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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魔成圣 上(427)

作者:慕沉歌 时间:2025-01-02 10:53 标签:仙侠修真 强强 年下 师徒

  他带出来的是精锐,虽然很强,但是与这漫山遍野的敌人相比,人数还是太少。
  而为了保持阵型,他不能分散兵力,只有将全部的力量凝聚到一块,然后打穿一个点,才有可能救出被困的殷无极。
  从黑夜打到白日,再度迎来黄昏。
  萧珩觉得自己挥枪的动作都快机械了,但这一股又一股的攻势就未曾停过,显然是进入了消耗战。
  “这他娘的,到底是带来了多少人?”萧珩整个人都暴躁了,“六头老魔,还整这么多魔修,就为了杀一名资历轻轻的渡劫期,贱不贱,青君这个死变态,他娘的!”
  他嘴上骂得越狠,眼睛却越冷酷犀利,那是属于狼王的眼神。
  一日一夜的鏖战,萧珩终于登至半山。
  “哈哈哈,这还是我们第一次为了救人而出动。”有人咧嘴笑道,“他娘的,杀了这群兔崽子,然后把城主带回来——救渡劫大魔的命,这不得狠狠敲城主一顿酒喝啊?”
  南征北战的狼王军,自成建制起,第一次不为了利益而战,也不是因为对萧珩盲目的忠诚。
  救还是不救,萧珩给了他们选择,是他们自己站出来的。
  再冷酷的战争机器,毕竟也不是真的机器。
  他们若是看不透北渊洲的未来、城主的重要性与将军视死如归的决意,今日就不会来九重山下。
  “往前走,别回头!”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将军,祝您得偿夙愿——”
  有的人倒下了,成为遥遥天阶之上的又一抹暗红血色。
  有的人与敌人紧紧抱在一处,让同袍的枪贯穿他的胸膛。
  有的人死时还紧紧握着刀,保持着跪在台阶上的姿态,昂首怒目,看向逆着光的将军方向,好似在遥祝他战无不胜。
  “狼王军战无不胜!”他们全力嘶吼着,杀声刺破九重山的天幕。
  萧珩没有回头,掌兵者不可心慈,亦不可用情太深。他的一切决断,必须要为了胜利,才不会辜负已经流尽血的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啊……”薄暮之中,将军的琥珀色的眼睛逐渐被血雾模糊,不知沾染脸庞的,是泪还是血。
  以少胜多的战争,他打过无数回,但那都是靠战术,却从未这样硬生生地破开一道防线,用命去换命。
  但是再惨烈,这一仗也得打。
  他逆行九重山,便是立誓杀出一条血路,把殷无极活着带回启明城。倘若此时退却,他还说什么厉兵秣马平天下,不如滚回山里种树得了。
  操,又被主君传染了咬文嚼字的毛病,得朝他要酒喝。
  看向面前一左一右,如同门神般站着的大魔,半身暗红的萧珩啐去一口血沫,枪尖的血滴答滴答往下流,却是冷冷地笑了。
  “怎么,缩头乌龟青君觉得人海战术拦不住老子,终于派大魔来了?”
  年长的将军露出桀骜不驯的笑,微微曲膝俯身,摆出了一个执枪对准前方的进攻姿势,身上的罡气冲天,近乎骄狂。
  狼咬紧了猎物,定要撕裂谁,饮尽谁的喉头血,才肯罢休。
  “把老子的主君,还回来!”
  枪尖反射天光,萧珩站在断肢与残躯之间,高大的身躯仿佛沐浴着血红的暮色,周围是震耳欲聋的杀声,让他一时间有些耳鸣。
  他甚至并无自己正在一挑二的危机感,长年累月的杀戮,让他早已有了最机警的嗅觉。
  枪,是最狂放的打法,他的脑袋却是如浸在冰水里一样冷静,分析着风不度与鸿渐二人的战法。
  同为大乘后期,风不度是刀客,而鸿渐则是身法轻灵,法术见长。
  同等级的大魔之间,因为互相都能造成致命伤,决定胜负的很可能只是微不足道的一招。
  厮杀,厮杀!他的枪要饮血。
  似乎因为杀意逼近极限,萧珩的眼睛逐渐变成野兽的竖瞳,此时的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他与两名对手,浑身的魔气浓缩到了极致,让他周身的罡风激烈到触者即死的程度。
