一干二净,脏衣服全都抱了出去,甚至还在熏炉里点上一支沉水香。
沉水香清雅的香气中,他不由地打了个哈欠,双眼惺忪,昏昏欲睡。
“笃笃——”
听到敲门声,崔遗琅侧过脸:“谁?”
门外安静了许久,直到崔遗琅都快以为这是自己的错觉时,门外那人才小声道:“是我,薛平津,你,你的伤还好吗?”
崔遗琅闭上眼,语气疲惫道:“我没事,你有什么事吗?”
“那我能进来看看你吗?白天谢谢你救了我,我给你带了治伤的药膏,还有你喜欢吃的糖蒸酥酪,加了桂花蜜,很甜很甜哦。”
知道不让他进来的话,他今天无论如何都不会善罢甘休的,崔遗琅轻轻地叹气:“那你进来吧。”
门外探出个毛茸茸的脑袋,是薛平津。
他是洗完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才来找崔遗琅的,看得出他还精心给自己脸上抹了点胭脂水粉,掩盖住脸上青紫的痕迹,笑起来时明眸皓齿,眼波流转间,一张雌雄莫辨的脸蛋很是动人。
可惜,崔遗琅完全没注意到他那点小心思,甚至都没在那张娇艳动人的脸蛋上多看一眼,他低下头,继续给伤口上药。
薛平津也不在意他的冷淡,把手里的食盒放在小几,转身刚想说什么,视线撞上一片白如丝绸的脊背时,眼神忽然凝滞。
崔遗琅年纪不大,这一身皮子也像百合花一样洁白柔软,他从小和梅笙住在一起,梅笙喜欢在自己的院子上种上奇花异草,天长日久,那种微寒的花香仿佛渗入他的肌肤里,很难想象一个男人能拥有这样的皮肤。
但此刻那身漂亮的皮子上却布满伤痕,新的旧的,青青紫紫,破坏了这身上好的肌肤,让人难免觉得可惜,薛平津认得出他左边胸口的那道刀伤还是他哥哥留下的,而那些崭新的伤口想必是今天和武安侯打仗时留下的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伤口,薛平津心里有点酸,他情不自禁地走上前,坐在崔遗琅的身边,眼神很复杂。
闻到薛平津身上浓郁的脂粉味,崔遗琅皱眉:“你别靠我那么近,我闻不惯你身上的脂粉味。”
薛平津眼神幽怨:“我可是特意为你抹上了胭脂水粉,这样好的颜色,你居然连看都不看上一眼,早知道你是根木头,我却何必废那么多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