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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族之我被伴侣逼成战神(180)

作者:小土豆咸饭 时间:2023-11-16 12:15 标签:爽文 虫族 轻松 相爱相杀 边缘恋歌

  他因此被叫家长,每次都是哥哥们过来把他提回去,和人道歉再道歉,私下达成和解,才没有留下案底。
  “不要让雄父知道这件事情。”哥哥们总是说,“他身体本来就不好。”
  恭俭良知道。
  他把自己的手脚绑起来,把所有不正常的东西藏起来,难过到无法遏制,他甚至想象不出自己压抑天性后的生活,只能掏出通讯一遍又一遍刷新禅元与自己的聊天记录,一遍又一遍阅读那些变态的发言。
  世界上,还是有和我一样不正常的人。
  恭俭良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他发疯地跑来找禅元,发疯地想要杀掉禅元,又在心底很小很小的位置不希望禅元一口气死掉。
  会很无趣。
  很难过吧。
  “你要说什么。”禅元冷眼看着恭俭良,用手压住小扑棱的脑袋,道:“我怎么知道你不会某天心血来潮杀掉扑棱。”
  “我……”恭俭良张开嘴,别开眼。
  他怀疑药效还没有完全褪去,手指和口腔发麻得厉害。
  禅元已经找出干净的杯子,在厨房里烧水。他一边抱着小扑棱,手轻拍着幼崽的背,一边料理家务,收拾残局。无论是抱孩子的姿势,还是泡奶粉时的娴熟程度,都不是一次两次能练出来的。
  和恭俭良不一样,禅元是雌虫。
  他从小就开始学习家务、学会控制自己、学会变得普通,也学会在其他地方释放自己不正常的欲望。
  “别我了。”禅元道:“恭俭良。温格尔阁下应该不舍得打你。但我不同。”
  奶粉在杯子里泡开,甜甜的香味飘上来,小扑棱忍不住吞咽口水,抱住雌父的脖子,期盼地看看雄父,“雄雄。”
  他听不懂大人说什么内容,只觉得气氛很古怪,雌雌和雄雄都不开心。
  “吃nainai。”小扑棱可怜兮兮地说道:“雄雄吃。雌雌吃。”
  禅元无奈地拍拍他的小屁股,将滚烫的冲泡奶放在一边凉一会儿。他再度回首,看向自己美貌却无法无天的雄主,下了最后通牒,“现在只有两条路。不管你选择哪一条。小扑棱都由我负责,我根本不相信你拥有独自养育他的能力。”
  恭俭良大喊道:“我有。”
  他无措起来,两只眼睛却疯狂寻找什么。他向着床头跑去,将那个摔在地上的保温烧水壶高高举起,用力摔在地上,“我有、我有能力养他——禅元。我有。”
  禅元护住扑棱的脑袋,遮住幼崽的眼睛和耳朵,后退到门口。
  恭俭良的手在碎片中摸索,那些锋利的边缘划破他的手,鲜血涓涓流淌出来,却根本无法满足雄虫。
  他挑中最锋利的一块,对准自己的大拇指狠狠刀下去,从指腹最中间划开一指节的伤口。
  “我可以养大他。我可以,所有幼崽都是这样喂大的……”恭俭良举起自己流血的手指,他看向禅元企图在这个残忍的雌虫脸上看到一丝动容。
  没有。
  恭俭良微微张着嘴,他喊道:“扑棱。让扑棱尝一口,扑棱会喜欢的。”
  禅元皱起眉,“恭俭良。你又疯了。”
  “我没有。”恭俭良竭力向前伸出自己流血的大拇指,鲜血一滴一滴流淌到地板上,他跌跌撞撞向前走,“你难道不是这样长大的吗?雄父说,喝雄父的血是很正常的事情,是……”
  恭俭良,不再往下说。
  他想为什么药效会这么猛烈,为什么断断续续僵化他的手脚,他局促地低下头,牙关咬住唇。
  “雄父……不会骗我的。”恭俭良低声说道:“禅元。禅元。禅元!”
