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龙(125)
卫戈:“公主住在城中新月居,派了专人护卫。”
林晗点点头。新月居是永熙公主出嫁前修建的别馆,永熙公主和亲后,那地方空置了几十年,终于等到下一位居客。
馆驿早就准备好了居室。林晗走进屋子,屋里燃着蜡烛,两个仆婢正搬来食案摆饭。房间屏风后烟雾缭绕,想是备好了洗澡水。
他在外许久,逐渐习惯亲力亲为,便把人都屏退。案上荤食烹煮简单,大块的肉,滋味淡薄,热气腾腾。林晗坐下吃了两口,热得满头大汗,想着颠簸一路,先前又欢爱几回,身上难免黏糊糊的,就起身关门,先去沐浴。
洗到一半,他隐约听见房门被人打开,卫戈叫他两声。林晗没应,他便在烛火下站了会,转身走了。
林晗收拾齐整,换了身干净的薄衫,浑身被水汽蒸得温暖无力。他这会腹中饥饿,回到案前用饭,低头一瞧,漆木桌案上空空荡荡,哪还有饭食的影子,全被卫戈拿走了。林晗无奈,出门找人,迎面碰上两个燕云军,还没等他开口询问,两个将士便笑呵呵地和他打招呼。
“公子在找世子?”
林晗问:“他人呢?”
其中一个军士俯首拜道:“世子出门去了,已走了有一会。”
林晗怔怔地转身,朝房门迈出两步,又转头道:“那饭呢?”
两个将士面面相觑,迷瞪瞪的。林晗一撩袍摆,便打算外出看看,顺道买些吃食。燕云军却不放他走,非让他回屋等着卫戈回来。
林晗饥肠辘辘,靠在卧榻上翻书。馆驿书柜里摆了本《灵素咏真集》,不知是哪位文人所撰,记述了崇庆年间到显历年间百余首诗歌。其中有首他瞧来眼熟,仔细一读,果然是出自裴信之手。
那时裴信还没做官,奉诏侍宴芙蓉池,在宫宴上当着诸多王公大臣,挥毫写成一篇千字长赋。皇帝阅后赞赏至极,再出五个考题,要他写诗。
前四个题目裴信援笔立就,唯独最后一题,他思索了很久,最终踟蹰地落笔。
那题名为“国士”,孝哀皇帝看后颇为不解,便问裴信:“诗中并无典故,爱卿写的是哪朝国士?”
裴信不卑不亢地答:“臣写的是我朝中人。此人正在芙蓉池畔与陛下答问。”
皇帝抚掌大笑,对着一旁的燕国公道:“你这个小儿子可了不得。将来必是人中龙凤。”
皇帝高兴,众人纷纷喝彩。热闹的宴席上,唯独裴信神色平静,沉稳到了麻木的地步。
林晗幼时就读过裴信写的诗文,其中有一句至今记忆犹新。
临云摘北斗,万里策长风。
翩翩少年,胸怀凌云壮志,手握星辰为鞭,驱驰长风作驾,踏破万里江山。
无论他是何出身,如此豪迈的气度,怎能不引人倾慕。
林晗默默地想,怎能不引人倾慕。
他陡然一阵烦乱,攥紧书册,起身塞进柜中。门扉吱呀一动,室内响起轻健的脚步。他探头一看,卫戈捧着食盒回来,垂着眼睛,心事重重的。
林晗一见他,胸中块垒便烟消云散,只觉得饿,忙道:“快,给我口吃的。”
他夺过食盒,把一只只髹漆小碗碟摆开,里头装的都是精致饭食。热腾腾的透花糍,里层用红豆沙填成式样各异的花,外层糯米晶莹软绵。一碗莼菜鲈鱼羹,色如白雪,香味扑鼻。最后配上菰米饭,馋得林晗急不可耐。
林晗夹了口饭,喂进嘴里是甜的,原来淋了蔗浆。卫戈看着他吃饭,眉间阴云一扫而空,从食盒底部取出些冰,端出一碗酥山。
林晗盯着冰碗里丝丝寒气,疑道:“哪来的?”
“冰井。”
他说的冰井是宛康都护府在城中建的冰井台。自然,普通人家没条件贮冰。
林晗握着筷子,失笑道:“难不成你到都护府弄来的好饭?”