  面对长刀的锋利攻势,萧珩虽执长兵,却枪走游龙,仿佛一生的乐趣便是猎取天骄。
  无论刀客对自己的刀法有多自傲,红缨似燃枫,总是幽灵一般如影随形。
  “狼王萧珩也不过如此吗?”
  “哈哈哈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叛将逃兵会打什么仗,不过是夹着尾巴逃跑的丧家犬,怎么,现在做了仙门叛徒的狗吗?他给了你什么骨头,钱?女人?难不成是……”
  萧珩没有搭理那些挑衅,在真正的战斗时,他反而会一句话也不说。
  抵挡刀客宛如暴风疾雨的刀法,他连退数十步的距离,避其锋芒,哪怕周围倒下的是他的士兵,他也沉着一口气,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目标,好似有耐心的猎手,正在等待时机。
  鸿渐身法如风,总是像一抹神出鬼没的幽影,配合着刀客释放术法,如割草一般收割着魔兵的生命。
  但有时,追上风只是一刺的事情。
  当枪中的杀意燃起,将掠过他上方的大魔挑落时,鸿渐甚至还未曾意识到自己的坠落。
  那锋利到可破万物的枪尖吻过咽喉时,绽开的是最美的花,也宛如死亡的回音,直到他脖颈一冷,感觉到头颅已经不在脖颈上,自己的视线翻滚过数圈,沿着台阶一路滚下山。
  继而,无头的尸体轰然倒下。
  一切,只是因为一个冷不防的回马枪!
  面对着刀客堪称惊恐的神色,萧珩低着头,再度啐了一口血,然后望向黑云,好似天地也垂暮。
  这一枪够费神的。
  萧珩握着枪杆的手有点颤,显然是高强度的战斗让他有些吃不消了,但他如果不杀那烦人的鸟,这风不度也杀不掉。
  哪怕不回头,他依旧知道,他的兵正在不停地倒下。
  真的要到极限了吗?难道,他们只能走到半山腰为止?
  ……不行,得再杀一个大魔才够赚。
  “疯子。”风不度见他的神情越来越疯,宛如死死咬住他的狼,一副要拉他赔命的样子,于是他道,“狼王萧珩,你至于吗?你可是百战之身,何故要上沉船,我可没听说过,你有忠心这种玩意……”
  “至于,很至于。”萧珩咧嘴一笑,孤戾而傲慢,微微扬起头,下颌上泛着浅青色的胡茬,“虽然吧,我那主君,天真了点,理想化了点,有时候还和个没长大的奶娃娃一样,娇气的不行,教人恨铁不成钢的……”
  “但我生死危亡的时候,我潦倒他乡的时候……”他记忆里仍然是那年边塞的漫天黄沙,萧珩眯起眼,叹息一声道,“我就这么一个故人,不寻常,不寻常啊。”
  “人道是,士为知己者死。老子没觉得自己是什么‘士’,也从没有我这么混不吝的‘士’。是,我没有信誉,我是叛主之将,是一把双刃的刀,我天生脑有反骨……那又怎样?”
  他笑了,倒是十分骄傲的模样,道:“但主君不嫌弃我,你们算个屁?”
  “就算许我再多的财富 ,比得过一句‘我若为君,你便为帅’;比得过一句,‘不让将军生白发’吗?”
  他许诺过,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他萧珩虽不是什么好人,但不能让殷无极,白叫他一声“萧大哥”。
  “让开!挡我者死——”


第218章 击鼓其镗
  在染血的天阶上, 光也寂静,风也寂静。
  耳畔杀伐不歇,将军却仿佛听到一声声的战鼓, 从亘古的岁月而来。
  斜阳下衰草连天, 他似乎又回到了黄沙连天的边城中, 一杆红缨枪,一坛绿蚁酒, 坐困愁城。
  萧珩很少回忆往事, 但是今日胸腔中沸腾的热血,让他几乎忘记, 自己也曾有少年英才, 三百将士大破敌营的时候, 也有策马红缨枪,杀尽天下寇虏的勇武。
  当年, 他也曾勒马望河梁,立誓要领军南下,挥戈万里, 让前朝失地归故国。那时他满以为自己能名垂千古, 是何等意气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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