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匣[刑侦](165)
当时,他最不缺的就是钱和时间。卫梁没钱时,他就把现金装在快递盒子里,丢在卫家门口。
换个正常的人,干不出这种事,换个正常人,也早就报警了。
但他和卫梁都没那么正常,钱他敢扔,卫梁敢捡。来历不明的钱财,卫梁花起来更加大手大脚,直到终于胡作非为出了大事,在夜场后街捅死了另一个地痞。
“喻戈”第一反应是,他向卫之勇报恩的时候终于到了。
当年监控还不像现在这样随处都有,整个后街,就只有街口有一个摄像头,远远拍不到卫梁捅人的现场。而这两人是因为纠纷离开酒吧,找个地方私斗,所以也没有目击者。
卫梁虽然是个混混,小错不断,但杀人这种事还是让他慌了神。“喻戈”走过去,他挥舞着刀,虚张声势要连“喻戈”一起灭口。
但“喻戈”轻易反剪他的双手,沾满鲜血的刀哐当掉在地上。
“你马上离开,杀人的是我,坐牢的,被判死刑的也是我。记住了!”
卫梁惊恐不已,“你是谁?你要帮我吗?你凭什么帮我?”
“喻戈”看着他那张沾满血和眼泪的脸,心里涌起鄙夷和厌恶,十多年没见过的卫之勇早就被记忆美化成了神,神的孩子却是个懦弱愚蠢的废物。
“喻戈”作呕,但仍继续说道:“你门口的钱是哪来的?”
卫梁惊骇,“你,你怎么知道?是你?”
“喻戈”不想跟他废话了,“所以,你信不信得过我?”
卫梁跪在地上,“谢谢!谢谢!”
丧家之犬仓皇逃离后,“喻戈”开始处理现场,让自己成为凶手,踩着血,缓缓走到巷口的摄像头下。
天亮后,尸体被发现,警察迅速找到“喻戈”,并在“喻戈”的住处搜出凶器。
“喻戈”坐在审讯室,承认杀人。物证、口供充足,他成了板上钉钉的凶手,他的计划却被正在丰市查另一起案子的特别行动队干扰。
年轻的队长萧遇安只是听说市局有一桩认罪非常干脆的命案,便一时兴起,想看看犯罪的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一看,就找出调查记录中不合逻辑的蛛丝马迹。
“喻戈”再怎么聪明,那时也才十八岁,瞒不过剑走偏锋的精英。
“你这现场收拾得不错。”萧遇安微笑看着“喻戈”,“你完全有能力不把自己搭进去。痕迹全部清除,没有人证物证,警方很难给卫梁定罪。”
“喻戈”说:“那黄齐(死者)就白死了吗?”
萧遇安挑眉,似乎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喻戈”认真道:“我不想抹除杀人罪行。有人死了,就应该有人付出代价。”
这小年轻对生命的理解居然这么深刻,萧遇安饶有兴致,“那为什么付出代价的人是你?你并没有犯错。”
“他没有父亲。”“喻戈”忽然说。
萧遇安不解:“和你有什么关系?”
“喻戈”本想胡诌,说卫梁的父亲是一名警察,如果没有警察,自己就不会被家人找到,所以对所有警察心怀感激。
但想到往事,积蓄着的愤怒、害怕,在萧遇安的注视下全都爆发了出来,他嚎啕大哭,说自己的命是卫之勇捡回来的,报答不了卫之勇,至少要保护卫之勇的孩子。
萧遇安沉默片刻,“你才十八岁,为什么要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葬送自己一辈子?”
他用头撞击桌子,不断说:“我没有别的办法!我想报恩!”
萧遇安说:“我理解你。”
他愣住了,除了卫之勇,又一个警察对他说——我理解你。
“你想回家吗?”萧遇安问。
他用力摇头。
“那你想成为卫之勇那样的人吗?”萧遇安又道:“你很有才华,如果你的才华不能用在正道上,那必将被犯罪所利用。”
他泪眼婆娑,无法答话。
萧遇安向他伸出橄榄枝,“有没有兴趣,为我工作?”