“时间仓促,上酒楼买的,知道你嗜甜。”
卫戈指了指酥山:“这个是我做的。回来的路上,见你热得打蔫。过会儿再吃,免得伤胃。”
林晗喜滋滋地动着碗筷,暗自数着日子。
“再过一段日子,就能吃樱桃毕罗了。”
“给你买。”卫戈道,“吃我做的也成。”
林晗拿起勺子喂他吃鱼羹。卫戈迟疑一瞬,张嘴咽下。两人并排坐着,林晗吃饭,他便看书,许久才翻动一页。
林晗瞅了他半晌,叹道:“心不在焉的,谁把你魂勾走了不成?”
卫戈合上书本,皱眉道:“回来时顺带拿了信。不出意外,两天后达戎使者就到宛康了。”
“也好。把平都交给达戎人,你就能扔掉这块烫手山芋了。”
卫戈摇摇头:“这姻缘结不成。新月居传了信,我离开这些时日,公主整日以泪洗面,不肯梳妆,人消瘦了许多。再这样下去,只怕会生病。”
林晗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朝廷让平都去和亲,本就是件匪夷所思的事。
他拈起一块点心便往卫戈嘴里塞,笑道:“我听说那帮老头子为和亲的事吵得不可开交,两派各执一词。你叔父怎么看?”
卫戈嚼着糕点,良久才叹了声:“他没表态。”
林晗放下筷子:“我明天去新月居,帮你劝劝公主。”
第134章 临渊羡鱼
卫戈看着他,恬然淡笑。
“明日和亲兵南下,到肃州去。”
林晗一怔:“谁?”
“你。”
“我不去。”
“含宁,”卫戈放软了声劝他,眉间结愁,“边疆乱糟糟的,要是你有个好歹,我——”
林晗道:“好不容易找到你的,你却让我走。你知不知道我走了多久的路,只差一点,你我就阴阳两隔了。”
卫戈顿时心软,自觉方才的话过分了,只顾着自己为林晗好,没考虑他的感受。林晗半嗔半怨地瞧着他,碗里的饭越吃越寡淡,偏过头生闷气。
卫戈拿着碗勺,站起身来。林晗瞧着他的一举一动,眼底水溶溶的,抬头问:“你干嘛?又抢我的饭。”
卫戈摇摇头,一声不吭地用勺子舀鱼羹,喂到他嘴边。林晗默默吃了两口,越看越觉得滑稽,忍不住笑出声,伸手夺了勺子。
他知道卫戈的心意,是怕他生气,想出这么个招来讨好他。
“罢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卫戈放下碗,紧挨着他坐下,盯着他脸上的伤看了许久,沉声道:“你受苦了。”
林晗一哂,喝完了鱼羹。这点苦算什么,他这辈子从生下来就不安生,几次三番陷入绝境,如今照样活得好好的。他这样的人,命中带煞,苍天神灵皆不护佑,可每每沦落险境,都有人仗义相助,助他绝处逢生。
林晗想得很清楚,若他这辈子再没有登堂入室的机会,余生尽力护住他爱的、对他好的人们,便圆满了。人活一世,或许不必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功业,而是要体悟珍惜红尘里万万千的因缘际会。
吃完鱼羹,已经饱了八分,林晗爱甜,心念着那碗酥山,迫不及待地尝。卫戈坐在他身旁,衣袖间有股淡淡的檀香,发梢带着湿气,萦绕着清爽的皂角味。他一边品尝酥山,一边偏头瞧他,只觉他在灯下坐着,周身笼着朦胧的烛光,更加赏心悦目,叫人挪不开眼。
卫戈盯着他笑:“好看吗?”
“好看,”林晗道,“比杨贵妃还好看。”
卫戈被他比作女子,如今也不生气了,柔声道:“你见过杨妃?”
“没见过,可我就是知道,”林晗笑吟吟地瞅着他,眉目传情,继而低声道,“‘名花倾国两相欢’。”
卫戈也不管他正在尝酥山了,长臂一舒,把林晗捞进怀中抱起来,阔步朝床榻前走。
林晗搂着他的脖子,顺从地躺在锦褥间。
两人鼻尖相抵,温热的呼吸交融。四目相对,卫戈哑声接口:“陛下才是狐狸变的,否则怎会勾得人朝思暮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