  恭俭良一声比一声惊慌无措,禅元的表情让他感觉到可怕,让他意识到在脑海中和那个雌虫相关的一切中,不多的温情也是一种谎言。他迫切想要证明点什么——证明自己才是对的。
  “恭俭良。”禅元面无表情道:“你又在发什么疯。”
  作者有话说:
  小扑棱:扑棱的!!奶!!!奶瓶!雄雄呜呜呜!雌雌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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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我没有发疯!”
  恭俭良总喜欢用手抓住自己的脸,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遮住脸成为一种标志性的逃避方式。只要他看不见,别人也看不见, 这种狼狈而无意义的挣扎就会变得有意义。
  指腹上的血摩擦在脸上。禅元快速走出门将扑棱放在提姆门口, 并帮幼崽按下了门铃。
  他折返回去, 一把横抱住追出来的恭俭良, 拦着雄虫的腰,将他推回去。
  “扑棱。”恭俭良歇斯底里地叫起来, 他的声音变得尖锐。但在门锁死之后, 只有禅元听到这无助而惶恐的呼喊。
  “我没有发疯……扑棱, 禅元。禅元, 我能养大他。”恭俭良再次扑上来, 在面对雌虫的阻拦,他下意识抬起手给了对方一巴掌。双方扭打在一起,共同撞在门上。
  提姆才打开门,听见这骇人的声音, 兜住眼巴巴站在门口的幼崽,把人带回自己房间。
  “禅元——啊啊。”从门上传来指甲摩擦的声音, 禅元侧开身体,一时间没注意脚下功夫,被恭俭良绊倒,跌倒在地上。他探出手,从穿戴整齐的衣服中掏出一把折刀,“恭俭良。”
  雄虫停下来。
  他癫狂的表情因为这把刀而停止, 似乎在一瞬间所有的情绪都冷静下来。
  禅元道:“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知道什么是雄父该有的样子吗?”
  “我知道。”恭俭良急于证明自己, “我当然知道。”
  他伸出手指, 漂亮的脸蛋因为紧张绷住, 在发现无法证明“幼崽吃血”这一事实后。恭俭良将指腹放进自己的嘴中,认真地吮吸着,眼睛却向上看着禅元,“就像这样。我小时候就是这样。”
  雄父割破自己的指腹,凑到他的嘴边。在那间令人感觉到恐惧不安的屋子里,恭俭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雌虫好像一夜之间全部消失,总感觉那个要扑杀自己的所谓雌父会再回来。
  在狭窄的屋子和日渐脏污的床铺中,他唯一的依赖就是雄父的手指。
  他用柔软的牙床咬住那道伤疤,口水啧啧吃着,带着铁锈和甘美的血液流淌进咽喉。无数个噩梦醒时,雄父就虚弱地躺在身边,用毫无责怪地温柔的口吻喊他,“小兰花。”
  “小兰花饿了吗?”
  “雄父给你讲故事吧。”
  “不要怕哦,雄父在这里。雄父还有哥哥们会一直陪着小兰花。”
  “雄父的小兰花,真乖。”雄父抱着他,用温凉的面颊亲吻他,轻声道:“今天也有好好吃饭呢。”
  那时候,恭俭良很小。比扑棱如今还要小一点。他记忆中很多事情已经模糊,却总有一些印象深刻的事情烙印下来,成为一种古怪罕见的本能。
  他打心底觉得,所有幼崽都会吃血。
  不骗人。
  温格尔阁下。不对,应该说夜明珠家很富足吧。禅元心想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困境才会让一个雄虫割肉喂血?他在无数凶杀片中寻找一个参考答案,最后只能得出一种与正向且残忍的事实:
  当时的恭俭良生活在一个缺少食物的环节中。
  问题由此继续产生,禅元第一个否定“恭俭良撒谎”的假设。他清楚雄虫会伪装成正常人,会朝令夕改,会想一出是一出,但让他用他最爱的雄父撒谎,促使他在一场谎言中失去扑棱的抚养权——
  毫无利益和道理的事情,疯子都不会去做。
  那么就剩下一个禅元觉得最贴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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