堕落比艰难地活着容易得多,但总是有人将他从黑暗里拉扯出来,将他推到光明之下。
起初,他只能作为特别行动队的边缘人,没有任何职位,像个幽灵。后来,他立下功勋,萧遇安和特别行动队当时的领导为他背书,他按照自己的意愿,脱离喻家,改名凌猎,参加正规特训,二十一岁时,正式成为特别行动队一员。
季沉蛟听到中途就觉得萧遇安这名字熟悉,终于想起,冬邺市去年空降的刑侦局副局长不就是萧遇安?
是萧遇安将凌猎从一个行走在犯罪边缘的少年引向正途。他无意去探究萧遇安为什么会从特别行动队调任到地方市局,但这事的结果,似乎对凌猎造成巨大冲击。以至于——
忽然,身旁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季沉蛟回神之时,凌猎已经靠过来,像是受到伤害的猫,温顺地蜷缩在他怀里。
“凌……”这一刻,他竟是有些手足无措。
凌猎趴着就不动了,还不让他动,霸道地划着地盘。他只得将手放在凌猎背上。
“从来没有谁真正属于我,每当我以为谁属于我,他们都会丢下我。”凌猎低喃着,像是呓语,“小季……”
季沉蛟下意识说:“我在。”
凌猎抬起头,泛红的眼睛有着圆钝的眼角,看他的眼神像猫看着心爱的玩具。
“我只是想,某一时刻陪伴我的人能永远陪伴我。”
也许是被那双眼睛蛊惑了,季沉蛟缓声说:“我陪着你。”
凌猎摇摇头,“只是这一刻……”
“不。”季沉蛟打断,托着凌猎的后脑,“你想多久,我就给你多久。”
第二案:亲疏——终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更新的那一章出现了个人名BUG,卫之勇的儿子起初我起名叫卫斌,后来写着写着觉得卫妪欷梁更合适,改了后面没改前面,造成出现在13和23章的是卫斌,现已修改。那两章也有柏岭雪、喻家的一些线索,大家可以回头看看。
下个案子转场丰市了哈。
第3卷 第三案:白事
第87章 白事(01)
丰市。
夏天天亮得早, 在医院门口做小本餐饮生意的老沈半夜四点来钟就起来了,把早餐要用的面发着, 交待徒弟把粥熬上, 自己骑着三轮车,去两站路以外的批发市场把今天需要的肉和菜拉回来。
不到六点,第一波客人已经到了。
三院是丰市最好的医院之一, 一号难求,尤其是那住院部, 住进来的几乎都是得了要命的病。在这种医院外面卖饭, 那是稳稳不用操心客流, 味道再差, 都有愁眉不展的人来草草解决三餐。
老沈这家餐馆开了快有八年了, 起初只是一个挂俩液化罐的游摊,支一口大锅, 炒的饭香得对面街道都闻得见。一份炒饭从十块到十六块不等,每份都单独炒, 卖的完全是辛苦钱。
后来老沈有了点积蓄, 盘下这间铺子, 请来徒弟,从黑忙到黑。
铺子里空间不够,城管体谅小贩和病人家属们, 允许在三餐时间在店外支小桌,搞好公共区域的卫生就行。六点多,老沈的铺子外已经摆了七八张桌子。
人们沉默又匆忙地就着粥、豆浆吃包子, 很多都是在病房陪护了一宿的人, 面色糟糕, 吃完还要打包一两份, 赶着回到病房。有的魂不守舍,撞着桌椅,或是少给几块钱。老沈在这儿做生意多年,见惯了人生疾苦,从来不跟这些家属们计较。
“老沈,来一屉鲜肉,一碗红薯粥,俩煎蛋!”一道干瘪的声音在人群中炸响,门口吃饭的客人们有的朝声音的来处看去。
这语气一听就不是病人家属,他们大多没这么有活力。老沈刚进完货回来,正在里间洗脸擦汗,闻声出来,“老牟,请坐。”
“哟,这还没吃早饭吧?要不一起?我请!”老牟不客气地自己拿了两屉包子,“你喝啥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