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千千岁(41)
实在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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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柳用了很短的时间去回忆过往的一切,公子贴在他面上的手和放才老爷给他的茶壶一样,是带着暖意的,大抵因为十六岁之前是吃不饱穿不暖的,所以这暖意又是让他贪恋的。
他不免开始想,倘使见到公子的第一面,他能笑得更真切些,会不会这温热来得不会这么晚。
但太迟了,人生没有倘若,他明白的。
“公子,小柳其实……其实做得不好。”他说。
“你做得很好了。”却是公子和老爷两人一同回答的、掷地有声。
莫名,他开始回想十六岁之前那些孤寂而又漫长的岁月,回想那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日子,回想一次又一次的辱骂与拳脚相加。
最后回到了此刻,眼前。
他笑了一下,却实实在在想哭。
不想死,真的不想死,小柳这个时候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一同从南风馆破窗而出却发现自己还活着的那一霎那。
人间多美好啊。
但也不是次次都能死里逃生的,而且这一次比那一次值得。
小柳深深地、用力地再看了公子和老爷一眼,再看了这个人世间一眼,用尽最后的气力刻在了骨髓里。
因为他要带着去到下辈子,因为他要再来这人间一趟。
他又说出了最后的一句话。
“老爷和公子,都是很好的人。”他说。
第35章 【叁拾伍】南疆巫术
小柳的尸身被烧成了灰,装到了一个瓷罐子里。
那瓷罐子和子卯给李重华装药膏的小罐儿成色如出一辙,上头画着棵有些粗糙的柳树,用淡绿色的锦布裹着盖儿。
李浔说,他在江南遇见的小柳,理应让他回到江南去。家乡的父兄对不起他,但故土终究养育了他。京都是个是非之地,是人是鬼都不适合留在这里。
李重华一想也确实,京都是一座繁荣的巨城,全天底下最有权势的人就在这里,但说到底谁都不属于这里,来来往往都只是过客而已。
然后李浔又说,等来年清明,就带小柳回去。
他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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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慌慌张张发生了很多让人始料未及的事情,致使众人都忘了遥梦的存在。
遥梦本就是个不爱说话的性子,常常闷声做吩咐下去的事,未曾有过怨言,事情也做得都很好。
但李重华已经不相信这种很好了,便由着李浔派人将遥梦拘禁了起来。遥梦像是被吓傻了似的,被关押起来也没有什么反抗,李浔的人问什么便答什么,较之从前多了几分木讷。
顺着当初卖他们的人牙子这个线往下搜寻了几天,发现其实雁音和遥梦的身份都并非凭空捏造,村子确实有那么个村子,名也确实叫那么个名。
从遥梦嘴里说出来的那些话和在当地问的并无二致。
只是雁音的那边便咀嚼出了些从前未在意的东西。
人牙子说雁音进掌印府之前其实被带进过其他的宅子,不过用了几天就退了回来,那边说是雁音的性子跳脱又瘦弱,想选个沉稳健壮些的。
这原本也没有什么,这么些年这样的事情遇见过不少,人是完完整整的也赔了不少的钱财,此事也就算是和和美美地解决了,故而当时掌印府要人时,人牙子也没有刻意将这个提出来。
也因着这事还算稀疏平常,所以第一次调查到这里的时候没有人过度在意。但当他们再往外扩着查的时候,就发现了其中的一些端倪。
事确实不是大事,但和这事相关的人却不是简单的人。
那个将雁音退回来的府邸,原来竟是戚永贞的一个私宅外院,外院里住的是他的一个不受宠的小妾和庶女,早些年和当家主母发生点矛盾,被驱逐到了那里,这些年也没有太多交流。
于是自然而然地被忽略了。
放在从前确实不值一提,眼下出了这样的事情却不得不在意了。
“你可还记得那日我将剑刺入时,雁音的模样?”李浔手里拿着棉布反复擦拭着自己的剑。
“嗯,记得。”
自那日的事情发生到现在已过去了五六日,每次李重华来到李浔的房中,就只见得对方做这一件事情了,尽管上面的污秽已不再。
是个喜净的人,他想。
擦拭了一会儿,大抵是对自己的努力还算满意,李浔放下了布,从床头的矮柜中拿出了那本《密诡簿》,对他说:“我说那是人皮傀儡,这里头有记,不知这你还记得不记得?”
“嗯,这也是记得的。”李重华下意识伸出了手,李浔便那么递给了他。
他多看了对方一眼,接过之后凭着记忆翻到了关于人皮傀儡的那一页。
【大州之南曰南州。其南有洲曰南疆,临于南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巫术焉,练活人于巨瓮,剜其骨、卸其筋、放其血……毛用苏合香、丁香、荼芜香为料……悬皮于午时曝晒七日……又阵法祭出……其名曰人皮傀儡。其状如人,能语、能行……终与常人有异。】
每见一次都能教他毛骨悚然,人心竟可怖至此。
不过当日雁音身上的异动,确实与其中记载的并无太大差别,但也仅限当日。
他吐出了一口气,问:“所以你是认为,雁……那个人皮傀儡是在戚永贞的私宅当中做的?”
“不,或许不仅仅只是那一个。”李浔轻晃了一下自己头。“更甚那是一个制造人皮傀儡的工坊。”
确实不无这样的可能,毕竟更匪夷所思的事情他们都已见过了,但现在他更关心另一件事情。“这且另说。”
“你且细看,虽说那日的异动是一致的,但他之前的行径却并不像一个无意识的傀儡娃娃,反倒是……”李重华眨了眨眼,“反倒是聪明异常。”
“难不成就那几日被换成了这个人皮傀儡?”
怎料李浔与他想的却是不同。“许是有什么蛊虫或是秘法在其中控制。”
“从何说起?”都是猜想,但相较而言,李浔的要显得更诡谲一些。
“你说那日他躲开了我的暗卫给你送了火腿饼?”
“是有此事不错。”
李浔勾了一下嘴角,多少有些讥讽的意味在其中。“且不说藏在暗处的暗卫,就是那些门外院儿里的守卫,也是常人难以躲掉的。”
“上次小梅一事之后,我又放了一个暗卫在你身边,他能捕活人的气息,无一失误。守卫会交班,但暗卫不会,那个东西能躲掉,除非……”
除非他根本就不是人,不会吐息。
李重华在心中补完李浔没有说完的后半句,又陷入了沉思中。
如此一来的话,李浔方才那个看似不太符合现实的猜想才是最符合逻辑的,看来这个幕后之人掌握的秘术,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多,也比他想象中的要更难缠。
“南疆之人避世多年,南疆巫术也许久未现世,终究不是你我可以解决得了的。”说到这里,李浔握着手中的剑挽了一个剑花,剑芒在开合之间忽闪,绯红的衣袍掀动之时宛若滚动的血。“但那人想要玩这些,就找个人陪他们玩罢。”
而后李重华见得李浔起身,将利剑推入床头悬挂的刀鞘之中,恍惚之间,他听见了从久远处传来的剑鸣。
于是李重华自然而然地想起了与之相关的另一事,“鸳鸯蛊虫,掌印以为真假?”
问出这个问题之后,他明显地感受到李浔的呼吸有那么一霎的凝滞,但又不知因为何。但又很快就想通了,毕竟蛊虫一下,那两人生死都绑在了一起,日后不免更要对他李重华的性命上心。
怕是一日不解决这个蛊虫,即使李浔大业已成,也不能取他性命。
如鲠在喉,确实应当苦恼。
“或真或假。”李浔说,“大抵是真。”
不管这蛊虫对李浔如何,对他李重华而言终归是利大于弊,暂时留着也未尝不可,于是试探地问:“掌印有能人能看出这蛊虫,或许那人有解决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